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彭酉路1标项目经理部不锈钢扶手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3478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尊敬的各潜在供应商: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经理部 不锈钢扶手 采购的询比价报价工作。
一、项目概况
由我单位承建的渝湘复线彭酉段高速公路一标段,起止里程为武彭段K158+773~K160+620,彭酉段K15+270~K40+400,总长26.977km,标段根据初步段落划分和概算指标计算总金额约为34.78亿元。隧道6座单洞长15128m(其中摩围山隧道4491m、兰家坪隧道1654m、磨寨隧道1343m、万足隧道2470m、新田隧道3370m、鹿角隧道施工1800m);主线桥梁11座(其中磨寨乌江特大桥152.5+293+152.5斜拉桥、替溪沟特大桥6*30+80+150+80+25*30连续钢构+简支连续T梁);互通3座(摩围山互通、阿依河互通、新田互通);服务区1座(阿依河服务区);路基挖方354万方,填方365万方。沿线主要经过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靛水新城、汉葭镇、万足镇、新田镇四个行政乡镇。设计车速80km/h,整条路线采用四车道标准,整体式路基宽25.5m。
二、询价内容
本次计划对 不锈钢扶手 进行询价,询价内容如下:
询价物资一览表
说明:1.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加工数量结算。
三、技术质量及报价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须满足行业标准及业主要求,保证使用安全环保,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
2、产品符合国标不锈钢S201标准。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供应期规定: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周期)
(2)付款方式
每个月 10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7日内传递给甲方。甲乙双方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过程中必须留取相应的交接签证手续。待甲方对发票进行认证以后,甲方按发票金额3个月内付乙方材料款的30%,6个月内无息支付40%,12个月内无息支付30%。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金达到 5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六、报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报价表。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2.生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七、询价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4年03月17日1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0日10时0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
八、询价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请于 2024年03月22日上午09时00分 前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
供应商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彭酉路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自治县白云社区
联 系 人:边夏伟
联系电话:18191735721
电子邮箱:570730273@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彭酉路1标项目经理部
2024年03月17日
报 价 表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彭酉路1标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询价编号:ZT1105-PYL-XJ-2024-07询价公告,愿意参加ZT1105-PYL-XJ-2024-07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说明:我方同意报价表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表、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1.以上单价为货到工地(询价人指定地点)采购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出厂价、装运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柴油按过磅计量方式进行结算。
2. 供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以上报价均指含税报价。
3. 表中数量为甲方暂估数量,报价数量乙方根据自己设计方案数量做调整,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报价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电话: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经理部 不锈钢扶手 采购的询比价报价工作。
一、项目概况
由我单位承建的渝湘复线彭酉段高速公路一标段,起止里程为武彭段K158+773~K160+620,彭酉段K15+270~K40+400,总长26.977km,标段根据初步段落划分和概算指标计算总金额约为34.78亿元。隧道6座单洞长15128m(其中摩围山隧道4491m、兰家坪隧道1654m、磨寨隧道1343m、万足隧道2470m、新田隧道3370m、鹿角隧道施工1800m);主线桥梁11座(其中磨寨乌江特大桥152.5+293+152.5斜拉桥、替溪沟特大桥6*30+80+150+80+25*30连续钢构+简支连续T梁);互通3座(摩围山互通、阿依河互通、新田互通);服务区1座(阿依河服务区);路基挖方354万方,填方365万方。沿线主要经过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靛水新城、汉葭镇、万足镇、新田镇四个行政乡镇。设计车速80km/h,整条路线采用四车道标准,整体式路基宽25.5m。
二、询价内容
本次计划对 不锈钢扶手 进行询价,询价内容如下: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FS-01 | 不锈钢扶手 | Φ50*3.5 | 米 | 400 | 须现场加工及安装 |
合计 | 400 |
询价物资一览表
说明:1.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加工数量结算。
三、技术质量及报价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须满足行业标准及业主要求,保证使用安全环保,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
2、产品符合国标不锈钢S201标准。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供应期规定: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周期)
(2)付款方式
每个月 10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7日内传递给甲方。甲乙双方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过程中必须留取相应的交接签证手续。待甲方对发票进行认证以后,甲方按发票金额3个月内付乙方材料款的30%,6个月内无息支付40%,12个月内无息支付30%。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金达到 5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六、报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报价表。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2.生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七、询价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4年03月17日1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0日10时0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
八、询价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请于 2024年03月22日上午09时00分 前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
供应商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彭酉路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自治县白云社区
联 系 人:边夏伟
联系电话:18191735721
电子邮箱:570730273@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彭酉路1标项目经理部
2024年03月17日
报 价 表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彭酉路1标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询价编号:ZT1105-PYL-XJ-2024-07询价公告,愿意参加ZT1105-PYL-XJ-2024-07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价税合计金额(元) | 运输方式 | 运距(km) | 备注 |
1 | 不锈钢扶手 | Φ50*3.5 | 详情看图纸 | 米 | 400 | ||||||||
合计 | |||||||||||||
不含税金额(大写) | |||||||||||||
含税金额(大写) |
说明:我方同意报价表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表、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1.以上单价为货到工地(询价人指定地点)采购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出厂价、装运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柴油按过磅计量方式进行结算。
2. 供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以上报价均指含税报价。
3. 表中数量为甲方暂估数量,报价数量乙方根据自己设计方案数量做调整,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报价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电话: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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