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金华交投机动车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华交投机动车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摩托车智能化考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金华交投机动车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摩托车智能化考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3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我司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转发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实施方案>
的通知》(浙公交网〔2020〕81号)要求,拟采购摩托车智能化考试系统设备,鉴于摩托车智能化考试系统设备与现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数据的兼容性、设备的重复利用以及服务的连续性,请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采购供应商为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9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金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科目二、三考试系统以及考试监管系统均由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因驾考设备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关联系统,系统比较专一性和保密性,其他设备供应商无法与现有考试系统兼容。为保证本采购项目与金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的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的一致性以及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添购。
2.本次新增摩托车智能化考试系统设备是在现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上功能性模块化增加,目前我司在用考试系统是多伦公司产品。由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本项目可确保我司设备资源的整合互补和高效利用,并可有效利用该公司现有的完善的本地化售后服务体系,从而减少我司的投资成本和运行维护成本。此外,由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司考场建设情况、金华市考试系统配置情况比较了解,在项目实施时可以运用成熟施工组织预案和标准,快速部署推进、缩短建设周期。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本项目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1月20日 至 2022年01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交投机动车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13566771162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468735
传 真: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pdf单一来源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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