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峰县行知幼儿园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金额
260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zggzy2019121803
预算金额2609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先生188718127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1/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鹤峰县行知幼儿园新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ZGGZY20191218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行知幼儿园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鹤发改审批【201913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鹤峰县行知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学前教育扩大资源资金、杭州市对口援建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鹤峰县行知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容美镇沿河路281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幼儿园及附属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609.001143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21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1219日至20191223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113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恩施州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本项目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子账号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

1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或提供保证保函,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峰支行

账 号: 4205 0172 6708 0000 0073-000705

行 号:1055 4186 7084

款项用途:鹤峰县行知幼儿园新建项目(一期工程)投标保证金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鹤峰县)、鹤峰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鹤峰县行知幼儿园

址: 容美镇沿河路281号

系 人:谭先生

话:153872800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容美镇后坝横路50号

人:胡先生

话:18871812728

行业主管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容美镇中坝路

人:建管股

: 0718-5296221

位: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址:容美镇中坝路

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话:0718-5283158

20191219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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