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晋中市公安局报废车辆转让 | ||
项目编号 | JZCQJY2024198 | 项目类别 | 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晋中市公安局 | 转让方代码 | 111408000127108002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公告期限 | 5个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4-10-12——2024-10-17 17时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山西省-晋中市-市辖区 | 在交易机构网站公告的链接 | http://ggzy.sxjz.gov.cn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晋中市公安局报废车辆,明细见公告下方附件(清单仅限参考,具体已实物为准)。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凭借CA数字证书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报名方式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1.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网址:https://cert.sxca.com.cn/,联系电话:400-6530-200 2.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jcasx.cn/,联系电话:400-0351-858 四、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经晋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保证金管控制度详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统一管控制度。 五、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本标的,进入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缴纳保证金后,需上传以下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成功: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省级商务厅最新认定公示的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 八、意向受让方在参加网络竞价会遇到网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时联系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内联系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九、受让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款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为使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管核实,防止报废车辆继续上路行驶,受让方必须在本市范围内对机动车车架或者发动机等核心结构进行破坏。拆解场地均需由受让方自行寻找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拆解后经有关部门认可方可拉运。 十一、拆解过程中因不按规定操作,被有关部门叫停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拆解中的大、小事故均与产权交易中心和委托方无关,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受让方请于竞价成功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移交工作,逾期每日收取滞纳金人民币壹佰元(¥100)。 十三、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女士(15835045857),请工作时间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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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报废车辆(小型轿车两辆) | 转让底价 | 741.00元/吨 |
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 ||
底价 | 741.00元/吨 | ||
标的名称 | 报废车辆(小型轿车四辆) | 转让底价 | 741.00元/吨 |
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 ||
底价 | 741.00元/吨 | ||
竞价时间 | 2024-10-18 10:00 | ||
交易机构 |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郝先生 | 联系电话 | 0354-2034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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