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白马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中心小学康宁校区及实验小学南校区设备采购标段一(康宁班班通、办公设备、电器、厨房设备及实小功能室、办公及课桌椅)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367.9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
宁乡市玉潭中心小学康宁校区及实验小学南校区设备采购标段一(康宁班班通、办公设备、电器、厨房设备及实小功能室、办公及课桌椅)
2、采购人
长沙白马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采购项目预算
3679402.36元;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项目概况及主要数据
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身情况和现场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报价范围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单价中已包含本项目所需的生产制造、运输、装卸、材料(含辅材)、备品备件、安装调试以及人工、机械设备、安全、保险、管理、利润、税金、检测、验收、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保管配合、施工配套费、风险因素(包括材料、物价上涨因素)等相关费用。上述费用不另单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不另行增加费用。
⑵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人有权取样送检,如检测不合格,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合格产品,拒不更换的,强制无条件退场,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品牌和规格型号,实施前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
二、相关标准: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2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4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产品包装
中标人应当按照适合于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等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包装费包括于设备供应价格中,每件包装箱内应附1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中标人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个侧面用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收货人、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净重(公斤)、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等。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中标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中标人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须适合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货物交付前意外灭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3、安装调试
3.1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中标供应商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用户单位验收后才能上架调试。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上架、技术调试。
3.3中标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4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4、质量保证
4.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卖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4.3项目采购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安装验收之前提交确保为原厂产品的有效证明;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4.4本项目自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整体质保期2年。中标人提供全免费维护,维保且报修响应时间(到达现场的时间)以投标人承诺响应时间为准。
4.5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需经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8小时内(从报修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
4.6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人应保证使用人能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中标人应能提供主要配件、易损件的供应价格,并在使用人需要采购时以折扣价供应。
4.7服务时间承诺:须明确现场响应的时间,在承诺响应时间内不能到达或完成服务的惩罚措施。
5.售后服务
5.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技术支持
1)提供7×24h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故障响应
1)提供7×24h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h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h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h,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h。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投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5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产品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和长期供货的优惠价格和承诺。
5.6 所有设备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正常工作应用的软、硬件,及测试用耗材和试剂。
5.7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免费为采购人提供:
6.技术支持与培训
6.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计划。
6.2 免费现场培训:
6.2.1培训内容: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内容。
6.2.2培训地点:产品制造厂的技术支持中心或采购用户单位所在地。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2023年8月20日前交付并投入使用。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
六、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中标人需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检测机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试的技术参数必须达到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供应商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白马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付款方式:
完工后3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40%,出结算定案表后12个月内付款至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与法律纠纷)3个月内付清余款(不计利息)。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不得中途无故退货,否则所付定金中标人不退;中标人不得中途取消合同,否则中标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4、投标人在投标前,可以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中标后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5、投标总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所投产品应包括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6、优惠折扣声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7、投标人应该按照采购人的相关安全许可和规范下进行项目的安装实施工作。
8、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9、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均为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更高档次的不同品牌。
11、招标方案如有未完善之处,要求投标人按建设实际需求进一步合理完善。
1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13、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人有关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与制造商有关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或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4、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或者不能履约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1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叁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项目名称
宁乡市玉潭中心小学康宁校区及实验小学南校区设备采购标段一(康宁班班通、办公设备、电器、厨房设备及实小功能室、办公及课桌椅)
2、采购人
长沙白马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采购项目预算
3679402.36元;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项目概况及主要数据
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身情况和现场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报价范围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单价中已包含本项目所需的生产制造、运输、装卸、材料(含辅材)、备品备件、安装调试以及人工、机械设备、安全、保险、管理、利润、税金、检测、验收、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保管配合、施工配套费、风险因素(包括材料、物价上涨因素)等相关费用。上述费用不另单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不另行增加费用。
⑵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人有权取样送检,如检测不合格,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合格产品,拒不更换的,强制无条件退场,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品牌和规格型号,实施前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
二、相关标准: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2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4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产品包装
中标人应当按照适合于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等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包装费包括于设备供应价格中,每件包装箱内应附1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中标人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个侧面用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收货人、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净重(公斤)、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等。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中标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中标人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须适合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货物交付前意外灭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3、安装调试
3.1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中标供应商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用户单位验收后才能上架调试。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上架、技术调试。
3.3中标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4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4、质量保证
4.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卖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4.3项目采购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安装验收之前提交确保为原厂产品的有效证明;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4.4本项目自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整体质保期2年。中标人提供全免费维护,维保且报修响应时间(到达现场的时间)以投标人承诺响应时间为准。
4.5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需经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8小时内(从报修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
4.6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人应保证使用人能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中标人应能提供主要配件、易损件的供应价格,并在使用人需要采购时以折扣价供应。
4.7服务时间承诺:须明确现场响应的时间,在承诺响应时间内不能到达或完成服务的惩罚措施。
5.售后服务
5.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技术支持
1)提供7×24h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故障响应
1)提供7×24h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h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h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h,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h。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投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5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产品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和长期供货的优惠价格和承诺。
5.6 所有设备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正常工作应用的软、硬件,及测试用耗材和试剂。
5.7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免费为采购人提供:
6.技术支持与培训
6.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计划。
6.2 免费现场培训:
6.2.1培训内容: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内容。
6.2.2培训地点:产品制造厂的技术支持中心或采购用户单位所在地。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2023年8月20日前交付并投入使用。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
六、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中标人需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检测机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试的技术参数必须达到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供应商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白马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付款方式:
完工后3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40%,出结算定案表后12个月内付款至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与法律纠纷)3个月内付清余款(不计利息)。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不得中途无故退货,否则所付定金中标人不退;中标人不得中途取消合同,否则中标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4、投标人在投标前,可以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中标后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5、投标总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所投产品应包括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6、优惠折扣声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7、投标人应该按照采购人的相关安全许可和规范下进行项目的安装实施工作。
8、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9、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均为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更高档次的不同品牌。
11、招标方案如有未完善之处,要求投标人按建设实际需求进一步合理完善。
1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13、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人有关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与制造商有关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或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4、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或者不能履约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1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叁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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