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机电安装事业部会泽脑包光伏项目及会泽沙河塘光伏项目线路工程杆塔钢材等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01-240071
各报价单位: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机电安装公司会泽脑包光伏项目及会泽沙河塘光伏 项目施工需要,我单位拟对其施工所需的 220KV 送出线路及 110kV 联络线路杆塔 钢材等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现请各报价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计算成本,按 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03 月 27 日下午 10:00 时将报价文件提交至集采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 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杆塔钢材 | Q355、Q235 | 吨 | 1995.124 |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 河口镇、寻甸功山镇 项目指定位置 | 会泽脑 包光伏 220kV 送 出线路 |
2 | 防坠落装置 | 导轨式防坠落装置 | 米 | 8575.6 | ||
转向器 | 个 | 199 | ||||
截止器 | 个 | 263 | ||||
连接器 | 个 | 14 | ||||
防坠器 | 个 | 14 | ||||
其他部件 | 套 | 135 | ||||
3 | 杆塔钢材 | Q355、Q235 | 吨 | 1085.9 |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驾车乡项目指定位置 | 会泽沙 河塘 110kV 联 络线路 |
4 | 防坠落装置 | 防坠钢绞线 | 米 | 5533.1 | ||
连接器 | 个 | 38 | ||||
防坠器 | 个 | 19 | ||||
张紧装置 | 套 | 880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拟采购货物一览表中采购数量为暂定量(设计院提供设计图后,按 设计图要求进行加工),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询比价采购物资实际供货数量与 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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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依据。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出厂验收 费、质量证明资料费、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售后服务费、保 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和税金等交货 前所有费用。
2、本次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价,税率为 13%(采用一票制),若合同 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 =原含税综合交货单价/(1+原报价税率)×(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 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3、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为到工地车板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 料、生产加工、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 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4、交货地点: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
5、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 2024 年 5 月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使用人下达 的供货计划分批次交货,成交人在采购人下达订货通知后 20 天内供完。遇有特 殊紧急情况,中标人应予配合催、发货,确保提前供货,响应使用人生产需求。
6、结算方式:本次询价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含税综合交货单 价=出厂价+运杂费,税率 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 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出 厂价+运杂费)/1.13×(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 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7、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支票/汇款/银行转账/汇票/电建融信/建行 E 信通/中 企云链/招行付款代理/平安银行付融通/其他供应链债务凭证及其他支付方式;本合同供应链债务凭证到期日为:签发供应链债务凭证日后 6 个月以内。采用供 应链及其他支付方式产生的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2)根据行业惯例,鉴于本合同执行周期较短,且卖方提供预付款担保不 便或困难,买方同意卖方可以豁免担保。
(3)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产品价格,具体付款方式按以下办法和比例支付∶1)第一次付款(预付款):合同价格的 10%,在合同生效后,卖方提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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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资料后,经审核无误后买方不迟于 30 天内支付第一次付款。
A.一份金额等于第一次付款金额的财务专用收据;
B.一份由卖方银行开立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 1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2) 第二次付款(到货验收付款):货物每一批次开箱验收合格后,并且卖
方提交以下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后买方不迟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物对
应价格的 50%。
A.一份金额等于每批次产品价格的 100%增值税专用发票;B.一份详细发货清单;
C.一份该批次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D.一份业主或监理签署的现场验收证书;
E.卖方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或公章)的有效财务专用收据一份;F.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或公章)的有效发货单一份;
G.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或公章)的有效对账单一份;
H.卖方已按合同规定接受了交货延误、产品性能质量等的违约赔偿(如 有)。
3)第三次付款(初步验收付款):安装完成并初步验收合格,在签署初步 验收证书后,卖方提交以下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后买方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 同价格 30%。
一份业主或监理签署的初步验收证书;
B、卖方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或公章)的有效财务专用收据一份;C、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或公章)的有效对账单一份。
4)第四次付款(质保金返还):合同价格的 10%,在工程最终竣工验收证书
颁发后 12 个月,卖方提交以下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买方不迟于 60 个工作日内支
付第四次付款。
A.一份金额等于第四次付款金额的财务专用收据;
8.质量标准或要求:
8.1 产品在投入使用前买方会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将所有
批次的产品进行退场处理,并移交第三方检测,核实后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
一律承担。
8.2 卖方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明
文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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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详见附件:
附件 1:技术规范书;
8.4 计量方式:按钢材的理论重量计算计量,计量单位为:吨
9.质保期:1 年
9.1 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因质量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依约向买方承担责 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修复缺陷或更换。对修复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按 修复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9.2 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缺陷,卖 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 1 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
9.3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从质量 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0 验收
10.1 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方现场物资接收人员应按卖方提供的《送货 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提 交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必须与材料的批号相同,质量证明书必须加盖鲜章。
10.2 验收应依据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等资 料为依据,并由买方对每批货物按照规定复检。
10.3 买方复检以买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 检测结果为准。
10.4 如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供方必须无条件接 受退货处理,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发运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所有费用。
1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1 响应人必须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 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2 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制 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 11.1 条制造企 业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1.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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蹋有
毋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以 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条款为准。投标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 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1.4 响应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提供近三年的供 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11.6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竞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竞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1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12、成交确定原则:质量、服务、报价等综合评比最优原则。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电十四局机电安装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西路 123 号三合商利写字楼 6 楼
邮 编:650032
联系人:龙荣
电 话:15912139309
电子邮箱:2461282834@qq.com
四、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63603413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公司(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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