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道物流灵山分公司2023年粮食短途运输作业业务外包项目业务外包电子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4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沈阳铁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欣媛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于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3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道物流灵山分公司2023年粮食短途运输作业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3-04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道物流灵山分公司2023年粮食短途运输作业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中标人能够提供24小时运输作业服务,运输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和货物损失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100%负责赔偿。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业务外包执行标准和要求
1.投标人运输作业标准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按照采购人的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安排运输车辆到达货场,将货物运输至苏家屯铁路中转库。
2.投标人需熟悉铁路货场运输业务,运输车队需要符合铁路运输作业需求,遵守货场内铁路各项安全规定,听从铁路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路线行走。能够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班次,做到24小时随时运输作业,在运输作业中发生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都由中标人承担。以上均需符合《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沈铁货【2018】394号、《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补充规定》沈铁货【2018】120号及《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需要提供至少9辆30吨以上重型货车。
4.投标人负责提供汽运衬垫物及衬垫、火运的衬垫物以及货物从中粮米业到目的地过程中的货物破损、丢失、污染等产生的损失。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货场治安、防火、防盗、铁路货场管理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由投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6.投标人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货物丢失等情况和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7.投标人应按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执行,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考核投标人,如有违反约定和要求,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能提供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8:00时起至2023年7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3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沈阳铁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人:张欣媛
立项人电话:18742437857 80589
技术咨询人:马明峰
技术咨询人电话:15304050066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于经理
电 话:13889861681 024-62080906(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156745084@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62080702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3年07月13日
附件1: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粮食短途运输作业业务外包 | | t | 60000 | 20.46 | 9 | 以实际发生吨数为准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中粮米业(沈阳)有限公司起到苏家屯铁路中转库(或北货场)。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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