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能舟山六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LNG储罐桩基工程施工LNG储罐桩基工程施工二标段[E3300000007000850009002]第1次补充说明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850009002
预算金额16263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浙能六横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飞琛0571-8776221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850009002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能舟山六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经发改能源【2022】1830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包括1座21.7万立方米LNG船接卸码头,4座22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配套设施,LNG接收站最大接收能力为635万吨/年,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市六横港区,计划于202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六横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六横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LNG储罐桩基工程施工二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T-2201、T-2101储罐桩基工程,桩基为混凝土灌注桩,服务内容主要是完成桩基施工的施工前准备、罐区范围级配碎石换填+水泥浆液填充地基处理、材料采购、泥浆制备、钢筋笼制作安放、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柱施工、泥浆渣土外运、罐底砼铺砌层施工及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桩基检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标段范围内2个储罐的灌注桩(每个罐约400根)所有材料(含钢筋、砼、声测管及注浆管等)的采购、保管、施工;(2)储罐桩基所属罐区表层地基处理(含设计范围内的土体开挖、级配碎石换填+水泥浆浇筑等);(3)所属罐区场地清理,包括弃土及泥浆外运、桩周土体回填、密实加固等;(4)罐底混凝土铺砌(含砼面层浇筑、施工留缝及整平)等工作;(5)配合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工作;(6)工程所需开、竣工手续的办理、各类资料移交归档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16263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 1、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按完工、交工或竣工时间计),投标人具有类似桩基工程桩径1.2m及以上且单桩长60m及以上(含1根及以上桩长不小于60m的桩基)且总桩长18000m及以上的旋挖钻孔灌注桩施工业绩。类似桩基工程是指地质情况为沿海吹填造陆地质条件、高桩承台、采用后压浆工艺的桩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说明:①已完(交/竣)工时间以取得项目完(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②需提供合同复制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名称、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钻孔灌注桩等信息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需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项目工程完(交/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原件复制件及建设单位出具对应业绩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如完(交/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完(交/竣)工验收资料或建设单位证明。其他相关的完(交/竣)工验收资料,仅指完(交/竣)工验收阶段及其他签署的工程资料,如施工记录、交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备注:A、接受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桩基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但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的业绩。B、接受分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中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桩基工程,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分包单位实施的,视为分包单位的业绩,予以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按交工或完工时间计),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桩基工程桩径1.2m及以上且单桩长60m及以上(含1根及以上桩长不小于60m的桩基)且总桩长18000m及以上的旋挖钻孔灌注桩施工业绩。类似桩基工程是指地质情况为沿海吹填造陆地质条件、高桩承台、采用后压浆工艺的桩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说明:①已完(交/竣)工时间以取得项目完(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②需提供合同复制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名称、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钻孔灌注桩等信息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需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项目工程完(交/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原件复制件及建设单位出具对应业绩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如完(交/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完(交/竣)工验收资料或建设单位证明。其他相关的完(交/竣)工验收资料,仅指完(交/竣)工验收阶段及其他签署的工程资料,如施工记录、交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④以上材料中至少一项需体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的业绩。备注:A、接受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桩基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但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的业绩。B、接受分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中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桩基工程,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分包单位实施的,视为分包单位的业绩,予以认可。】。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本项目LNG储罐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评标顺序依次为浙能舟山六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LNG储罐桩基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若一标段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得在本标段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8月1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8月1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0: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能舟山六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经发改能源【2022】1830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包括1座21.7万立方米LNG船接卸码头,4座22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配套设施,LNG接收站最大接收能力为635万吨/年,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市六横港区,计划于202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六横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六横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LNG储罐桩基工程施工二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T-2201、T-2101储罐桩基工程,桩基为混凝土灌注桩,服务内容主要是完成桩基施工的施工前准备、罐区范围级配碎石换填+水泥浆液填充地基处理、材料采购、泥浆制备、钢筋笼制作安放、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柱施工、泥浆渣土外运、罐底砼铺砌层施工及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桩基检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标段范围内2个储罐的灌注桩(每个罐约400根)所有材料(含钢筋、砼、声测管及注浆管等)的采购、保管、施工;(2)储罐桩基所属罐区表层地基处理(含设计范围内的土体开挖、级配碎石换填+水泥浆浇筑等);(3)所属罐区场地清理,包括弃土及泥浆外运、桩周土体回填、密实加固等;(4)罐底混凝土铺砌(含砼面层浇筑、施工留缝及整平)等工作;(5)配合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工作;(6)工程所需开、竣工手续的办理、各类资料移交归档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16263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 1、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按完工、交工或竣工时间计),投标人具有类似桩基工程桩径1.2m及以上且单桩长60m及以上(含1根及以上桩长不小于60m的桩基)且总桩长18000m及以上的旋挖钻孔灌注桩施工业绩。类似桩基工程是指地质情况为沿海吹填造陆地质条件、高桩承台、采用后压浆工艺的桩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说明:①已完(交/竣)工时间以取得项目完(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②需提供合同复制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名称、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钻孔灌注桩等信息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需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项目工程完(交/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原件复制件及建设单位出具对应业绩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如完(交/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完(交/竣)工验收资料或建设单位证明。其他相关的完(交/竣)工验收资料,仅指完(交/竣)工验收阶段及其他签署的工程资料,如施工记录、交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备注:A、接受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桩基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但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的业绩。B、接受分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中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桩基工程,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分包单位实施的,视为分包单位的业绩,予以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按交工或完工时间计),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桩基工程桩径1.2m及以上且单桩长60m及以上(含1根及以上桩长不小于60m的桩基)且总桩长18000m及以上的旋挖钻孔灌注桩施工业绩。类似桩基工程是指地质情况为沿海吹填造陆地质条件、高桩承台、采用后压浆工艺的桩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说明:①已完(交/竣)工时间以取得项目完(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②需提供合同复制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名称、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钻孔灌注桩等信息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需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项目工程完(交/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原件复制件及建设单位出具对应业绩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如完(交/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完(交/竣)工验收资料或建设单位证明。其他相关的完(交/竣)工验收资料,仅指完(交/竣)工验收阶段及其他签署的工程资料,如施工记录、交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④以上材料中至少一项需体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的业绩。备注:A、接受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桩基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但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的业绩。B、接受分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中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桩基工程,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分包单位实施的,视为分包单位的业绩,予以认可。】。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本项目LNG储罐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评标顺序依次为浙能舟山六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LNG储罐桩基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若一标段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得在本标段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8月1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8月1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0: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 地址: | 浙江浙能六横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峧头三八路235号415-55 |
联系人: | 刘波 |
联系电话: | 0571-86664284 |
招标代理: 地址: 联系人 |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9楼D座 王飞琛 |
联系电话: | 0571-87762213 |
日 期: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