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鼎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项目
金属配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机械加工船舶附件汽车零部件新材料金属表面热处理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提升泵站排水系统天然气管道清洁能源燃煤发电供热设施高污染燃料发动机配件汽车配件机床配件五金配件工业废库码头供水设施网箱养殖旅游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排污口围湖造田围海造地围填海挖沙采矿化工园区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钢铁石化焦化建材有色浆造纸尿素磷铵电石烧碱氯乙烯纯碱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医药染料中间体化工现代煤化工装备长江干不属于支流基础设施新型金属材料铸件家用电器液压气动元件电动工具钢材生铁金属炉料化工产品机械制造制品双人工衬层粘土衬层人工合成衬层HDPE膜GCL衬垫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集排水管道和集水井单人工复合衬层甲醇丙烷淬火油水基清洗剂液氨废油废包装材料甲烷水性清洗剂氨气危废处置措施废气处理系统废气处理装置危险化学品储运危险废物事故废水设置及收集措施事故应急池事故水池电磁辐射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烧结炉淬火炉回火炉低噪声设备墙壁使用吸声材料厂区绿化环保设施迁建水喷淋总氮厂区环境管理环境监测颗粒物氨氮总磷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鼎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项目
扬州鼎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项目12.29(1).pdf扬州鼎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项目12.29(1).pdf
相关新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产180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扬州鼎众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附图 | 附图 |
附图一 | 项目地理位置图 |
附图二 | 总平面布置图 |
附图三 |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
附图四 | 生态空间管控区图 |
附图五 | 项目周边水系图 |
附图六 | 土地利用规划图 |
附件 | 附件 |
附件一 | 环评合同 |
附件二 | 项目备案证 |
附件三 | 营业执照 |
附件四 | 法人护照复印件 |
附件五 | 租赁协议 |
附件六 | 土地证 |
附件七 |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 |
附件八 | 现有项目验收意见 |
附件九 | 排污许可证 |
附件十 |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
附件十一 | 危废处置协议 |
附件十二 | 废水接管证明 |
附件十三 | 污水接管达标承诺 |
附件十四 | 原辅材料MSDS |
附件十五 | 入园批复 |
附件十六 | 规划环评批复 |
附件十七 | 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 |
附件十八 | 现状检测报告 |
附件十九 | 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书 |
附件二十 | 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 |
附件二十一 | 公示声明 |
附件二十二 | 公示截图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180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项目 | 年产180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项目 | 年产180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2211-321081-89-01-482716 | 2211-321081-89-01-482716 | 2211-321081-89-01-482716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海兵 | 联系方式 | 13328124305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创业路1号 |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创业路1号 |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创业路1号 |
地理坐标 | (119度17分48.193秒,32度20分5.130秒) | (119度17分48.193秒,32度20分5.130秒) | (119度17分48.193秒,32度20分5.130秒) |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 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仪审备[2022]373号 |
总投资(万元) | 17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环保投资占比(%) | 2.94 | 施工工期 | 1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是: | 用地(用海)面积(m2) | 用地面积:2092m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无 | 无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仪征市新集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审查机关:仪征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关于<仪征市新集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的批复审批文件文号:仪政发[2013]145号 | 规划名称:仪征市新集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审查机关:仪征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关于<仪征市新集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的批复审批文件文号:仪政发[2013]145号 | 规划名称:仪征市新集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审查机关:仪征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关于<仪征市新集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的批复审批文件文号:仪政发[2013]145号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规划名称: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原仪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称:关于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批文件文号:仪环审[2019]26号 | 规划名称: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原仪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称:关于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批文件文号:仪环审[2019]26号 | 规划名称: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原仪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称:关于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批文件文号:仪环审[2019]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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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1)规划概述
新集镇工业集中区于2002年4月经仪征市政府批准设立(仪政发(2002)82
号)。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12月获得仪征
市环保局审查意见(仪环字[2006]107号),该规划环评中工业集中区范围包括
镇区工业集中区和八桥工业集中区。
经仪征市人民政府批准(仪政发[2013]145号);本规划中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范
围调整为:北至沪陕高速、南靠328国道、东临建业路、西到联盟村,规划面
积3300亩。
(2)产业定位
以生态化、科技化为导向,重点发展机械加工、船舶附件、汽车零部件、
新材料等产业。
(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对照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1。
表1-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不一览表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2013年,新集镇人民政府修编的《仪征市新集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相符性相符相符相符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类别 | 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C18纺织服装、服饰业(符合产业政策) |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C33金属制品业(符合产业政策)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符合产业政策) |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C33金属制品业(符合产业政策)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符合产业政策) |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C33金属制品业(符合产业政策)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优先引 | C33金属制品业(符合产业政策) |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C33金属制品业(符合产业政策)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入 |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符合产业政策〉 |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C33金属制品业(符合产业政策)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符合产业政策) |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C33金属制品业(符合产业政策)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C36汽车制造业(符合产业政策) |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C33金属制品业(符合产业政策)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C3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符合产业政策) |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C33金属制品业(符合产业政策)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C41其他制造业(符合产业政策〉 |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C33金属制品业(符合产业政策)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 |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企业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禁止引 | 不符合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 |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企业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废水排放量大(>500吨/天)、水质成分复杂的企业 |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企业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入 | 造纸、印染、发酵、酿造、有色、电镀、危废处置以及涉及重金属(As、Hg、Pb、Cd、Cr)污染严重的企业 |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企业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空间管 | 工业集中区四界应设置至少50米的绿化隔离带 | 本项目卫生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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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要求
工业集中区边界周边已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区域,沿线不得建设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企业 | 工业集中区边界周边已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区域,沿线不得建设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企业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9.667吨/年、氮氧化物2.0吨/年、颗粒物43.333吨/年、挥发性有机物42.333吨/年。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49.746吨/年、氨氮26.759吨/年。 |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9.667吨/年、氮氧化物2.0吨/年、颗粒物43.333吨/年、挥发性有机物42.333吨/年。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49.746吨/年、氨氮26.759吨/年。 | 本项目总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 |||
(4)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仪环审[2019]26号)对照分析一览见表1-2。序号12 | 居住区和工业区之间应设置至少50米的绿化隔离带 | 居住区和工业区之间应设置至少50米的绿化隔离带 | 护距离内无居民区 | 相符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相符性符合符合符合 | ||
审查意见 | 审查意见 | 本项目情况 | 本项目情况 | |||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从发展主导产业链的角度招商选商,着力于引进规模企业,构建主导产业链。严格环保准入条件,禁止引进不符合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污染排放较大的项目;禁止引进造纸、印染、发酵、酿造、有色、危废处置、电镀以及涉及重点重金属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列入限制清单项目不得引进。 |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从发展主导产业链的角度招商选商,着力于引进规模企业,构建主导产业链。严格环保准入条件,禁止引进不符合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污染排放较大的项目;禁止引进造纸、印染、发酵、酿造、有色、危废处置、电镀以及涉及重点重金属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列入限制清单项目不得引进。 |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属于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属于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
进一步优化区内布局,加强与周边区域空间防护。合理分区布局区内工业企业,优化功能分区,避免不同类型企业交叉布局相互影响。尽快落实工业集中区居民搬迁工作。工业集中区应按照要求设立相关绿化防护隔离带,在工业集中区四界应设置至少50米的绿化隔离带,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应设置至少50米的绿化隔离带。工业集中区边界周边已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区域,沿线不得建设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企业。 | 进一步优化区内布局,加强与周边区域空间防护。合理分区布局区内工业企业,优化功能分区,避免不同类型企业交叉布局相互影响。尽快落实工业集中区居民搬迁工作。工业集中区应按照要求设立相关绿化防护隔离带,在工业集中区四界应设置至少50米的绿化隔离带,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应设置至少50米的绿化隔离带。工业集中区边界周边已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区域,沿线不得建设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企业。 |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且离周边规划居住用地50米以上 |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且离周边规划居住用地50米以上 | |||
3 | 进一步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中区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的建设。各企业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在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前,禁止废水排放的企业投产运营。加快集中区天然气管道建设,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供热设施。 | 进一步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中区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的建设。各企业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在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前,禁止废水排放的企业投产运营。加快集中区天然气管道建设,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供热设施。 | 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 | 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 |
本项目为金属表面热处理加工,属于C3360
产品主要为发动机配件、汽车配件、机床配件、五金配件等,属于园区优先引
入企业,不属于生态环境负面清单项目,故本项目与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
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
表1-2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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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控制,落实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壤 |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各项政策要求 | |||
完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不涉及 | |||
规划中。八桥工业集中区目前已聚集企业41家,新集镇人民政府需加强原有企业管理,完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定区域定位,充分落实好企业或居民的搬迀工作。该区域如作为工业区发展,须进行规划调整,符合规划要求。 | 不涉及 | |||
扬州华腾印染有限公司不符合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新集镇人民政府应推动该企业转型和限制发展,并落实好原址的污染调查和治理工作,确保无遗留环境问题。 | 不涉及 | |||
加强园区环保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对集中区环境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的工业固体废弃本项目危废暂存于危4物管理系统,实现工业集中区工业固废规范管理。工业废库,定期委托有资符合集中区应结合各企业的生产及贮运情况,进一步完善事质单位处置。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工业集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总量控制,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符合要求。严格“三线一单”管理,加强引进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总5符合十条”的要求及省和扬州市关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各项要求。仪征市新集镇人民政府应结合规划调整,落实工业区外企业环境管理要求。规划调整导致在原工业集中区范围6内的部分企业,位于现行规划的工业集中区界外,该区符合域内不得引进新的工业项目,对现有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由于规划调整原八桥工业集中区未纳入本轮新集镇总体7符合8符合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和跟踪评价工作。严格环境管理,9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与《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仪环审[2019]26号)相符。 | 加强园区环保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对集中区环境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的工业固体废弃本项目危废暂存于危4物管理系统,实现工业集中区工业固废规范管理。工业废库,定期委托有资符合集中区应结合各企业的生产及贮运情况,进一步完善事质单位处置。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工业集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总量控制,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符合要求。严格“三线一单”管理,加强引进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总5符合十条”的要求及省和扬州市关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各项要求。仪征市新集镇人民政府应结合规划调整,落实工业区外企业环境管理要求。规划调整导致在原工业集中区范围6内的部分企业,位于现行规划的工业集中区界外,该区符合域内不得引进新的工业项目,对现有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由于规划调整原八桥工业集中区未纳入本轮新集镇总体7符合8符合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和跟踪评价工作。严格环境管理,9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与《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仪环审[2019]26号)相符。 | |||
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5年须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调整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环保部门审查。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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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距离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距离本项目为8.9km。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距离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为仪征西部丘岗水源涵养区,距离本项目为6.3km。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相符。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见附图五。(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仪征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O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污染天气的管控工作,扬州市已发布《关于印发<扬州市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府传发[2022]29号),已提出并实施相应整改措施,待各项措施落实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引用江苏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7日对长江的监测数据,长江各监测点的评价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其中SS满足《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相应标准。根据监测报告,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扬州市新拓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迁建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不会达到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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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审[2019]26号),其负面清单见表1-1,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
单中的项目,具体见表1-3。
表1-3建设项目市场负面清单管理表
序号
文件要求 | 是否属于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 不属于 |
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 | 不属于 |
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 | 不属于 |
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 | 不属于 |
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 | 不属于 |
1
2
3
4
5
水资源: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不会达到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能源资源: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所供给,不会达到区域能源利用上线。对照《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仪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具体见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是否属于不属于不属于不属于不属于 | |||
文件要求 | |||
1-4。表1-4序号1 |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 ||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 |||
23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 | ||
4 | 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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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 |||
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 | |||
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 | |||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 |||
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 | |||
设除保障防洪安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5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不属于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理相关手续。资6不属于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7不属于8不属于9不属于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不属于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不属于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12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不属于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不属于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不属于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不属于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不属于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不属于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18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不属于装备项目。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不属于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 设除保障防洪安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5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不属于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理相关手续。资6不属于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7不属于8不属于9不属于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不属于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不属于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12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不属于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不属于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不属于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不属于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不属于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不属于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18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不属于装备项目。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不属于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 |
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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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1、项目由来扬州鼎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主要从事新型金属材料研发、生产;发动机配件、汽车配件、铸件、机床配件、五金配件、家用电器,液压气动元件、电动工具、钢材、生铁、金属炉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机械制造及制品销售。企业位于仪征市新集镇八桥工业园区98号,年产汽车、电动工具金属配件1000万件,该项目于2018年1月30日取得了关于《关于扬州鼎众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汽车、电动工具金属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仪环审[2018]18号),该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自主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验收。现因企业发展需要,原有场地不满足企业生产需求,拟重新选址进行搬迁扩建。扬州鼎众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700万元,在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创业路1号,租赁扬州市新拓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及附属用房2092平方米,迁建年产180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80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三十、金属制造业33”中的“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扬州鼎众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2、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年产1800万套金属配件生产项目;(2)建设单位:扬州鼎众科技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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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 | 污染物类型 | 污染途径 |
危废仓库 | 间歇入渗型 | 降雨对危废的淋滤 |
化学品仓库 | 间歇入渗型 | 渠、坑等污水的渗漏 |
化粪池 | 连续入渗型、越流型、径流型 | 地下污水管道渗漏、经井管的越流、通过废水处理井的径流 |
固废环境管理要求: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B/T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9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2021年11月30日)等文件要求,规范危废的环境管理,建设危废库,按照要求进行贮存、转移,并进行网上申报。5、地下水、土壤污染物从污染源进入地下水、土壤所经过路径称为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根据工程所处区域的地质情况,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危废仓库污水下渗对地下水、土壤造成的污染,具体见表4-16。表4-16地下水、土壤污染情况分析一览表分区防控要求:(1)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事故水池、化粪池,以上区域防渗措施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根据相关防渗的要求,确定特殊区域必须选用双人工衬层。根据区域地质资料,该区域不具备性能良好的粘土,就近可以寻找到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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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粘土,在危废仓库区域优先选用粘土作为天然材料衬层。人工合成衬层的选择:通常有HDPE膜和GCL衬垫两种,由于GCL衬垫一般不单独使用用来防渗,只作为一种辅助防渗设施,危废仓库防渗要求高,故上下人工合成衬层均选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膜,使其防渗系数达到设计规范的要求。采用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的特殊防渗区域除设置主集排水系统外,还应设置辅助集排水系统,它包括底部排水层、集排水管道和集水井;辅助集排水系统的集水井主要用作上人工合成衬层的渗漏监测,在辅助集排水系统的集水井中应设置自动检漏装置。(2)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其他生产区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I类场技术要求。应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并满足GB/T17643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1.5mm高密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0.75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跟踪监测要求:根据分析,本项目建成后,防渗措施落实到位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无需进行跟踪监测。6、生态本项目位于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创业路1号,租赁扬州市新拓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不新增用地,因此无需对生态环境进行评价。7、环境风险不设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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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危险物质名称 | CAS号 | 存储量qn/t | 临界量Qn/t | Q值 |
1 | 甲醇 | 67-56-1 | 1.65 | 10 | 0.165 |
2 | 丙烷 | 74-98-6 | 1.32 | 10 | 0.132 |
3 | 淬火油 | / | 1.7 | 2500 | 0.00068 |
4 | 水基清洗剂 | / | 0.3 | 50 | 0.006 |
5 | 液氨 | 7664-41-7 | 1.2 | 5 | 0.24 |
6 | 废油 | / | 0.1 | 50 | 0.002 |
7 | 废包装材料 | / | 0.6 | 50 | 0.012 |
项目Q值∑ | 项目Q值∑ | 项目Q值∑ | 项目Q值∑ | 项目Q值∑ | 0.55768 |
序号 | 危险物质 | 分布区域 |
1 | 甲烷、丙烷、淬火油、水性清洗剂 | 化学品仓库 |
2 | 废油、废包装材料 | 危废仓库 |
3 | 液氨 | 液氨储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风险专项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本项目风险物质及临界量对比见表4-17。表4-17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情况表注:液氨参照氨气临界量;危废参照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2,类别3)。根据上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低于临界量,因此无需设置风险专项评价。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本项目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分布情况见表4-18。表4-18危险物质分布情况表危险物质可能影响途径:(1)污染大气环境危险废物运输过程发生风险事故时挥发的废气污染物可能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废气处理系统故障导致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事故性排放等将对空气环境造成影响。(2)污染地表水环境危险废物运输过程发生风险事故时可能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火灾、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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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灭火产生的消防废水处理不当排入地表水体时,将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3)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危险废物运输过程发生风险事故时可能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危废库危险废物在储存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防渗材料破裂等原因将导致废物中的COD、有机物等物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环保设施非正常排放风险防范措施非正常排放是指生产设备在开、停车状态,检修状态或者部分设备未能完全运行的状态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本项目非正常排放主要是指油烟净化器和静电式油烟净化器非正常工况导致粉尘、非甲烷总烃直接排放。本项目废气处理系统风险防范措施如下:①对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修,如发生腐蚀、设备运行不稳定的情况,需对设备进行更换和修理,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②根据废气的成分和性质设置合理的废气处理装置,如易燃易爆废气的处理应设置必要的阻燃器和火灾爆炸警报器等设施,防止发生燃爆事故。(2)危险化学品储运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的危险化学品根据用途和类型不同,主要贮存在化学品仓库。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①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②公司需配备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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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3)危险废物防范措施①产生及收集防范措施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不含易燃易爆品,因此危废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可行。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收集、贮存,不混放。②运输过程中防范措施本项目运输过程中危险废物采用封闭桶装或吨袋储存,运送至厂内危废库,厂外运输由有资质单位负责。正常情况下,运输过程中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影响;但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因包装泄漏,可能会对沿线的环境及敏感点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为了最大程度减轻对运输沿线的影响,运输过程中需采取以下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废转运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运输。制定固定运输线路,转运路线的总体原则为:转运车辆运输途中避开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制定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防范工作,将可能造成的影响降至最小。③危废暂存场设置防范措施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如果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操作不当、防渗材料破裂、贮存容器破损,都将导致危废的泄漏,带来严重的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污染。本项目危废暂存场风险防范措施如下:①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置,必须设置防渗、防漏、防腐、防雨等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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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了便于危险废物泄漏的收集处理的设施;③在暂存场所内,各危险废物种类必须分类储存,并设置相应的标签,标明危废的来源,具体的成分,主要成分的性质和泄漏、火灾等处置方式,不得混合储存,各储存分区之间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护距离,防止发生连锁反应。④危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危废产生后,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事故废水设置及收集措施:参照《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08190-2019),本项目事故应急池计算公式如下: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本项目按照最大装置泄露(液氨储罐),取值0.4m3。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用水量,m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要求,消防用水为10L/s,按半小时火灾延续时间计算,则1次事故的消防水量为18m3。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本项目取0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取值为0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q=q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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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年平均降雨量,扬州为1015mm。n—年平均降雨日数,约为103天。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本项目最大汇水面积取0.2ha。经计算,V5=19.7m3。则本项目事故池容积至少为38.1m3,企业拟建设40m3事故水池,可以满足本项目需求。结论: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甲烷、丙烷、淬火油、水性清洗剂、危险废物等。主要事故类型为生产过程中危险物质的泄露和火灾、爆炸事故等。企业环境风险较小,企业经采取环保设施非正常排放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储运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本项目事故风险可控,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同时企业应按照要求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8、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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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烧结/回火废气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油烟净化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风量:8000m3/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大气环境 | DA002淬火废气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油烟净化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风量:8000m3/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地表水环境 | DW001生活污水 | COD、SS、氨氮、总磷、总氮 | 化粪池,处理能力10m3/d | 实康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声环境 | 烧结炉、淬火炉、回火炉等 | 等效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墙壁使用吸声材料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新建危废仓库10m2,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 | 新建危废仓库10m2,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 | 新建危废仓库10m2,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 | 新建危废仓库10m2,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 加强厂区绿化 | 加强厂区绿化 | 加强厂区绿化 | 加强厂区绿化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环保设施非正常排放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储运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新建事故水池一座,容积为40m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环保设施非正常排放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储运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新建事故水池一座,容积为40m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环保设施非正常排放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储运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新建事故水池一座,容积为40m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环保设施非正常排放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储运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新建事故水池一座,容积为40m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①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设专职环境管理人员,按要求认真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各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项目投产前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③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同时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并依法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④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m范围。⑤以新带老措施:本次迁建项目核算颗粒物总量,并补充申请总量;在原有环保设施基础上,前端增加油烟净化器(水喷淋);本次迁建项目核算总磷及总氮总量,并补充申请总量;本次迁建后,按照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①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设专职环境管理人员,按要求认真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各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项目投产前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③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同时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并依法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④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m范围。⑤以新带老措施:本次迁建项目核算颗粒物总量,并补充申请总量;在原有环保设施基础上,前端增加油烟净化器(水喷淋);本次迁建项目核算总磷及总氮总量,并补充申请总量;本次迁建后,按照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①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设专职环境管理人员,按要求认真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各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项目投产前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③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同时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并依法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④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m范围。⑤以新带老措施:本次迁建项目核算颗粒物总量,并补充申请总量;在原有环保设施基础上,前端增加油烟净化器(水喷淋);本次迁建项目核算总磷及总氮总量,并补充申请总量;本次迁建后,按照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①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设专职环境管理人员,按要求认真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各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项目投产前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③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同时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并依法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④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m范围。⑤以新带老措施:本次迁建项目核算颗粒物总量,并补充申请总量;在原有环保设施基础上,前端增加油烟净化器(水喷淋);本次迁建项目核算总磷及总氮总量,并补充申请总量;本次迁建后,按照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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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
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
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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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
项目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 | 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⑦ |
废气 | 烟(粉)尘 | 1.372 | 1.372 | +1.372 |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014 | 0.014 | 0.004 | 0.004 | 0.004 | -0.01 | |
COD | 0.04 | 0.04 | 0.047 | 0.04 | 0.047 | +0.007 | ||
SS | 0.029 | 0.029 | 0.034 | 0.029 | 0.034 | +0.005 | ||
废水 | 废水量(m3/a) | 144 | 144 | 168 | 144 | 168 | +24 | |
氨氮 | 0.0036 | 0.0036 | 0.005 | 0.0036 | 0.005 | +0.0014 | ||
总磷 | 0.0005 | 0.0005 | +0.0005 | |||||
总氮 | 0.006 | 0.006 | +0.006 | |||||
废油 | 0.05 | 0.1 | 0.1 | +0.05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0.9 | 4.2 | 4.2 | +3.3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废包装材料 | 0.1 | 0.6 | 0.6 | +0.5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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