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一期)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南平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一期)。
二、项目内容:
根据省上工作安排,现对南平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一期)做任务调整。按照《关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的通知》、《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指南》、《耕地土壤重金属输入输出因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等文件内容,本次排查任务调整为对邵武市36.37万亩、政和县25.47万亩,共61.84万亩耕地开展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工作,工作内容包括:
(1)多渠道收集土壤调查和监测数据、污染源信息和其他基础资料,初步研判邵武、政和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
(2)通过航拍、现场查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等方式对污染成因做出定性判别,进行污染成因初步排查判断;
(3)对于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开展补充调查监测,排查可能污染源,综合分析确定污染源,对土壤、农产品样品,大气沉降、灌溉水、底泥、农业投入品、畜禽粪污等输入因素样品,作物移除、地表径流、地下渗滤等输出因素样品进行补充调查监测;
(4)开展成果集成,识别并确定的现存污染源/途径,建立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的源清单,编制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报告,汇总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数据并制作图集,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及耕地污染源头管控对策和建议。
三、单位资格要求: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
四、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填报《询价响应函》,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17时(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49号4号办公楼4层二单元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杨丽,联系电话:0599—8891092)
附件:询价响应函
二、项目内容:
根据省上工作安排,现对南平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一期)做任务调整。按照《关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的通知》、《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指南》、《耕地土壤重金属输入输出因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等文件内容,本次排查任务调整为对邵武市36.37万亩、政和县25.47万亩,共61.84万亩耕地开展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工作,工作内容包括:
(1)多渠道收集土壤调查和监测数据、污染源信息和其他基础资料,初步研判邵武、政和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
(2)通过航拍、现场查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等方式对污染成因做出定性判别,进行污染成因初步排查判断;
(3)对于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开展补充调查监测,排查可能污染源,综合分析确定污染源,对土壤、农产品样品,大气沉降、灌溉水、底泥、农业投入品、畜禽粪污等输入因素样品,作物移除、地表径流、地下渗滤等输出因素样品进行补充调查监测;
(4)开展成果集成,识别并确定的现存污染源/途径,建立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的源清单,编制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报告,汇总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数据并制作图集,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及耕地污染源头管控对策和建议。
三、单位资格要求: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
四、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填报《询价响应函》,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17时(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49号4号办公楼4层二单元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杨丽,联系电话:0599—8891092)
附件:询价响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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