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四分院检测用耗材行业快采公告
金额
5.1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四分院对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四分院检测用耗材 项目采用行业快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51,440.00 元)
(专业领域:
实验耗材、标物、器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7,800.00 元
包2(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2,000.00 元
包3(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200.00 元
包4(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700.00 元
包5(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700.00 元
包6(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5,840.00 元
包7(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5,2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7-14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7-14 14:3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均现货,结果公示后5~7日内必须全部到齐
(二)交付地点:
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街道石和路1号(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四分院) 收货人:刘老师 电话:18223583218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2、指定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原厂正品,规格型号完全符合要求,若出现实际供货与报价不一致,要求供应商退换。未指定品牌产品,规格型号完全符合询价要求,若出现实际供货与报价不一致,要求供应商退换。
(五)付款方式: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2、指定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原厂正品,规格型号完全符合要求,若出现实际供货与报价不一致,要求供应商退换。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四分院
联系人:
朱旭
联系电话:
19123503215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51,440.00 元)
(专业领域:
实验耗材、标物、器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7,8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标准物质一批,详见采购包1(注明:近期生产,不要临期;报价必须完全符合规格要求,未备注标物编码的可以报价符合的,注明品牌) | ¥7,800.00 | 1(批) | ¥7,800.00 |
包2(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2,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微生物菌株、培养基系列,详见采购包2 | ¥12,000.00 | 1(批) | ¥12,000.00 |
包3(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2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检测用萃取柱系列,相见采购包3(注:必须完全符合规格和使用要求,注明品牌) | ¥8,200.00 | 1(批) | ¥8,200.00 |
包4(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7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普瑞邦系列耗材,详见采购包4 | ¥8,700.00 | 1(批) | ¥8,700.00 |
包5(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7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液相色谱柱,品牌:GL,规格:AQ-C18 5μm 4.6×250mm | ¥3,700.00 | 1(根) | ¥3,700.00 |
包6(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5,84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1、水解试剂:采购8瓶,规格:950mL/瓶,用于氨基甲酸酯分析,见下图 2、OPA试剂::采购8瓶,规格:950mL/瓶,用于氨基甲酸酯分析,见下图 | ¥365.00 | 16(瓶) | ¥5,840.00 |
包7(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5,2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检测用常规耗材、试剂,详见采购包7 | ¥5,200.00 | 1(批) | ¥5,2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7-14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7-14 14:3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均现货,结果公示后5~7日内必须全部到齐
(二)交付地点:
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街道石和路1号(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四分院) 收货人:刘老师 电话:18223583218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2、指定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原厂正品,规格型号完全符合要求,若出现实际供货与报价不一致,要求供应商退换。未指定品牌产品,规格型号完全符合询价要求,若出现实际供货与报价不一致,要求供应商退换。
(五)付款方式: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2、指定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原厂正品,规格型号完全符合要求,若出现实际供货与报价不一致,要求供应商退换。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四分院
联系人:
朱旭
联系电话:
1912350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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