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鹿产品生产线改造提升(设备购置)项目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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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鹿产品生产线改造提升(设备购置)项目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鹿产品生产线改造提升(设备购置)项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SJYZC2017GK-028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总预算:998000.00元(玖拾玖万捌仟元整); 一包:240000.00元(贰拾肆万元整) 二包:431000.00元(肆拾叁万壹仟元整) 三包:1800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 四包:147000.00元(壹拾肆万柒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彩页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 7、参加投标的人员(法人或被授权人)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本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 8、投标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及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其他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供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 9月6日上午 09:00-11:00 ,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前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迎宾路通达运输公司西楼1楼)报名获得(联系人:李雪梅,联系电话:15193425788),并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09时30分前,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1楼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保证金金额:一包:4800.00元(肆仟捌佰元整) 二包:8000.00元(捌仟元整) 三包:3600.00元(叁仟陆佰元整) 四包:2900.00元(贰仟玖佰元整) 单位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肃南支行 账号:2712042529100005328 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前到分中心财务室领取网银回单,逾期递交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有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递交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需将肃南县分中心网银回单复印件附在标书中,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查验未通过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单附言栏中必须填写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及交易登记号,否则无法区分投标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和标段,将导致投标无效。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旭忠 联系电话:1390936558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滨河新区金硕大夏 联系人:李雪梅 联系电话:15193425788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