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813.6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91-28309073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0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霞浦台水集散中心加工冷链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简称:霞浦国资冷链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闽工信备[2021]J040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国资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8813.6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陇头湾陇头工业园区,福建省霞浦县新日鑫工贸有限公司对面,台北路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71.432亩,计容建筑面积48321.08㎡,工程模拟清单控制价按17417万元,其中配送、分拨中心建筑面积9628.6平方米、冷链仓储中心建筑面积14385.01平方米、保税仓储中心建筑面积4480.64平方米、设备房建筑面积688.16平方米、加工车间建筑面积7575.53平方米、联检大楼建筑面积4371.40平方米、宿舍及门卫建筑面积1935.6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勘察工作已完成,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一体化招标,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包括:霞浦国资冷链一期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个别未提供初步设计的专业工程的方案及初步设计(若有),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局部精装修、总体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暖通、消防、电气、变电工程、防雷、电梯、人防、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室外总体景观、室外照明及外幕墙、专业精装修、深水井及相关给水管道设施(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制冷设备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应采用BIM技术设计对管线综合进行设计及综合管线施工图优化。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配电房、大门、围墙、值班室、水泵房、强弱电机房、挡土墙、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燃气、强弱电、网络)、专业精装修、深水井及相关给水管道设施(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制冷设备、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以及实施过程中红线范围以外的有关零星工程(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4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正式开始工作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9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基础工程施工;27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47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含制冷设备安装);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7.2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和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均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7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7月13日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8月4日 09: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8月4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7720995567,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9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309073、38872069,传真:/

联系人:陈工、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博物馆一层

联系电话:0593-888375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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