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库区附属配套设施新建工程项目处罚公告BL78J-65334-2019-1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因供应商拒不配合、无法取得联系或未在《供应商知情告知书》签字,根据《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现将《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在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视为告知。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有申辩权力,逾期视为放弃,现将我部对库区附属配套设施新建工程项目违规供应商作出的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名称
项目名称:库区附属配套设施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BL78J-65334-2019-1。
二、处罚对象
1.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86208641K,法定代表人:田野,身份证号:220104198111305033,项目代理人:代立国,身份证号:22010219760201281X;
2.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00737049394G,法定代表人:张铁华,身份证号:220203196611290017,项目代理人:杜建军,身份证号:220382198909293983;
3.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785623252,法定代表人:曲长国,身份证号:229005197502177715;
4.吉林省宏原路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56172881U,法定代表人:赵立东,身份证号:220103196912150611,项目代理人:王皓,身份证号:220102198808114824;
5.吉林省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2767158567X,法定代表人:王彪,身份证号:220111196504232431,项目代理人:温欣宇,身份证号:220103197812211610;
6.长春市二道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4191929M,法定代表人:刘占柱,身份证号:220105197506031219,项目代理人:许雪景,身份证号:220202199106210918;
7.吉林省中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639056391,法定代表人:徐锰,身份证号:220102197111303313,项目代理人:张益铭,身份证号:220211199009081516;
8.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782576898R,法定代表人:宋瑞雪,身份证号:130205198812070927,项目代理人:徐婷,身份证号:220122199410194369。
三、违规事实
依据《关于对董伟光有关问题处理建议的审核意见》军纪〔2023〕330号文件,中标供应商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宏原路桥有限公司、吉林省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中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串通投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此外,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正确履行监理职责问题。中标供应商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和监理公司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给我部造成重大损失,对我部战备训X、供应保障造成严重影响,存在串通投标,偷工减料、未按图纸施工、未达到设计要求等严重问题,在调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无理缠闹,干X调查处理工作,影响我部其他正常工作等应从重处罚,下一步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宏原路桥有限公司、吉林省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中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串通投标。监理公司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正确履行监理职责问题。
四、处罚决定及处罚依据
依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2016〕512号)第三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九)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第三十三条供应商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给予取消军队供应商资格,终身禁止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七)冒用其他供应商名义参与军队采购活动,或者将资格转借其他供应商使用的”、第三十九条“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相关项目代理人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的规定,现拟给予:建议给予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86208641K)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建议给予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野(身份证号码:220104198111305033)及代理人代立国(身份证号码:22010219760201281X)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并列为失信名单;建议给予工程监理公司: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00737049394G)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建议给予工程监理公司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铁华(身份证号码:220203196611290017)及代理人杜建军(身份证号码:220382198909293983)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并列为失信名单;建议给予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785623252)法定代表人曲长国(身份证号码:229005197502177715)、吉林省宏原路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56172881U)法定代表人赵立东(身份证号码:220103196912150611)及代理人王皓(身份证号码:220102198808114824)、吉林省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2767158567X)法定代表人王彪(身份证号码:22011119650423及代理人温欣宇(身份证号码:220103197812211610)、长春市二道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4191929M)法定代表人刘占柱(身份证号码:220105197506031219)及代理人许雪景(身份证号码:2202021991062109)、吉林省中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639056391)法定代表人徐锰(身份证号码:220102197111303313)及代理人张益铭(身份证号码:220211199009081516)、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782576898R)法定代表人宋瑞雪(身份证号码:130205198812070927)及代理人徐婷(身份证号码:220122199410194369)等6家公司和11个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11日,公示期间内涉事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代理人具有申辩权利,公示期满后视为放弃申辩权利,并视为已告知。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2024年9月3日
一、相关名称
项目名称:库区附属配套设施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BL78J-65334-2019-1。
二、处罚对象
1.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86208641K,法定代表人:田野,身份证号:220104198111305033,项目代理人:代立国,身份证号:22010219760201281X;
2.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00737049394G,法定代表人:张铁华,身份证号:220203196611290017,项目代理人:杜建军,身份证号:220382198909293983;
3.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785623252,法定代表人:曲长国,身份证号:229005197502177715;
4.吉林省宏原路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56172881U,法定代表人:赵立东,身份证号:220103196912150611,项目代理人:王皓,身份证号:220102198808114824;
5.吉林省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2767158567X,法定代表人:王彪,身份证号:220111196504232431,项目代理人:温欣宇,身份证号:220103197812211610;
6.长春市二道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4191929M,法定代表人:刘占柱,身份证号:220105197506031219,项目代理人:许雪景,身份证号:220202199106210918;
7.吉林省中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639056391,法定代表人:徐锰,身份证号:220102197111303313,项目代理人:张益铭,身份证号:220211199009081516;
8.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782576898R,法定代表人:宋瑞雪,身份证号:130205198812070927,项目代理人:徐婷,身份证号:220122199410194369。
三、违规事实
依据《关于对董伟光有关问题处理建议的审核意见》军纪〔2023〕330号文件,中标供应商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宏原路桥有限公司、吉林省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中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串通投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此外,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正确履行监理职责问题。中标供应商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和监理公司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给我部造成重大损失,对我部战备训X、供应保障造成严重影响,存在串通投标,偷工减料、未按图纸施工、未达到设计要求等严重问题,在调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无理缠闹,干X调查处理工作,影响我部其他正常工作等应从重处罚,下一步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宏原路桥有限公司、吉林省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中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串通投标。监理公司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正确履行监理职责问题。
四、处罚决定及处罚依据
依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2016〕512号)第三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九)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第三十三条供应商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给予取消军队供应商资格,终身禁止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七)冒用其他供应商名义参与军队采购活动,或者将资格转借其他供应商使用的”、第三十九条“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相关项目代理人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的规定,现拟给予:建议给予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86208641K)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建议给予吉林省华拓路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野(身份证号码:220104198111305033)及代理人代立国(身份证号码:22010219760201281X)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并列为失信名单;建议给予工程监理公司: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00737049394G)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建议给予工程监理公司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铁华(身份证号码:220203196611290017)及代理人杜建军(身份证号码:220382198909293983)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并列为失信名单;建议给予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785623252)法定代表人曲长国(身份证号码:229005197502177715)、吉林省宏原路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56172881U)法定代表人赵立东(身份证号码:220103196912150611)及代理人王皓(身份证号码:220102198808114824)、吉林省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2767158567X)法定代表人王彪(身份证号码:22011119650423及代理人温欣宇(身份证号码:220103197812211610)、长春市二道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4191929M)法定代表人刘占柱(身份证号码:220105197506031219)及代理人许雪景(身份证号码:2202021991062109)、吉林省中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639056391)法定代表人徐锰(身份证号码:220102197111303313)及代理人张益铭(身份证号码:220211199009081516)、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782576898R)法定代表人宋瑞雪(身份证号码:130205198812070927)及代理人徐婷(身份证号码:220122199410194369)等6家公司和11个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11日,公示期间内涉事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代理人具有申辩权利,公示期满后视为放弃申辩权利,并视为已告知。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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