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勘察设计编制项目由清自然资纪要【2019】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措,招标人为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勘察设计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清流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勘察设计编制项目
2.2. 建设地点:清流县内 ;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95万元;
2.4. 招标类型:方案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勘察设计编制勘查、勘察设计及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3. 勘查勘察设计周期、质量要求:
3.1勘查勘察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专家评审通过的勘查勘察设计成果。
3.2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4.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4.3. 具备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工程勘查、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岩土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4.5. 投标人主要勘查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清流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勘察设计编制项目保证金”
6.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19年 3 月 5 日上午10时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开标厅由招标代理单位代表在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19年 3 月 6 日至2019年 3 月 8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3 月 8 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 3 月 4 日17时30 分前(具体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清流县永顺花园办公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135993652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北大路221号2号楼307室
联系人及电话:小韦 18505963118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流县支行
帐 号:138801 0104 0010 671
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5320268
监督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