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td-竞谈-20241101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15152358045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133823291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6
公告正文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XTD-竞谈-20241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质保期:贰年,详细要求见谈判 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 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 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作业人员中至少2名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且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操 作项目符合本项目实施需求。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未见联合体即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支付宝(15152405639) 缴费凭证截图,支付宝转账须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将上述资料发送1572206710@qq.com。 须 电话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怡心楼一楼进门右手边第一间-信息统计中心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怡心楼一楼进门右手边第一间-信息统计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XTD-竞谈-20241101 项目预算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工期:22日历天内 采购需求: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二次),质保期:贰年,详细要 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 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 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入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作业入员中至少2名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且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操 作项目符合本项目实施需求。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未见联合体即可) 注 (1)上述是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资质审查时,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谈判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将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2)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资 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谈判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报请监督 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公告媒体公告可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直接 查看: (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 5: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供应商报名条件及文件获取地点: 1.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支付宝(15152405639)缴费凭证 截图,支付宝转账须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将上述资料发送1572206710@qq.com。须电话确认。 2.谈判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3.报名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15152405639 地址:淮安市天津路亿力未来城亿力商业广场59号楼东门厅21楼2101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6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怡心楼一楼进门右手边第一间-信息统计中心会议 室。 五、公告期限 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谈判保证金:取消谈判保证金。 (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履约保证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淮安市淮海西路272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1515235804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9号楼东门厅21楼2101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13382329107/1515240563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淮安市淮海西路272号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151523580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天津路亿力未来城亿力商业广场59号楼东门厅21楼2101室 联系人: 徐工 电 话: 15152405639 电子邮件: 157220671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像斌斌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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