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07-0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霞浮0871-6709740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华152011505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4-107-03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新建 T3 航站楼、站前高架桥及道路、航管楼及塔台土建部分、导航台站土建部分、旅客停 车场及停车场附属设施用房、货运工程、动力及配套设施、航站区消防系统、新建飞行区道 口及安检值班室、总图工程及强弱电管网、给排水管网等相应建设市政配套设施等,以及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需要开展第三方检测及监测的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 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1)承揽本项目检测工作的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质中的第 1)和第 2)项,或者第 1)和第 3)项,或者第 1)和第 4)项): 1)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 CMA 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 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若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意思表达一致的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 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 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 印件。 (2)承揽本项目监测工作的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三项资质之一即可): 1)具备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的测绘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 复印件;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须至少包含岩土工程 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 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 (1)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本项目检测工作的单 位至少具有 1 项合同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合同委托范围中 须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 测、见证取样检测中的 3 项内容);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且应能体现合同签订主体、签 订时间、合同范围等关键内容,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2)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本项目监测工作的单 位至少具有 1 项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监测业绩(合同委托范围中须至少包括①基坑(边坡)监 测和②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 两项内容);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且应能体现合同签订主 体、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等关键内容,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注:同一合同中包含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和监测内容(检测金额以合同中检测部分金额为准,不能体现检测金额的,还应附业主证明材料)的,检测和监测业绩予同时认可。上述公共建 筑工程包括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办公建筑(包括 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 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不包括住宅小 区类建筑。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和相关检测岗 位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及岗位证复印件。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 复印件。 3.6 社保要求: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全体成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上述所有人员近 6 个月在申请人本单位正常连续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 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投标人本 单位缴纳;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评审时递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评审时递交审 查委员会审查。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在本项目中负责检测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 过 2 家,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组织协调 管理工作。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附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协议后,不 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牵头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各自均应满足本款 3.1、3.7 项的要求。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 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具 备其各自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须严格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9-6 09:00:00 至 2024-9-12 17:00:00 将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mhgczxch@163.com 后,电话通知招标代理 机构查收,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15201150589。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寄出(邮费由投标人到付)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包括: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联合体 协议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⑤招标文件费汇款成功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 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备注:投标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民航咨询电 子发票”缴纳招标文件费并开具发票,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华,联 系电话:1520115058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 A 栋 2008 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 A 栋 2008 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已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民航西南局函〔2023〕27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非民航专业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 2.2 招标范围: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新建 T3 航站楼、站前高架桥及道路、航管楼及塔台土建部分、导航台站土建部分、旅客停车场及停车场附属设施用房、货运工程、动力及配套设施、航站区消防系统、新建飞 行区道口及安检值班室、总图工程及强弱电管网、给排水管网等相应建设市政配套设施等,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需要开展第三方检测及监测的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 术标准及要求。 2.3 建设地点:大理机场。 2.4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完工,通过竣工 验收、民航专业工程行业验收,并按规范要求提交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等所有资料为止。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1)承揽本项目检测工作的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质中的第 1)和第 2)项,或者第 1)和第 3)项,或者第 1)和第 4)项): 1)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 CMA 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 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若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意思表达一致的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 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 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 印件。 (2)承揽本项目监测工作的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三项资质之一即可): 1)具备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的测绘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 复印件;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须至少包含岩土工程 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 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 (1)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本项目检测工作的单 位至少具有 1 项合同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合同委托范围中 须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 测、见证取样检测中的 3 项内容);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且应能体现合同签订主体、签 订时间、合同范围等关键内容,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2)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本项目监测工作的单 位至少具有 1 项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监测业绩(合同委托范围中须至少包括①基坑(边坡)监 测和②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 两项内容);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且应能体现合同签订主 体、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等关键内容,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注:同一合同中包含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和监测内容(检测金额以合同中检测部分金额为准,不能体现检测金额的,还应附业主证明材料)的,检测和监测业绩予同时认可。上述公共建 筑工程包括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办公建筑(包括 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 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不包括住宅小 区类建筑。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和相关检测岗 位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及岗位证复印件。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 复印件。 3.6 社保要求: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全体成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上述所有人员近 6 个月在申请人本单位正常连续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 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投标人本 单位缴纳;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评审时递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评审时递交审 查委员会审查。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在本项目中负责检测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 过 2 家,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组织协调 管理工作。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附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协议后,不 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牵头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各自均应满足本款 3.1、3.7 项的要求。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 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具 备其各自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须严格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9-6 09:00:00 至 2024-9-12 17:00:00 将获取招标文 件所需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mhgczxch@163.com 后,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15201150589。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寄出(邮费由投标 人到付)招标文件。 所需资料包括: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适 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须提 供);⑤招标文件费汇款成功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民航咨询电子发票”缴纳招标文件费并开具发票,有任何疑 问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1520115058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地 点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 A 栋 2008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 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电话:0871-6709740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 C 区四层 402 室 联系人:陈华(异议联系人)、王致远、冯艳丹、马驰 电话:15201150589(异议联系电话)、15210822037、13211758203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账号:0200 3000 1910 0000 260 邮箱:mhgczxch@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航产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 电 话:0871-67097405 霞浮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 C 区四层 402 室 联 系 人: 陈华(异议联系人)、王致远、冯艳丹、马驰 电 话: 15201150589(异议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mhgczxch@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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