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东兴高速东延建设工程国华风电电力线路改造迁移施工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218.2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011443
预算金额1218.2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辰010-57337418
中标公司江苏江南电力有限公司1218.29万元
中标联系人夏路阳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东兴高速东延建设工程国华风电电力线路改造迁移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东兴高速东延建设工程国华风电电力线路改造迁移施工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1144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11443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江苏江南电力有限公司 汉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218.292297 1320.040508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D232047947、2029年06月28日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32047947、2029年06月28日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4-2-00785-2007、2025年08月19日
4、安全生产许可证、/、(苏)JZ安许证字[2005]190085、2025年12月16日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证书、一级、D141131747、2029年05月17日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证书、二级、D441051253、2028年12月31日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二级、5-3-00074-2014、2026年07月29日
4、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豫)JZ安许证字[2008]000139、2026年07月04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夏路阳、建造师、苏232192006512 郭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1422012201210414
业绩 1、江苏泰州园区~大桥35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含电缆)、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靖江市供电分公司、2022.9.20
2、国网浙江杭州余杭区兴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2022.6
3、江苏宿迁泗洪光伏发电基地(一期)生态能源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含间隔)、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公司、2023.5.22
4、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大理州凤代清水朗山261MWp(2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标段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3.15
5、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EPC总承包工程110KV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5.7
1、华润电力红安天明150MW风电项目220kV上网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EPC总承包合同、华润风电(红安)有限公司、2023年8月27日
2、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一标段、广西中交浦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0日
3、那曲色尼区国能100兆瓦风电110KV送出工程、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那曲供电公司、2023年9月21日
4、那曲市新能源2023年110KV送出工程、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那曲供电公司、2023年9月21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01144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辰    电话:010-57337418
    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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