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黄兴镇裸露黄土、建筑垃圾区域遮尘网覆盖合同公告
金额
186.2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3020600142
预算金额186.2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30206001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佳润园林绿化养护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年至2024年黄兴镇裸露黄土、建筑垃圾区域遮尘网覆盖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30206001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3年-2024年黄兴镇裸露黄土、建筑垃圾区域遮尘网覆盖 其他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 1862400
 合计金额小写: 18624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陆万贰仟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含物资、人工按1.94 元/㎡进行计算,具体面积以甲乙双方验收为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23 —— 2025-03-22
3.2 履行地点:黄兴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已征未建区域及主干道两厢裸露黄土、渣石、建筑垃圾等区域用绿色遮尘网进行覆盖。
2、应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其他需整治的范围由双方约定实施。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绿色遮尘网覆盖,含物资、人工按1.94 元/㎡进行计算,具体面积以甲乙双方验收为准。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按实际发生工作量支付费用,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
2、如在协议期间,甲方需增加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增加相应服务费,并于支付时一并支付。
3、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除另有约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采购项目每季度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
4.2 收款账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直属支行(湖南佳润园林绿化养护有限公司:10046890817001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整治范围内裸露黄土覆盖率需100%,保证无死角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整治范围内裸露黄土覆盖达到上级单位整治要求。
2、其他整治内容需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负有领导、监督管理的义务。
2、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做的不到位的,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在乙方及时进行整改直到达到甲方要求为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转包或分包,如发生转包或分包情形,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协议,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或工程款,乙方需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立即无条件退场,并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3月23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该合同具体事宜,以线下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星城荣域园B栋1506

法定代理人: 朱峰 法定代理人: 邓舟

委托代理人: 李昌盛 委托代理人: 李志勇

电话: 0731-86880027 电话: 0731-84772228

传真: 0731-8688002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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