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工程学院
乙方:福州亮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LQ[GK]2017041的福建工程学院机械学院机械方案创意设计实验仪及机械基础综合课程设计实验台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2 | 2-1 | 其他仪器仪表 | 机械基础综合课程设计实验台 | 3 | 196788 | RCCJ-Ⅰ型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详见投标文件; |
合计: | 196788.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陆仟柒佰捌拾捌元整(¥19678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工程学院南校区至勤楼1-508;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金额比例100%。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实验台主要功能: (1.1)实验台需同时展示带传动、链传动、直齿齿轮传动、正交齿轮传动、锥齿轮传动、蜗轮蜗杆传动、凸轮传动、棘轮传动、平面连杆机构等多种传动方式。(1.2)本实验台可加工以蜡或尼龙为齿坯的直齿圆柱齿轮,能够清晰展示齿轮加工的全过程以及各传动机构的工作原理;(1.3)实验台采用可视化设 计,构造清晰、直观,能使学生在短时间内熟悉操作,并了解插齿机结构、传动动作和工作原理;(1.4)实验台台架采用冷轧钢板制成,台式结构,控制操作于一体;(1.5)实验台需配有插齿机三维动画教学软件,可在电脑中观看插齿机各个零件效果图,方便教学。(二)实验项目:(2.1)、插齿机各部件结构及工作原理认知实验: ①绘制传动机构运动简图和传动比的计算; ②凸轮机构的认知实验; ③齿轮机构的认知实验(直齿齿轮传动、正交齿轮传动、锥齿齿轮传动); ④平面连杆机构的运动分析; ⑤蜗轮蜗杆机构认知实验; ⑥切削运动机构认知实验; ⑦刀具回转运动机构认知实验; ⑧工件回转运动机构认知实验; ⑨径向进给运动机构认知实验; ⑩让刀运动运动机构认知实验;(2.1)插齿机插齿实验。了解范成法加工齿轮的过程,加工出合格的齿轮。(2.3)插齿机拆装实验: ①切削运动机构拆装实验; ②刀具回转运动机构拆装实验; ③工件回转运动机构拆装实验; ④径向进给运动机构拆装实验; ⑤让刀运动运动机构拆装实验; ⑥圆锥齿轮正确安装与不正确安装传动性能对比实验;(2.4)零件测绘与分析实验: ①渐开线齿轮参数的测定; ②零件尺寸公差及形位公差的测定; ③链条垂度测量;(2.5)机械创新设计实验: ①齿轮传动装置设计; ②蜗轮蜗杆传动设计; ③切削运动传动装置设计; ④进给运动、让刀运动装置设计;(三)、实验台工作原理与结构: 插齿机工作原理为一对圆柱齿轮啮合。其中一个是插齿刀具,另一个是工件。它的模数、压力角与被加工的齿轮相同。插齿运动包括插齿刀具的旋转和工件的旋转所形成的展成运动以及插齿刀上下往复所形成的成型运动。插齿开始时,插齿刀具和工件除了做展成运动外,还要做相对的径向切入运动,直到全齿深为止;然后工件再转过一周,全部齿形就加工完毕。插齿机实验台主要由控制面板、减速箱、蜗轮蜗杆减速机构、刀具主轴让刀传动机构、切削传动机构、工件回转台、进给运动机构和机柜组成。(四)、实验台主要性能参数: ①变频电机:功率550W,电压220V; ②插齿刀规格 :模数m=2.5、齿数Z=20 、压力角a=20°; ③工件规格:模数m=2.5、齿数Z=25、压力角a=20°;材料:蜡/尼龙棒; ④角位移传感器:输出脉冲1000P/R、电压24V; ⑤直线位移传感器:量程50mm 、电压24V; ⑥实验台尺寸:长×宽×高800mm×590 mm×1220 mm(±10mm) ;(五)、配套配件要求: ①支持8位和16位PIC单片机(MCU)以及dsPIC数字信号控制器(DSC)的调制。 ②可与任何一部个人电脑的USB连接并由其供电,该即插即用工具包即可实现在线调试功能,如暂停、单步、数据或地址断点,以及用于测量目标应用性能的秒表功能。 ③内置的过压/短路监视器。 ④可读写单片机的程序存储器和数据存储器; ⑤可擦除所有存储器类型(EEPROM、 ID、配置和程序)并带有校验功能; ⑥断点处冻结外设; ⑦支持脱机下载功能; ⑧操作系统要求:32-bit 和64-bit OS; ⑨配套软件工具包(支持免费终生升级);。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最终用户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最终用户应在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全额货物税务发票,且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订合同前,中标人需缴纳中标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1年后,乙方完整履行采购合同,无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未完成或违约情况的,经使用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或无售后问题),则甲方以银行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五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10.2乙方所交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10.3乙方不能交付设备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10.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设备款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产品质量保证要求:所有产品由乙方提供壹年现场免费保修服务。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质量保证期內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提供维修、维护服务。(2)产品售后服务要求:①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以内。② 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升级服务。③ 质量问题处理:接到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通知后应立即作出详细的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并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3)产品安装和人员培训要求:① 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求,乙方对相关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后进行安装调试,便于教学科研工作的进行。② 乙方免费对实验室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系统维护的培训,强调设备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使2—3名老师掌握设备的操作及维护方法。③ 乙方应向受训人员提供技术资料、图样、参考文献等。(包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工程学院 | 乙方: | 福州亮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 | 住所: | 福州鼓楼区古田路金润大厦10层702 |
单位负责人: | 童昕 | 单位负责人: | 林美连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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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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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696836582 |
联系方法: | 1571591323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610007052529331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