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崇川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技术咨询服务项目(XJHHTYXNT-PZ1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缪铧葳1830629441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月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7780001001
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崇川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技术咨询服务项目(XJHHTYXNT-PZ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崇川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崇川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
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按Ⅲ级通航标准整治,设计船舶等级为1000吨级,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45米,航宽不小于55米,最小水深3.2米。航道整治里程23.445公里(其中8K+926~10K+405段属于双桥枢纽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建安费约68000万元。
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崇川区段航道整治工程:
①航道工程: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南通市崇川区,航道里程约2.6KM(桩号:16K+856~19K+562(右岸)、19K+466(左岸)),航道尺度:航道底宽≥45m,航宽≥55m,口宽≥65m,最小通航水深3.2m,最小弯曲半径480m。
②无量殿桥: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引道主线起点接现状农村公路,路线向南跨越通扬线后,终点接现状农村道路,引道起点桩号为K0+597.503,终点桩号为K1+451,全长0.853km;其中桥梁全长502.40m,桥宽10m,共分为五联,跨径布置为(4-20)m+(4-20)m+(48+80+48)m+(4-20)m+(4-20)m。主桥为(48+80+48)m变高度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引桥为20m跨径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
建安费约12700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XJHHTYXNT-PZ1标段。招标范围为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崇川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根据品质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研究内容和《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细则》等内容开展相应工作,工作服务内容应包含品质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和品质工程创建中发包人的相关工作及其他发包人要求的工作。品质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工作主要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1)品质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咨询服务
①品质工程项目策划书编制报批
②品质工程创建过程咨询
③品质工程创建成果总结提炼和展示
④项目品质工程申报、验收与考核咨询
(2)管理目标:创成市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争创省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品质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公路或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且服务项目对应的工程概算投资3亿元及以上。
3.3 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或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 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
联 系 人:缪铧葳
电    话:18306294418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 系 人:李月明、胡继军
电    话:025-86602545转8011
工 作 QQ:1361966186
电子邮箱:1361966186@qq.com
8、其它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3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汉中门大街 145 号)。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4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采用邮寄方式)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8.5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 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8.6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3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30。
(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缪铧葳、李月明/18306294418、025-86602545-8011(分机号)。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