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产业园一号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新城产业园一号路道路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唐曹审批投资核字【2023】4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加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20.00%,银行贷款8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曹妃甸新城内; (2)建设规模:一标段:产业园一号路,北起渤海大道,南至崇德路,全长约1268.2米,道路红线宽25米;崇德道西起产业园一号路,东至规划路,规划道路长约175.6米,道路红线宽20米;规划路北起现状路,南至崇德道,规划道路长约118.7米,道路红线宽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包括污水管路1160.5米、雨水管路1146.5米、中水管路1254.1米、电力管路1225.9米,泵站一座(流量2727m3/d,扬程11m); 二标段:为该道路交通设施施工,含标记、标线、标杆、警示柱、标志、标志牌、信号灯等设施的安装与施工。 (3)最高限价:39915665.73元,一标段:38013202.96元,二标段:1902462.77元; (4)计划工期:一标段:30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2个标段; (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两个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时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评审方式: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4)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办理 CA 数字证书(包括河北 CA、山西 CA、北京 CA、联通 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00-780-9998 。CA 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 CA : 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 联通 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9 09:00 至 2024-01-05 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3-12-29 09:00 至 2024-01-05 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2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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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曹妃甸新城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大经街鼎嘉府邸5区5楼 |
邮编: | 0632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周佳 | 联系人: | 唐星星 |
电话: | 0315-6739666 | 电话: | 0311-6656301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shuohua@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6956397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