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PSA注氮设备租赁(柴驱)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120149fw0882
预算金额48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427-781958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PSA注氮设备租赁(柴驱)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2022120149FW0882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租赁三套PSA柴驱注氮设备(含底车),计划金额(暂估含税):489万元。
2.2招标范围:
根据生产需求,石油化工技术服务公司租赁3套PSA柴驱注氮设备(含底车) ,用于采油厂柴驱注氮气服务。标段明细详见附表1。
计价原则及结算标准:PSA柴驱注氮设备按会议纪要,车载底盘按油田公司资产租赁价格标准执行。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河油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确保所提供设备状况良好,运行平稳,非承租方原因不得出现大修故障,否则由出租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2)设备为自有设备,提供设备原始发票(如有改装,提供改装费用发票)。投产年限≤2年,以出厂之日算起。
(3)设备所产生的氮气额定压力35MPa,额定排量不低于900 Nm3/h,保证在额定工况下注氮设备能在北方寒冷条件下持续运行,在额定排量、压力情况下必须保证纯度≥98%。在租赁期内,保证在额定工况下PSA 分子筛能持续运行,氮气纯度达到98%及以上,试运行正常。
(4)每套PSA注氮设备含制氮及增压设备,设备要求具有车载、移动性,车辆状况良好,适应辽河油区及外围采油区域的地貌条件,通过特殊路段及进入油田、苇田等特殊区域相关手续齐全。出租方负责车辆年检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车辆因改装超载、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交通管理问题,由出租方负责协调解决。随车车辆全部手续(包括行驶证、尾气合格证、营运证、车辆强制保险、商业险、三者险不低于150万元)。车辆应按规定安装GPS。
(5)注氮设备氮气纯度检测仪、流量计(要求用旋进漩涡流量计)、压力表、氧含量检测装置(要求具有存储和远传功能)、过程控制仪表、安全附件等仪器仪表配备齐全、显示准确、灵活好用,按期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交接计量流量计的安装、选型、检定等要按辽河油田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测量范围满足设备排量要求。
(6)符合辽河油田公司HSE管理标准要求;设备技术资料完整(包括:设备合格证、设备说明书、设备图纸、设备操作手册、设备保养手册等)。
(7)特种设备应取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保证特种设备在有效的检验期限内使用。
(8)出租方负责安排技术人员对我公司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
(9)注氮车组附件配备要求:详见附表2“技术要求附表1-4”
(10)设备验收:详见PSA注氮车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3提供符合注氮气纯度要求的PSA柴驱注氮设备,设备投产年限≤2年,以出厂之日算起;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队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副队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且资产负债率低于70%,当年
新成立公司、高等院校及分公司等,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3.7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8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3.9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保证特种设备在有效的检验期限内;
3.10设备技术指标:设备所产生的氮气额定压力35Mpa,额定排量不低于900 Nm3/h,承诺在额定排量、压力情况下必须保证纯度≥98%。(提供承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7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3月14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8887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银行电汇凭证和邮寄地址,发送至“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招标中心会快递为中标人发出。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4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81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2月28日
招标编号:2022120149FW0882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租赁三套PSA柴驱注氮设备(含底车),计划金额(暂估含税):489万元。
2.2招标范围:
根据生产需求,石油化工技术服务公司租赁3套PSA柴驱注氮设备(含底车) ,用于采油厂柴驱注氮气服务。标段明细详见附表1。
计价原则及结算标准:PSA柴驱注氮设备按会议纪要,车载底盘按油田公司资产租赁价格标准执行。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河油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确保所提供设备状况良好,运行平稳,非承租方原因不得出现大修故障,否则由出租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2)设备为自有设备,提供设备原始发票(如有改装,提供改装费用发票)。投产年限≤2年,以出厂之日算起。
(3)设备所产生的氮气额定压力35MPa,额定排量不低于900 Nm3/h,保证在额定工况下注氮设备能在北方寒冷条件下持续运行,在额定排量、压力情况下必须保证纯度≥98%。在租赁期内,保证在额定工况下PSA 分子筛能持续运行,氮气纯度达到98%及以上,试运行正常。
(4)每套PSA注氮设备含制氮及增压设备,设备要求具有车载、移动性,车辆状况良好,适应辽河油区及外围采油区域的地貌条件,通过特殊路段及进入油田、苇田等特殊区域相关手续齐全。出租方负责车辆年检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车辆因改装超载、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交通管理问题,由出租方负责协调解决。随车车辆全部手续(包括行驶证、尾气合格证、营运证、车辆强制保险、商业险、三者险不低于150万元)。车辆应按规定安装GPS。
(5)注氮设备氮气纯度检测仪、流量计(要求用旋进漩涡流量计)、压力表、氧含量检测装置(要求具有存储和远传功能)、过程控制仪表、安全附件等仪器仪表配备齐全、显示准确、灵活好用,按期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交接计量流量计的安装、选型、检定等要按辽河油田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测量范围满足设备排量要求。
(6)符合辽河油田公司HSE管理标准要求;设备技术资料完整(包括:设备合格证、设备说明书、设备图纸、设备操作手册、设备保养手册等)。
(7)特种设备应取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保证特种设备在有效的检验期限内使用。
(8)出租方负责安排技术人员对我公司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
(9)注氮车组附件配备要求:详见附表2“技术要求附表1-4”
(10)设备验收:详见PSA注氮车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3提供符合注氮气纯度要求的PSA柴驱注氮设备,设备投产年限≤2年,以出厂之日算起;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队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副队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且资产负债率低于70%,当年
新成立公司、高等院校及分公司等,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3.7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8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3.9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保证特种设备在有效的检验期限内;
3.10设备技术指标:设备所产生的氮气额定压力35Mpa,额定排量不低于900 Nm3/h,承诺在额定排量、压力情况下必须保证纯度≥98%。(提供承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7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3月14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8887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银行电汇凭证和邮寄地址,发送至“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招标中心会快递为中标人发出。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4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81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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