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qt0207g2304190010010011
预算金额491.68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睿达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35045229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QT0207G230419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讷河市发改和改革局以《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讷河市2023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讷发改审批【2023】8号文件、《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讷河市通府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23)9号、《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讷河市兴业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23)10号、《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讷河市学苑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讷发改审批 (2023]11号、《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讷河市卫东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23)12号、《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讷河市建安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讷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一般债劵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通府小区、兴业小区、学苑小区、卫东小区、建安小区;
2.2项目名称:讷河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3项目概况:2023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涉及5个小区,建筑面积共23.87万平方米。包含屋面防水及平改坡、彩钢屋面,外墙保温,雨漏管,外墙粉刷,更换单元窗,更换单元门及门牌,楼道粉刷楼道灯及线路等。其中(通府小区、兴业小区、学苑小区、卫东小区、建安小区:燃气管网、排水管网改造、化池改造、供热管网改造;新建排水防涝设施;地面拆除及恢复;安装路灯及监控等)。
2.4服务期限:2023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0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安全鉴定、项目统筹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5.1 项目管理:包括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报批、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招标采购、其他管理等并负责全力协助招标人开展各项工作;
2.5.2 施工图审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审查的全部工作内容;
2.5.3 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5.4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5.5安全鉴定:完成房屋结构检测鉴定等相关工作;
2.5.6统筹管理:完成本项目全方面的统筹管理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491.68万元(其中:全过程项目管理91.46万元、施工图审查15.52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 82.03万元、工程监理127万元、安全鉴定119.35万元、全过程统筹管理56.32万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全过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 施工图审查: 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二类及以上资质;
3.1.3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4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5安全鉴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 (或工程经济类) 高级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3.2.3施工图审查: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2.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 (或一级)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5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注:执行黑建规范(2018)1号
3.2.7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其他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小班子人员(除3.2条要求的人员外)的数量、资历和能力满足项目实施及招标人要求。
3.2.8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1号) 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全部工作流程。且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 、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2020年04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 没有行贿犯 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 、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2020年04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出,以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一人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不可跨企业委派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获取及登记
4.1凡参与的投标人,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20 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5月11日 9 时 00 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11 日 9 时 00 分。
5.4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 D 区 15 号楼)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招投标监督
监督部门: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汶航      
电话:19997523355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讷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讷河市华艺小区院内
联  系  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452-3399003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睿达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凰家居城D-6-104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3504522985
电 子 邮  件:ruidaquanguoche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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