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义务植树苗木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拟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对义务植树苗木采购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遴选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遴选;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资料
拟报名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①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供应商提供的遴选材料递交时间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提供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提供的遴选材料递交时间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遴选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遴选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供应商信用截图。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一份、加盖公章,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不按要求提供的报名文件无效。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材料递交地址: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二楼办公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院内5号楼)。
五、遴选材料递交时间
2024年6月3日一2024年6月6日下午6:00截止。
六、遴选结果确定
报名机构按规定内容提交详细资料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供专家评审打分,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名的确定为委托代理机构。
七、报名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张荟荔
联系电话:0471-367919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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