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办事处:东塘街道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 项目预算:80万元/年,合同签订两年,总预算160万元。
(二) 基本情况及要求
1.早餐5元/人。中餐每天共12 桌,其中1桌按200元/桌,其余11桌按160元/桌标准结算,按实结算。
2.用餐标准:早餐:粉面、现熬粥、鸡蛋、包子馒头煎饼类点心、红薯玉米类粗粮等,要求膳食搭配、营养健康、种类丰富。中餐:每桌8个菜(4荤3素1汤)。
3.就餐时间:早餐7:50-8:50,中餐11:50-12:50。
4.加班误餐:按200元/桌。
5.原则上不安排客餐,如有需要,按照客餐审批流程办理。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实施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办事处。
2. 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3、服务期限:每年80万元合同两年签。
五、服务标准:
(一)食品要求:保证所有食品安全。
1.米、油需在大型超市或者正规公司采购并提供发票,要求日期新鲜的知名品牌袋装米和桶装油,禁止使用散装米和油。
2.配菜:荤菜类,要求检疫合格手续齐全,新鲜健康。蔬菜类:时令新鲜果蔬、无毒无害。湘菜口味为主,注意营养搭配,坚持新鲜健康的原则,小菜按时令菜采购,内脏、腊菜、卤菜及冰冻食品一个月不超过3 次。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菜品。
3.各种佐料、调味品等需使用正规知名品牌,保证在有效期范围内使用。
(二)人员要求
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 上岗;必须购买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承包的食堂不得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2.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间内需要佩戴帽子口罩,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卫生措施。
3.食堂总人数:不少于4 人。
(三) 管理要求
1.食堂必须是持证上岗,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要求开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2.食堂负责人要对食堂全体人员进行管理,负责食材安全、菜肴搭配和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3.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将全部工作人员进驻街道办事处试用一周时间,试用期满后,采购人如有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到位后方能签订合同。
5.食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食物的质量,严控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保证碗筷餐具、厨房操作间、桌面地面等食堂环境的卫生,每日清洗,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部门、街道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不达标的现象,一次提出警告、二次扣 200元、三次约谈并考虑解除合同。街道每月发放《用餐评议表》,由用餐人员填写,满意率务需达 80%以上。50%-80%的,限期整改后再评议;满意率 50%以下、或连续 2 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终止合同。
(四)其它事项要求
1.约定的就餐时间外若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加餐的,按实际桌数及用餐标准计算。加班及误餐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内,如有发生按实结算。
2.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食堂用餐的人数有增减变动,按实际情况及用餐标准计算。
3.大修理或涉及大额设备的添置或更换,由采购方负责。厨具和餐具的补充由供应商添置或更换
4.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5.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供应商不承担街道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6.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禁止出现争吵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7.采购方如出现节假日加班,需照常开餐。
8.承包结束时,供应商应将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配合完成清点及清算工作。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办事处
1.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每月初支付上月伙食费(工作餐、加班误餐及临时加餐等费用均计算到食堂餐标费用中。街道负责就餐计算、结帐)。
2、由街道机关负责收集每天就餐人员账目,由采购人和机关食堂管理人员共同核对后作为每月结算的依据。
3、本项目服务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和服务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在餐费标准内,全额用于主副食采购。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 项目预算:80万元/年,合同签订两年,总预算160万元。
(二) 基本情况及要求
1.早餐5元/人。中餐每天共12 桌,其中1桌按200元/桌,其余11桌按160元/桌标准结算,按实结算。
2.用餐标准:早餐:粉面、现熬粥、鸡蛋、包子馒头煎饼类点心、红薯玉米类粗粮等,要求膳食搭配、营养健康、种类丰富。中餐:每桌8个菜(4荤3素1汤)。
3.就餐时间:早餐7:50-8:50,中餐11:50-12:50。
4.加班误餐:按200元/桌。
5.原则上不安排客餐,如有需要,按照客餐审批流程办理。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实施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办事处。
2. 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3、服务期限:每年80万元合同两年签。
五、服务标准:
(一)食品要求:保证所有食品安全。
1.米、油需在大型超市或者正规公司采购并提供发票,要求日期新鲜的知名品牌袋装米和桶装油,禁止使用散装米和油。
2.配菜:荤菜类,要求检疫合格手续齐全,新鲜健康。蔬菜类:时令新鲜果蔬、无毒无害。湘菜口味为主,注意营养搭配,坚持新鲜健康的原则,小菜按时令菜采购,内脏、腊菜、卤菜及冰冻食品一个月不超过3 次。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菜品。
3.各种佐料、调味品等需使用正规知名品牌,保证在有效期范围内使用。
(二)人员要求
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 上岗;必须购买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承包的食堂不得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2.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间内需要佩戴帽子口罩,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卫生措施。
3.食堂总人数:不少于4 人。
(三) 管理要求
1.食堂必须是持证上岗,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要求开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2.食堂负责人要对食堂全体人员进行管理,负责食材安全、菜肴搭配和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3.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将全部工作人员进驻街道办事处试用一周时间,试用期满后,采购人如有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到位后方能签订合同。
5.食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食物的质量,严控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保证碗筷餐具、厨房操作间、桌面地面等食堂环境的卫生,每日清洗,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部门、街道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不达标的现象,一次提出警告、二次扣 200元、三次约谈并考虑解除合同。街道每月发放《用餐评议表》,由用餐人员填写,满意率务需达 80%以上。50%-80%的,限期整改后再评议;满意率 50%以下、或连续 2 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终止合同。
(四)其它事项要求
1.约定的就餐时间外若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加餐的,按实际桌数及用餐标准计算。加班及误餐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内,如有发生按实结算。
2.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食堂用餐的人数有增减变动,按实际情况及用餐标准计算。
3.大修理或涉及大额设备的添置或更换,由采购方负责。厨具和餐具的补充由供应商添置或更换
4.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5.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供应商不承担街道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6.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禁止出现争吵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7.采购方如出现节假日加班,需照常开餐。
8.承包结束时,供应商应将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配合完成清点及清算工作。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办事处
1.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每月初支付上月伙食费(工作餐、加班误餐及临时加餐等费用均计算到食堂餐标费用中。街道负责就餐计算、结帐)。
2、由街道机关负责收集每天就餐人员账目,由采购人和机关食堂管理人员共同核对后作为每月结算的依据。
3、本项目服务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和服务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在餐费标准内,全额用于主副食采购。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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