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三溪站A/D出入口、十三号线首期双岗站Ⅲ号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发改投资【2005】2406号、粤发改交通函【2013】3806号批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三溪站A/D出入口、十三号线首期双岗站Ⅲ号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三溪站A/D出入口、十三号线首期双岗站Ⅲ号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020-8315580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020-87562291-8309、1591575895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
监督电话:020-3818017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1)五号线首期三溪站A/D号出入口
三溪站A/D号出入口位于黄埔大道东路南侧地块内,平行于黄埔东路,出入口通道沿南、北向下穿黄埔东路与车站主体北侧相接,施工工法为顶管法、两端分别设置明挖工作井。地下通道结构内宽6.6m、出入口口部结构内宽6.5m,通道长度超60m,设置排烟机房和排烟井道;A、D号出入口口部均设置一部上行扶梯、一部下行扶梯及一部楼梯,提升高度约11.40m,共设置4部上下行扶梯,通道总建筑面积为1502.45平方米。通道出入口为带飞顶有盖出入口,包含建筑装修、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低压配电照明、人防、通信、fas、bas、综合监控、交通疏解、管线迁改、地面恢复等工作。
(2)十三号线首期双岗站Ⅲ号出入口
双岗站Ⅲ号出入口位于黄埔东路北侧、文船厂生活区及红山街道办事处东侧空地,平行于黄埔东路,出入口通道往南下穿沿江高速上桥段与车站主体北侧相接,施工工法采用顶管法、两端分别设置明挖工作井。出入口通道宽6.6m,通道长度超60m;出入口口部设置一部上行扶梯、一部下行扶梯及一部楼梯,提升高度约8.55m,总建筑面积约1020.33㎡。通道出入口为有盖出入口,包含建筑装修、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低压配电照明、人防、通信、fas、bas、综合监控、电扶梯、交通疏解、道路恢复、管线迁改、地面恢复、站外导向等工作。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三溪站A/D出入口、十三号线首期双岗站Ⅲ号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首期双岗站Ⅲ号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
(2)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三溪站A/D出入口、十三号线首期双岗站Ⅲ号出入口前期工程(包含交通疏解、管线迁改、绿化迁移、道路恢复等)。
(3)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三溪站A/D出入口、十三号线首期双岗站Ⅲ号出入口土建建筑结构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技术要求)。
(4)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三溪站A/D出入口、十三号线首期双岗站Ⅲ号出入口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弱电工程等。(包括不限于: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采购、安装和调试;给排水及消防系统采购、安装、调试;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安装、调试;综合监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安装、调试;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电扶梯安装与调试;通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装修工程含出入口房屋建筑采购、装修及管线孔洞防火防烟封堵;出入口通道广告灯箱的采购、安装;公共区喷黑;天花、地面、墙板装饰采购、装修;出入口飞顶、导向采购、安装;出入口地面恢复及道路接驳;市政排水接驳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技术要求。)
3、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4、工期要求:
总工期:365历天。
(1)勘察设计工期:具体工期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2)施工工期: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为:人民币121,853,046.08元,其中:
5.1双岗站Ⅲ号出入口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597,638.00元;
5.2三溪站A/D出入口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20,000.00元;双岗站Ⅲ号出入口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24,000.00元;
5.3三溪站A/D出入口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47,104,373.96元;双岗站Ⅲ号出入口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32,394,662.00元;
5.4三溪站A/D出入口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141,313.12元;双岗站Ⅲ号出入口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97,184.00元。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2年1月21日00时00分至2022年2月21日9时3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21日00时00分至2022年2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9时15分至2022年2月21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月21日9时 30分。
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相应资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出具);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6.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6.3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价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轨道交通工程)。
注:投标人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7、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7.1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2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要求: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3 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4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单位提供)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按要求出具了《设计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施工任务]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设计任务或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须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备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企业库中本企业的在册人员。(须提供网页截图)
1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或经评审通过勘察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或施工技术标评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经济补偿。
十三、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760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十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gz.gov.cn/)、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zmtr.com)、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http://zbtb.gd.gov.cn/ )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1月2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被列入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名单(期限内)。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各工区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水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联合体投标的,列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主办方所属二级单位即可。)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若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担保为保函形式的,保证递交的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逐一在“声明企业”中列出,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 、 (如有)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主办方不得向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收取任何管理费。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如有,投标人自行添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设计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
致(业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设计负责人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号: 。
受 (投标人名称) 委派,拟在 (项目名称) 担任设计负责人一职。为加强本项目设计工作,保证我公司在中标后严格履行与业主签定的服务合同,圆满的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作为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我保证自即日起至我公司完成本项目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工作之日止,自始至终专职服务于本项目,不参加其他任何项目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全过程常驻现场办公,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项目现场设计、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
2.除非征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自始至终专职服务于本项目,不能全过程常驻现场办公的,我单位及本人自愿接受业主给予的批评和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设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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