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装业务受理平台(二期)开发中标(成交)公示
金额
45.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3/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hrzb-009
预算金额45.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装业务受理平台(二期)开发(项目编号:2021-HRZB-009)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 合肥聚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456000.00元

公示期:2021年3月12日至3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9。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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