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3-0252]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
地下室安装工程投影仪相关设施设备的安装开叉燃气供气庭院PE管道住宅修复双眼炉具永久用电工程冰箱架空层违约责任勘察燃气工程道路燃气表路面开挖劳务供气管网工程质量保修调压站保障性住房建设庭院管供配电监理公建配套工程景观工程重要设备材料12L热水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小区智能化工程金属管道投标文件解密电梯工程公租房墙体开孔区间中压管网索赔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埋地阀给排水设备检验及试验建设用地咨询服务广场图纸建筑工程户内管照明燃气管道调压柜安全生产双眼炉县限价房培训重要材料肉莱市场调压供气空调余泥渣土运输房交建设文明施工卫生服务中心小时或天机械停车场社区服务中心绿化装修工程拆迁安置房电脑设计招标代理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暂估价工程调试与测试阀门井排放公共租赁住房水泵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0252
预算金额1201.46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1824494882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工1824494882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 | 房屋建筑 | 施工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 | 项目编号 | JG2023-0252 |
招标单位 | (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施工 |
建设单位 | (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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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3-01-18 0:00:00 | 2023-02-09 10:30:00 | |
投标登记 | 2023-01-18 0:00:00 | 2023-02-09 10: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3-01-18 0:00:00 | 2023-02-09 10: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3-01-18 0:00:00 | 2023-02-09 10: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3-01-18 0:00:00 | 2023-01-22 10:3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2-09 10:15:00 | 2023-02-09 10:30:00 | 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3-02-09 10:30:00 | 2023-02-09 11:30:00 | 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2-09 10:30:00 | 2023-02-09 11: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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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025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月18日 0时0分~2023年2月9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01.46596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且②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2019年5月前领取(或换取)的许可证需注明含“PE专项”);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以下之一::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 10时30分 - 2023年2月9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9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9日 10时15分 - 2023年2月9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谢先生
- 代理联系人:罗工、梁工
- 联系方式:18244948828
- 代理联系方式:020-87575800-81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监督电话:020-8363936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图纸.zip图纸.zip
-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pdf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pdf
- 穗发改2014[21]号.pdf穗发改2014[21]号.pdf
- 项目代码回执.pdf项目代码回执.pdf
- 图纸承诺说明.pdf图纸承诺说明.pdf
-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布).do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布).doc
- 招标文件(发布).doc招标文件(发布).doc
- 招标公告(发布).doc招标公告(发布).doc
- SL202301160045-20230117150054.GZZB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
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
价工程(燃气工程)
招标公告
设集园
建
机范
招标单位:儿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A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X
日期:2023年1月皖A01051823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
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4〕21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机施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
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
人。
一、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
(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
项目代码:2014-440112-47-01-802472
二、招标单位:(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8244948828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广州机施萝岗保障房项目部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工联系电话:020-83522492
联系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大酒店商业中心20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梁工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84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监督电话:020-3785092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
四、项目概况: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总建筑面积476596.63平方米。设计分为东区及西区地块,以及
区间中压管网:
东区合计共有民用3136户,其中E5-E10#每栋楼均为256户,F1-F5#每栋楼均为320户,
,1
共11栋高层住宅,均为33层;东区供气管网同时考虑为幼儿园低压预留气量50Nm3/h,为中
小学低压预留用气量100Nm3/h;住宅用户每户设置一台双眼炉具、一台12L热水器共2个用
气点,用气量设计值为2.5Nm3/h。整个东区设计采用一台1500Nm3/h定制区域调压柜(小时
高峰用气量为1090.8Nm3/h)调压供气,进口压力0.1-0.4Mpa,出口压力7.0-9.5Kpa(可调)。
西区合计共有民用1024户,其中E1-E4#每栋楼均为256户,共4栋高层住宅,均为33
层;住宅用户每户设置一台双眼炉具、一台12L热水器共2个用气点,用气量设计值为
2.5Nm3/h。整个西区设计采用一台500Nm3/h定制区域调压柜(小时高峰用气量为332.8Nm3/h)
调压供气,进口压力0.1-0.4Mpa,出口压力7.0-9.5Kpa(可调)。
庭院PE管道最大直径为DN250,最小为DN63;地上金属管道最大直径为DN100,最小为
DN15。本项目燃气管道最大直径为250mm,燃气中压设计压力均为4公斤/平方厘米(0.4MPa)。
工程范围包括燃气管道、调压站(红线内)、庭院管、户内管、燃气表(智能)及相关
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
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按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完成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工程验收通过,满足属地供气部门通
气条件,协调燃气供气部门开通点火。工程范围包括燃气管道、调压站(红线内)、庭院管、
户内管、燃气表(智能)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相应的墙体开孔、路面开挖和修复,
以及市政中压燃气的开叉和埋地阀及阀门井的施工等,并负责办理用地红线外的各项报建报
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开挖许可等)。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限额施工。招标人有权根据
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
从。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3、承包方式:全部工程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维保、包安全生产、
包文明施工、包调试与测试、包试运行、包竣工验收、包材料和设备检验及试验、包培训、
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等。
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项目措施费合价包干。
4、最高投标限价:12014659.65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均不能超过招标人
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具体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报
,2
价超过投标限价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月18日00:00至2023年2月9日10:3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月18日00时00分; |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月18日00时00分; | |
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0时30分。 | ||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2月9日10时30分。 |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2月9日10时30分。 |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2月9日10时30分。 |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
间的信息为准。 | 间的信息为准。 | 间的信息为准。 |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
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
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
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
工总承包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且②具备压力
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2019年5月前领取(或换取)的许可证需注明含“PE专项”);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
册建造师;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
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
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
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
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
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
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
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
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
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
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
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以下之一::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
上技术职称;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
格要求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
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
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
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
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
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
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
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5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
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
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
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
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
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8244948828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广州机施萝岗保障房项目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
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
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
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
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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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
一致的。
(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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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
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
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
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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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
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
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
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
“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
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
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
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
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
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
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
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
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
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
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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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
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
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
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
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
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
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
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
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二、本公司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款《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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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技术负责人 | |||
2 | 专业工程师 | |||
3 | 专职安全员 | |||
4 | 材料员 | |||
5 | 资料员 | |||
6 | 施工员1 | |||
7 | 施工员2 |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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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2022-07-6-010
J02[2022]2-078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设集团
丽机施建发
7
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A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
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
乙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
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
丙双方就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
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电梯工程、燃气工程、永久用电工
程、机械停车、小区智能化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
及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
服务内容
,
具体项目和工作内容由甲方按实际情况以招标代理服务任务书的形式
下达。工作内容包括: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
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电梯工程、燃气工
程、永久用电工程、机械停车场、小区智能化工程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本项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作
为计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以中标单位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均
按工程类计取)并下浮40%进行结算;在招标成功后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前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招标代理服务任务书。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
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
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6月27日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
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2
签署页:
甲方: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盖章):
法定代表人:
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080号(自编1栋26楼)
甲方: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3号广州一建大厦15楼
工程房
交建设
乙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益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差
A05182310
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四层0501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04
传
真:020-87578002-82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惠新支行
账号:0200006309067043940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甲方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
标代理资质的乙方,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
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
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
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乙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
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
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
内容。
1.9附加服务: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
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按照约定应收取的
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甲方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
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
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任意一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任
意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
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
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
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
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
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方、丙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
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
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
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甲方的义务
4.1甲方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
约定。
4.2甲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
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
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乙方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
确性负责;
(3)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
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
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办理支付代理报酬的手续;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乙方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
理化建议,经甲方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甲方负有对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
任。
4.5甲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
的有关损失。
5、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
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
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甲方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甲方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
招标程序,以便得到甲方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乙方应对招标工作中乙方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
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乙方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
的投标咨询业务。
5.5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乙方专有。任何第三
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
责任和费用。
5.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乙方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
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
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
的有关损失。
6、甲方的权利
6.1甲方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乙方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乙方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乙方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甲方有权依法确认中标结果,选择合格的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
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
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乙方的权利
7.1乙方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
(3)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
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甲方仅有使用
或复制的权利;
(1)将争议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柒份,其中,
甲方肆份,乙方叁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
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17、补充条款:无。
附件:1.投入组成人员一览表
2.廉政协议书
3.保密协议
(以下无正文)
19
签署页:
甲方:广州机施建设集有限公司(主)(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义合同专用章
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080号(自编1栋)26楼
有限
团
设集
甲方: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3号广州一建大厦15楼
乙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四层0501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04
传真:020-87578002-82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惠新支行
账号:0200006309067043940
20
合同附件1
投入组成人员一览表
职务 | 姓名 | 学历证 | 职称证 | 资格证 |
项目负责人 | 宿明科 | 专科 | 工程师 | 招标工程师 |
日常专职人员 | 袁群鉴 | 本科 | 工程师 | 招标工程师 |
日常专职人员 | 罗海庆 | 专科 | 助理工程师 | / |
日常专职人员 | 黄钦标 | 专科 | / | / |
日常专职人员 | 何碧乙 | 专科 | 1 | |
日常专职人员 | 梁光海 | 本科 | 助理工程师 | / |
日常专职人员 | 林命创 | 本科 | / | 1 |
21
合同附件2
廉政协议书
根据国家廉洁建设有关规定,为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和资产经营管理过
程中的党风廉洁建设,保证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及投资效益,甲乙双方
特订立如下合同: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规
定。
(二)严格执行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
房及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电梯工程、燃气工程、永久
用电工程、机械停车、小区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合同文件,自
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
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
违反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
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
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
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
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
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2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婚
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材料
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除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业主单位有文件指定外,甲方及其工作人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
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六)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聲,不准利用职权从事
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三、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
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
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
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
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
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
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作出如下建
议:
1、要求乙方人员调离甲方所管理项目;
23
2、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
市场的处罚。
(三)按照合同内容,甲方将严格区分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赔以及乙
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的情形。如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相关内
容,将按照相关条款处置。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相关内容,
除将相关情况移交乙方纪检部门或者乙方上级主管单位纪检部门外,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及方式为:乙方违反本廉洁
协议一次并经核查属实的,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人民币;
若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两次并经核查属实的,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肆万元人民币;以此类推,增加一次违反本廉洁协议的行为,则多支付
违约金贰万元人民币。
五、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
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
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六、本合同作为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
房及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电梯工程、燃气工程、永久
用电工程、机械停车、小区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合同的附件,与
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叁份,副本柒份,其中,甲方肆
份,乙方叁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24
甲方: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甲方: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3号广州一建大厦15楼
:
1
乙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25
合同附件3
保密协议
乙方作为甲方服务单位,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下列保密条款:
、保密信息的范围
“保密信息”在本保密协议中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工作的过程
中所获取的重要工作信息。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项目规模、
项目计划、项目相关数据和图纸、招标文件资料及信息、合同、价格、成
本、研究报告、会议资料和文件。
不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
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都视为甲方的保密信息。
、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对已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在此同意:
(一)未经甲方事前书面批准,不论服务期间或以后,乙方及其工作
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甲方的保密信息。
(二)一旦服务工作终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将退还保存的属于甲方
的所有保密信息及资料,如方案、制度、报告、合同等。
三、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从获知甲方保密信息时起,至保密信息已由
甲方通过合法途径让普通公众知悉时止。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通过任何合理
方式追究乙方的责任并终止服务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
行赔偿并追究乙方其他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约定
本保密协议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柒份,其中,甲方肆
26
份,乙方叁份。
甲方: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集团有限
集
建设来
(盖章
甲方: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3号广州一建大厦15楼
设建设
工程
乙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1051823108
27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穗发改[2014]21号
有限
团
建设集
建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
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施建设展
市住房保障办:
送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关于申请惠北萝岗中心城区保
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爱德住保函[2013】
64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日
一、原则同意《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
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选址:该项目位于广州市萝岗中心城区西侧广惠高
1
速南地段。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二期)用地面积28367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8893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10409套,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81502平方米、1559套,限价房建筑
面积501885平方米、7682套,拆迁安置房建筑面积112181平方
米、1168套,中学1所、建筑面积24600平方米,小学1所、建
筑面积12960平方米,幼儿园2所、建筑面积共9600平方米,肉
莱市场1个、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16434平
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5537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
心等公建建筑面积82194平方米,以及广场、道路、绿化、供配
电、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四、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72301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758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113511
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你办
自筹资金609508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38511万元),主要用
于限价房、拆迁安置房、肉菜市场等项目建设,地下室、架空层
及公建配套建设资金按各类保障性住房面积比例分摊。
五、该项目由你办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建设。
六、项目建设年限:该项目计划于2017年11月建成。
七、项目招标方案: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景观工程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必须招标按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执行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见附件)。
-21
: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内容开展初步设计等后续工作,严格控制投资概算,加快推进
项目建设。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17日
-3-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月17日印发
-41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装修及景观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公开招标。 | 审批部门审核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装修及景观工程,必须进行审批部门盖演2014年1月17日 | 审批部门审核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装修及景观工程,必须进行审批部门盖演2014年1月17日 | 审批部门审核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装修及景观工程,必须进行审批部门盖演2014年1月17日 | 审批部门审核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装修及景观工程,必须进行审批部门盖演2014年1月17日 | 审批部门审核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装修及景观工程,必须进行审批部门盖演2014年1月17日 | 审批部门审核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装修及景观工程,必须进行审批部门盖演2014年1月17日 |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穗住保函[2013]647号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申请审批萝岗中心
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你委的批复意见(穗发改城[2011]29号),我办委托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制了《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
(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报送你委审批。项目有关情况如
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分
解和有关建设计划》同意将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
纳入我市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预备计划。该项目是市
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及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而兴建的萝岗中
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二期建设内容,作为广州市保障性住房
建设的一个重要项目,其建设是必要和迫切的。
二、项目选址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位于广州市萝岗中心
城区。项目地块南侧为40米宽的水西路,距开创大道、广州环
城高速、广汕公路(G324)均1.5公里左右。该地块位于水西村
西侧的林地,东面为瓦窑山,西侧为燕山,南面为萝岗区政府,
西南面为创业公园。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367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22444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8893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
积695568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70670平方米,非配套公建面
积60684平方米,地下室416434.5平方米,架空5536.5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的住宅包括限价房8266套,建筑面积558730.8
平方米,占住宅面积80.33%;公租房1559套,建筑面积81502.5
平方米,占住宅面积11.72%;安置房584套,建筑面积55334.7
平方米,占住宅面积7.96%。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856624.87万元,包括建设投资753066.22
万元和建设期利息103558.65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市财政资金
115331.97万元(含市政道路投资1082.94万元),建设主体自筹资
金741292.89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筑工期约57个月,第四区预计2016年7月建成
121
交付使用,第三区预计2017年11月建成交付使用。
六、项目建设管理方式
项目建设期间由我办进行管理,主要负责项目报建、通过招
标方式选择合适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重要设备、
材料的供应商等组织协调工作,对项目建设实施监督管理。项目
建成投入使用后,由我办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房源分配和退
出等管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七、能源消耗
本项目投入使用期间主要消耗能源品种为电力、水、天然气。
项目综合能耗约1.3万吨标煤。电力主要用于照明、空调、冰箱
等家用电器、电脑、投影仪等办公设备、水泵、电梯等电气设备。
项目总装机约6.6万千瓦,年耗电量约7600万千瓦时。项目用
水主要为居民生活用水、公共建筑用水、绿化、地面冲洗用水,
日用水量预计达到1.1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水约8千立方米,
年用水量约360万立方米。项目用气主要为居民家庭用气及公共
建筑中用气,预计年用气量250万立方米。
八、项目招标方式
本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
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
九、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评价
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经济
13—
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和广州美好宜居城市建设,社会效益显著。
专此函达。
附件: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
(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另附)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联系人:杨钰冲,联系电话:83191019)
公开方式:免予公开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综合处2013年7月9日印发
4-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发文呈批表
发文编号德伴保画201326号64 | 发文编号德伴保画201326号64 | 发文编号德伴保画201326号64 | 紧急程度 | 紧急程度 | 紧急程度 | 紧急程度 | 密级 | 密级 | |
标题 | 关于申请审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关于申请审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
拟稿单位 | 工程前期处 | 承办人 | 承办人 | 杨玉冲 | 杨玉冲 | 杨玉冲 | 电话 | 电话 | 83191019 |
文件公开 | 主动公开:是口 | 主动公开:是口 | 主动公开:是口 | 依申请公开:是口 | 依申请公开:是口 | 依申请公开:是口 | 依申请公开:是口 | 依申请公开:是口 | 依申请公开:是口 |
属性 | 免于公开:是理由:步及办内信息部门工作业务球 | 免于公开:是理由:步及办内信息部门工作业务球 | 免于公开:是理由:步及办内信息部门工作业务球 | 免于公开:是理由:步及办内信息部门工作业务球 | 免于公开:是理由:步及办内信息部门工作业务球 | 免于公开:是理由:步及办内信息部门工作业务球 | 免于公开:是理由:步及办内信息部门工作业务球 | 免于公开:是理由:步及办内信息部门工作业务球 | 免于公开:是理由:步及办内信息部门工作业务球 |
承办意见 | 根据各处室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修改了《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妥否,呈领导批示。拟月,呈领号2013年7月3日0完加2317-13箱4/12013 | 根据各处室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修改了《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妥否,呈领导批示。拟月,呈领号2013年7月3日0完加2317-13箱4/12013 | 根据各处室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修改了《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妥否,呈领导批示。拟月,呈领号2013年7月3日0完加2317-13箱4/12013 | 根据各处室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修改了《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妥否,呈领导批示。拟月,呈领号2013年7月3日0完加2317-13箱4/12013 | 根据各处室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修改了《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妥否,呈领导批示。拟月,呈领号2013年7月3日0完加2317-13箱4/12013 | 根据各处室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修改了《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妥否,呈领导批示。拟月,呈领号2013年7月3日0完加2317-13箱4/12013 | 根据各处室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修改了《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妥否,呈领导批示。拟月,呈领号2013年7月3日0完加2317-13箱4/12013 | 根据各处室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修改了《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妥否,呈领导批示。拟月,呈领号2013年7月3日0完加2317-13箱4/12013 | 根据各处室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修改了《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妥否,呈领导批示。拟月,呈领号2013年7月3日0完加2317-13箱4/12013 |
审核意见 | 已依,请定早物。解解2013.74已柱、呈黄副任掌批,休钢州7.5. | 已依,请定早物。解解2013.74已柱、呈黄副任掌批,休钢州7.5. | 已依,请定早物。解解2013.74已柱、呈黄副任掌批,休钢州7.5. | 已依,请定早物。解解2013.74已柱、呈黄副任掌批,休钢州7.5. | 已依,请定早物。解解2013.74已柱、呈黄副任掌批,休钢州7.5. | 已依,请定早物。解解2013.74已柱、呈黄副任掌批,休钢州7.5. | 已依,请定早物。解解2013.74已柱、呈黄副任掌批,休钢州7.5. | 已依,请定早物。解解2013.74已柱、呈黄副任掌批,休钢州7.5. | 已依,请定早物。解解2013.74已柱、呈黄副任掌批,休钢州7.5. |
领导签发 | |||||||||
主送: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抄送: | 抄送: | 抄送: | 抄送: | |||||
打字:校对:构证冲复核:解冬平 | 海设校,做号和日期被变,移20 | 海设校,做号和日期被变,移20 | 海设校,做号和日期被变,移20 | 海设校,做号和日期被变,移20 | 海设校,做号和日期被变,移20 | 海设校,做号和日期被变,移20 | 海设校,做号和日期被变,移20 |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
广东省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2014-440112-47-01-802472
项目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
项目类型:审批
行业类型:房屋建筑业[4700]
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以西、广惠高速南侧地段
项目单位: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AM57036
守信承诺
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赋码手续,承诺拟投资项
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声明对其填报内
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
位违反承诺,虚假、恶意填报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招标图纸承诺说明
我单位承诺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
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项目已具备由符合本工程所需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广州市
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且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工程概况: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
段二)总建筑面积476596.63平方米。设计分为东区及西区地块,以及区间中压管网:东区
合计共有民用3136户,其中E5-E10#每栋楼均为256户,F1-F5#每栋楼均为320户,共11
栋高层住宅,均为33层;东区供气管网同时考虑为幼儿园低压预留气量50Nm3/h,为中小学
低压预留用气量100Nm3/h;住宅用户每户设置一台双眼炉具、一台12L热水器共2个用气点,
用气量设计值为2.5Nm3/h。整个东区设计采用一台1500Nm3/h定制区域调压柜(小时高峰用
气量为1090.8Nm3/h)调压供气,进口压力0.1-0.4Mpa,出口压力7.0-9.5Kpa(可调)。西
区合计共有民用1024户,其中E1-E4#每栋楼均为256户,共4栋高层住宅,均为33层:住
宅用户每户设置一台双眼炉县、一台12L热水器共2个用气点,用气量设计值为2.5Nm3/h。
整个西区设计采用一台500Nm3/h定制区域调压柜(小时高峰用气量为332.8Nm3/h)调压供
气,进口压力0.1-0.4Mpa,出口压力7.0-9.5Kpa(可调)
庭院PE管道最大直径为DN250,最小为DN63;地上金属管道最大直径为DN100,最小为
DN15。本项目燃气管道最大直径为250mm,燃气中压设计压力均为4公斤/平方厘米(0.4MPa)。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特此承诺说明。
建设单位:盖章)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集团
建(晟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革位:(盖章)广州市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年月12日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元):12014659.65分部分项工程费(元):9143996.24措施项目费(元)1192132.39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820188.50(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元):12014659.65分部分项工程费(元):9143996.24措施项目费(元)1192132.39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820188.50(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元):12014659.65分部分项工程费(元):9143996.24措施项目费(元)1192132.39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820188.50(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元):12014659.65分部分项工程费(元):9143996.24措施项目费(元)1192132.39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820188.50(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1 | 燃气工程 | 12014659.65 | 820188.50 |
其他项目费(元):686494.89其中暂列金额(元):457199.82规费(元):/税金(元):992036.13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报价。招标单位(盖章)2073年1月1日 | 其他项目费(元):686494.89其中暂列金额(元):457199.82规费(元):/税金(元):992036.13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报价。招标单位(盖章)2073年1月1日 | 其他项目费(元):686494.89其中暂列金额(元):457199.82规费(元):/税金(元):992036.13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报价。招标单位(盖章)2073年1月1日 | 其他项目费(元):686494.89其中暂列金额(元):457199.82规费(元):/税金(元):992036.13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报价。招标单位(盖章)2073年1月1日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
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资
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
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有限
集团
设集团
(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二、招标单位:(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014-440112-47-01-802472一、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根据穗发改〔2014〕21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招标公告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大酒店商业中心20楼联系人:钱工联系电话:020-83522492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广州机施萝岗保障房项目部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824494882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监督电话:020-3785092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联系人:罗工、梁工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840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范围包括燃气管道、调压站(红线内)、庭院管、户内管、燃气表(智能)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庭院PE管道最大直径为DN250,最小为DN63;地上金属管道最大直径为DN100,最小为DN15。本项目燃气管道最大直径为250mm,燃气中压设计压力均为4公斤/平方厘米(0.4MPa)。西区合计共有民用1024户,其中E1-E4#每栋楼均为256户,共4栋高层住宅,均为33层;住宅用户每户设置一台双眼炉具、一台12L热水器共2个用气点,用气量设计值为2.5Nm3/h。整个西区设计采用一台500Nm3/h定制区域调压柜(小时高峰用气量为332.8Nm3/h)调压供气,进口压力0.1-0.4Mpa,出口压力7.0-9.5Kpa(可调)。东区合计共有民用3136户,其中E5-E10#每栋楼均为256户,F1-F5#每栋楼均为320户,共11栋高层住宅,均为33层;东区供气管网同时考虑为幼儿园低压预留气量50Nm3/h,为中小学低压预留用气量100Nm3/h;住宅用户每户设置一台双眼炉具、一台12L热水器共2个用气点,用气量设计值为2.5Nm3/h。整个东区设计采用一台1500Nm3/h定制区域调压柜(小时高峰用气量为1090.8Nm3/h)调压供气,进口压力0.1-0.4Mpa,出口压力7.0-9.5Kpa(可调)。四、项目概况: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总建筑面积476596.63平方米。设计分为东区及西区地块,以及区间中压管网: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4、最高投标限价:12014659.65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均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具体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超过投标限价的文件将被拒绝。3、承包方式:全部工程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维保、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与测试、包试运行、包竣工验收、包材料和设备检验及试验、包培训、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等。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项目措施费合价包干。按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完成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工程验收通过,满足属地供气部门通气条件,协调燃气供气部门开通点火。工程范围包括燃气管道、调压站(红线内)、庭院管、户内管、燃气表(智能)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相应的墙体开孔、路面开挖和修复,以及市政中压燃气的开叉和埋地阀及阀门井的施工等,并负责办理用地红线外的各项报建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开挖许可等)。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限额施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公租房、限价房及公建配套工程(标段二)暂估价工程(燃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0时30分。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月18日0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月18日00:00至2023年2月9日10:30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2月9日10时30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且②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2019年5月前领取(或换取)的许可证需注明含“PE专项”);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以下之一::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资格审查方式: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广州机施萝岗保障房项目部异议受理电话:18244948828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2023年1月18日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企业:特此声明十二、本公司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款《投标人信誉的要求》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附件二: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技术负责人 | |||
2 | 专业工程师 | |||
3 | 专职安全员 | |||
4 | 材料员 | |||
5 | 资料员 | |||
6 | 施工员1 | |||
7 | 施工员2 |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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