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东部新区第十四街市政道路工程(北侧)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03: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温岭市东部新区第十四街市政道路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设计〔2017〕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基金及融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性基金30%、融资70%,项目业主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侧未施工部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776万元,工程概算97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560万元,建设规模:本次实施西起金塘中路,东至紫竹桥,红线亮度36米,本次实施内容为道路北侧的未施工部分,包括北侧未施工交叉口、北侧非机动车道、北侧人行道、北侧机非隔离带、北侧雨水、北侧污水、北侧标志标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绿化及标志标线等。建设地点:温岭市东部新区第十四街北侧。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排水、绿化及标志标线等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3532236元。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wl.gov.cn:8001/wstb/apply/system/Login.aspx)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wl.gov.cn:8001/wstb/apply/system/Login.asp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8日9时 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加密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温岭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中路1号 地址: 温岭市创业大厦1幢1202室
联系人:陈丽 联系人:杨海平
电话:0576-86680705 电话:0576-86233313
邮箱:maillinbin@163.com 邮箱:5453736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