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潢川县人民医院智慧化VTE防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9.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zb20231101
预算金额29.8万元
招标公司潢川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潢川县人民医院智慧化 VTE 防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SHZB202311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人民医院智慧化 VTE 防控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8 万元,招标人为潢川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潢川县人民医院智慧化 VTE 防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潢川县人民医院智慧化 VTE 防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 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 供应商为生厂产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 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是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 器械注册证》;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 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请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 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必须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潢川县人民医院智慧化 VTE 防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采购人为潢川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 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潢川县人民医院智慧化 VTE 防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HZB20231101
质量:合格
交 货 期:10 日历天
质 保 期:1 年
预算金额:29.8 万元
采购范围:智慧化 VTE 防控系统一套,技术参数具体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 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 供应商为生厂产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 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是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 器械注册证》;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 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 请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小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 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4.2 获取采购文件必须携带的资料: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 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5.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3 谈判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 谈判地点: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人民医院
地址:潢川县跃进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6-3119359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76-3193398 18503860353
监督单位: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人民医院
地 址:潢川县跃进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6-31193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 2 号楼 101 号(小区大门东侧)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8503860353
电子邮件: 4791651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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