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2]fjmhzb[cs]202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金天财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22]FJMHZB[CS]20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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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4
    合同公告

    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食堂及服务部采购项目 2022-12-15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凤城中学

乙方:福建五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FJMHZB[CS]2022001的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食堂及服务部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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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702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学校食堂实行零承包,以中餐为主要经营模式,可以适当经营多种的面条做法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对本项目的食堂实行智能化管理,将餐厅建成智慧餐厅,要与学校的智慧化系统对接,智能化建设资金由成交人自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年) 福建五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详见响应文件) 0.03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分(¥.03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江南校区;

4.3交付条件: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人员要求: 5.1.1乙方须为本项目派驻至少30名员工(第一年15名,第二年25名,第三年30名);每一年都必须配备1名管理经理;1名具有中式的烹调师职业资格证的厨师长;5名(第一年3名,第二年4名,第三年5名)具有中式的烹调师职业资格证的厨师;其他工作人员需具有国家餐饮管理标准所需的卫生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5.11.2乙方应当自行招聘员工,其劳资关系与甲方无关。 5.2 服务要求: 5.2.1乙方必须对本项目的食堂实行智能化管理,将餐厅建成智慧餐厅,要与学校的智慧化系统对接,智能化建设资金由乙方自筹; 5.2.2乙方必须对本项目的教工餐厅实行智能化管理,要与学校的智慧化系统对接,且采取自助取餐+小炒点餐的模式,同时必须对教师自助餐消费菜金打5折; 5.2.3乙方必须设立独立采购部门并通过自有采购系统平台或第三方配送公司进行食材采购,食材采购必须进行一品一码溯源登记; 5.2.4食堂基本设施设备(厨房灶具、冰箱、师生餐桌椅等)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负责甲方提供的食堂基本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常规维修维护。在承包期内,乙方承诺每年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每年投入5万元对厨房和餐厅进行常规设备维修、更新及食堂环境条件的维护。合同到期后,装修提升的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 5.2.5乙方必须保证食堂每周七天全天候向师生开放; 5.2.6食堂必须保证每天提供品类多样的菜式(早餐10种(含10种)以上,午餐20种(含20种)以上、晚餐15种(含15种)以上)。食堂(含教工餐厅)必须保证每日菜品更新率达50%及以上; 5.2.7乙方应诚信经营,不得乱抬物价,甲方有权监督其经营行为。服务部所有货品的售价不得高于本地超市同种商品的最低价格; 食堂的所有饭菜价格需经甲方审核,变更时需双方协商饭菜,必须实行明码标价。 5.2.8服务部未具备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服务部严禁销售:方便面等速食类产品、冰棒等低于0℃的即食食品及国家规定的相关不允许向未成年人销售的产品。 5.2.9乙方须给予困难学生用餐优惠:一档困难学生给予5折的用餐优惠;二档困难学生给予7折的用餐优惠。 5.3食堂经营管理要求: 5.3.1严禁在学校食堂区域内进行其它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 5.3.2在学校的监督下,在承包期内,乙方采用自主经营及管理、自负盈亏的形式进行运作,乙方必须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工商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3.3乙方需为本项目购买保额≥1500万元以上的公众责任险或食品安全责任险。 5.3.4乙方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保证为学校提供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的餐饮供应。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饭菜卫生要保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经营,所有提供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医疗费用及法律责任。 5.3.5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也要遵守甲方根据本项目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5.3.6乙方负责食堂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防火、用电、设备使用、食品安全等。 5.3.7乙方负责学校食堂及周边的环境保洁及规范消毒: 乙方应保持学校食堂的环境整洁并合符卫生标准。保持厨房等工作间环境的整洁及符合卫生标准。食堂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时正确穿戴好卫生防护用品,杜绝长指甲、长头发、衣冠不整洁等现象。 乙方应做好食堂清洁工作,餐厅每天每餐专人保洁,操作间、配餐室每餐进行“一小清”,每天进行“一大清”,保证地面、墙面、门窗、操作台等光洁无油污;储物间保持整洁,所有货物上架摆放,做好各类餐具的消毒,杜绝传染;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保证下水通畅;食品冷藏生熟分开,严禁过期食品再次使用。学校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乙方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卫生及食堂周围包干区由乙方负责打扫,保证操作间、售饭间、洗菜间、用餐地点以及卫生包干区等地方每次餐后清扫干净,保证地面清洁,确保食堂(墙壁、门窗、洗碗池、餐桌椅、案板用具等)无油污、无废纸果壳、无灰尘、无卫生死角。打扫卫生的工具乙方自理。 乙方须购置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的工作服、帽等,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证,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 5.4 其他要求: 5.4.1乙方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乙方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 乙方应负责赔偿责任;炉灶排风系统及污水通道要定期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4.2乙方开业和停业的时间需由甲方确定(包括寒暑假、节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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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每月的10日前水、电、气按实抄表,按市场价格进行核算,其费用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整(¥200000.00),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3日内,退还方式:该履约保证金于服务期满后且无任何未了事项后给予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叁年,2022年8月15日至2025年7月25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乙方违约,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10.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违规违法行为,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5因乙方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等情况,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天内进行整改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7若乙方中途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0.10食堂管理服务考评 10.8.1乙方拟派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进入工作岗位的,被检查发现一人次扣其履约保证金500元人民币。 10.8.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日常的检查,对检查的问题必须在当周内进行整改到位。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整改或建议,未加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10.8.3因操作不当损坏或管理不善丢失甲方的设备、设施和用具,按损失的实际金额进行赔偿或从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10.8.4服务期结束时,乙方要保证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如有缺损,乙方须负责维修或承担经济赔偿。 10.8.5若乙方未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包括卫生制度、操作管理制度、食品质量监督制度等)落实的现象或问题,甲方监督部门将予以相应扣履约保证金100—500元不等。 10.8.6乙方在学校上级部门对食堂和服务部对经营进行检查,不允许售卖违规食品中,如多次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若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如有发生争执,需诉讼法律时应再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2)份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连江县凤城中学 乙方: 福建五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连江县凤城中学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金城工业区8号楼
单位负责人: 林忠达 单位负责人: 苏水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金天财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61710700000203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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