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pggc2024-048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那工0872-2183898
招标代理机构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872-21360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编号:YNPGGC2024-04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 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标人 自筹,招标人为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具备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停车场(大 理市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业务推广,建设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新建充电桩、充电站、配套电力系统、配套场地硬化改造、绿化、围墙、雨棚工程、监 控管理系统、充电计量管理系统、充电安防系统等,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信良好,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投标单位。 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建设或运营的充电 站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需明示时间、 项目规模、类型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 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企业,则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所有经第三方审计 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及企业法定 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及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建设、运营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社会投资人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 运营,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报批,若实施主体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建设项目基本程序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18时00分到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盘 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下段原清风酒店二楼)购买,购买招标文 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 件售价为800元/份(捌佰元每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盘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盘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通过招标选择具有技术和市场能力的投资人,开展下关街道幸 福路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业务推广服务,招 标人为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盘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项目投资资金来自中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 电桩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2.2项目地点:大理市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 2.3项目概况对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具备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停车场 (大理市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业务推广,建设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新建充电桩、充电站、配套电力系统、配套场地硬化改造、绿化、围墙、雨棚工程、 监控管理系统、充电计量管理系统、充电安防系统等,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2.4招标范围: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社会投 资方,对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具备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停车场(大理市 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业务推广,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第五章《招标要求及内容》 2.5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约200万元。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负责筹 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项目总投资和工程建设费最终以实际改造投入的金额为准。 2.6项目资产权属:大理市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大理市城乡建设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提供停车场场地,社会资本方仅享有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权:在 合作经营期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社会资本方不得将项目经营权或项目资产或附属资产转 让、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合作经营期满后社会资本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等产权归 属社会资本方,原属于招标人的产权须无偿原样移交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 2.7合作方式:保底+分成。即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停车场场地,社会资 本方负责新能源充电桩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业务推广。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按照保底+分成模式进行充电桩收益分成,停车场内其余未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停车 位收益为城乡投所有。 车位保底费用:大理市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车位保底费用为410元/月/车位; 2.8分成模式:项目建成后停车场停车泊位、新能源充电桩运营收入及其他收入等产生的所 有经营流水均应流入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社会资本方(中标人)对大理 市下关街道幸福路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进行投资建设且满足运营后,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对停车场新建新能源充电桩项目扣除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投入 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税金、电费等费用】及中标人报价当月营业收入扣除比例部分金额, 剩余当月营业收入金额支付中标人。 2.9合作经营年限:10年(含项目建设期)。 2.10招标控制价:车位保底费用为410元/月/车位,停车场充电桩每月营业总收入扣除大 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税金、电费等费用】后剩余的金额, 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成10%,其余的90%由市城乡投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 标人账户。分成比例每年进行递增,递增比例不低于1%。 2.1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行业规范要求,完成工程验收,达到本项目正 常使用、运营条件。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资信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投标单位。 3.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建设或运营的充 电站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需明示时 间、项目规模、类型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 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企业,则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所有经第三方审 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及企业法定 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及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建设、运营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社会投资人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和运营,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报批,若实施主体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还需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建设项目基本程序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盘古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下段原清风酒店二楼)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 份(捌佰元每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云南盘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理市洱河南路33号河畔金色A幢二楼 联系人:那工 电 话:0872-2183898 电子邮件:19698757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盘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下段原清风酒店二楼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0872-2136003 电子邮件: 9071266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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