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告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公路安全设施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咨询地质气象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施工机械表试验检测设备测量基准点质检仪器机械设备标段施工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基准线水准点施工控制网定位界沟铁路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干扰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电缆路基需深挖高填跨河桥梁工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装备临时工程材料设备供应缺陷修复工程分包劳务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打拔桩机竖直控制功能升降机热熔标线机热熔釜高空作业车载货汽车全站仪水准仪自动安平安装工程管理曲线提供维护拆卸拼装便道便桥临时用地供电电讯波形梁钢护栏道路反光镜单柱式凸面镜施工总平面布置临时住房办公等公用房屋预制场
金额
489.81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stzb2022-004
预算金额491.39万元
招标公司靖宇县恒源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洁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仕拓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米雪18504391728
中标公司吉林省兴宇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89.8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LSTZB2022-004(招标文件编号:JLSTZB 2022-004)
二、项目名称: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兴宇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靖宇县国防路
中标(成交)金额:489.818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吉林省兴宇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 |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的施工 | 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共计73日历天 | 冯晓强 | 二级建造师注册吉22218193415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传芝、郑红云、钟庆贺、潘明清、张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28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宇县恒源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头道街47号
联系方式:张洁 0439-7236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仕拓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2050号507室
联系方式:米雪 18504391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洁
电 话: 0439-7236388
招标人:靖宇县恒源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专用本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LSTZB2022-004施工招标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认真按照项目专用本和通用范本的要求编制,应该完全响应项目专用本及通用范本的内容要求,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2、凡项目专用本对通用范本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的,均以项目专用本为准;未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通用范本为准。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通用范本和项目专用本两部分组成。通用范本为《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编制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本项目专用本包括投标人须知、项目专用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和图纸等部分。说明二○二二年七月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仕拓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7、本项目专用本中“第一个信封”均指“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均指“报价文件”。6、本项目专用本中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制件(复印件)或扫描件。5、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时执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4、本项目的所有支付子目均应按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如果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单位、计量规则执行。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16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一卷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5评标办法50评标办法前附表45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7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6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6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65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9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57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56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56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55
5.工程量清单784.其他说明773.计日工说明772.投标报价的说明761.工程量清单说明7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6
第四卷99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8第七章技术规范97第三卷96第六章图纸(另册)95第二卷94
五、施工组织设计109四、投标保证金108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107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03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100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122(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12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0八、资格审查资料120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119六、项目管理机构118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32一、投标函131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29九、其他资料128(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125(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24
招标编号:JLSTZB2022-004项目概况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公告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
5.最高限价:4913919.00元4.预算金额:4913919.00元3.项目名称: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0831.项目编号:JLSTZB2022-004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共计73日历天。6.2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即01标段。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全部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靖宇县境内县道X045二那线,公路等级四级,路线全长26.05公里;以及乡道Y001朝北路(7.886km)、Y053三西路(8.06km)、村道C025东西路(2.522km)、村道C028前葫路(2.984km),公路等级四级,路线全长21.452公里。本项目路线总长为47.502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6.1本招标项目已由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2]20号)批准建设,已由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靖宇县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计划(任务)通知书》(编号2022083)批准采购,施工图设计已由白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县道)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白山交运发[2022]144号)、靖宇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道、村道)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靖交运发[2022]3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33:67%。6.采购需求:
(3)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贰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9日,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时按无效投标处理。四、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三、评标办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递交下载招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为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开标室。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疫情期间要求:(1)各交易主体进场时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扫“吉祥码”、查验“行程码”测量体温。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体温超过37.3℃者将禁止入场。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2)涉疫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禁止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如确有必要参加,可授权委托当地人员代理,参加各类交易活动时需提供授权人委托书。(3)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区域外投标人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应尽量提前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检查、登记工作,避免因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错过开标时间,入场后须全程佩戴口罩。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八、其他补充事宜2.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公开。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电话:0439-7236388联系人:张洁邮编:135200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头道街47号招标人:靖宇县恒源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九、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吉林省仕拓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8504391728联系人:米雪邮编:134300地址: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2050号507室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仕拓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银行账号:080721030900071110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八道江支行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靖宇县恒源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头道街47号联系人:张洁电 话:0439-7236388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吉林省仕拓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2050号507室联系人:米雪电 话:18504391728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境内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7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8 月 19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2 年 10 月 31 日 | ||||||||||||||||||||||||||||||||||||
1.3.3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1.3.4 | 安全目标 | 禁止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无。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þ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资质。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 | 本款内容第(1)、(6)项修改为:(1)被吉林省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吉林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本款内容增加第(8)、(9)、(10)项: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有被本项目招标人以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有因农民工群体上访行为被吉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的;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 ||||||||||||||||||||||||||||||||||||
1.4.5 | 企业名录 | 本款修改为:企业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提出问题 | 时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提出问题 | 形式:/ | ||||||||||||||||||||||||||||||||||||
1.11.1 | 分包 | þ不允许¨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Microsoft Excel文件)、图纸扫描件由招标人提供,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9wtYvgXzNRptpFXsVXZmQ 提取码:qlr3,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定时浏览上述网盘,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形式: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及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tgczx2021@163.com。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澄清电子文件发布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网盘:https://pan.baidu.com/s/1S9wtYvgXzNRptpFXsVXZmQ 提取码:qlr3,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定时浏览上述网盘,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方式 | 修改文件电子文件发布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网盘:https://pan.baidu.com/s/1S9wtYvgXzNRptpFXsVXZmQ 提取码:qlr3,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定时浏览上述网盘,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 | ||||||||||||||||||||||||||||||||||||
3.1.1 |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 þ双信封¨单信封 | ||||||||||||||||||||||||||||||||||||
3.1.1 | 投标文件组成 | 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包括内容,修改为:(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和“附表七:投标文件公示内容格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载体为U盘(可读),应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套中递交。(在U盘的表面应显著标识投标人名称及所投标段)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补充:①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百度网盘下载。下载网址(请注意区分大小写):https://pan.baidu.com/s/1S9wtYvgXzNRptpFXsVXZmQ 提取码:qlr3文件夹:招标补充文件《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固化清单》②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命名规则: 标段——(投标人名称)例:01标段——××××有限责任公司在U盘(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表面应显著标识投标人名称。 | ||||||||||||||||||||||||||||||||||||
3.2.3 | 报价方式 | þ单价¨总价 | ||||||||||||||||||||||||||||||||||||
3.2.4 | 清单工程量数量的核查方式 |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 ||||||||||||||||||||||||||||||||||||
3.2.6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是þ否 | ||||||||||||||||||||||||||||||||||||
3.2.8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þ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913,919.00 元(含3%暂列金)标段号工程名称最高投标限价(元)(含3%暂列金额)01X045二那线2060947.00Y001朝北路1011069.00Y053三西路1239244.00C025东西路156361.00C028前葫路446298.00标段号工程名称最高投标限价(元)(含3%暂列金额)01X045二那线2060947.00Y001朝北路1011069.00Y053三西路1239244.00C025东西路156361.00C028前葫路446298.00标段号工程名称最高投标限价(元)(含3%暂列金额)01X045二那线2060947.00Y001朝北路1011069.00Y053三西路1239244.00C025东西路156361.00C028前葫路446298.00标段号工程名称最高投标限价(元)(含3%暂列金额)01X045二那线2060947.00Y001朝北路1011069.00Y053三西路1239244.00C025东西路156361.00C028前葫路446298.00 | 标段号 | 工程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含3%暂列金额) | 01 | X045二那线 | 2060947.00 | Y001朝北路 | 1011069.00 | Y053三西路 | 1239244.00 | C025东西路 | 156361.00 | C028前葫路 | 446298.00 | 标段号 | 工程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含3%暂列金额) | 01 | X045二那线 | 2060947.00 | Y001朝北路 | 1011069.00 | Y053三西路 | 1239244.00 | C025东西路 | 156361.00 | C028前葫路 | 446298.00 | ||||||||
标段号 | 工程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含3%暂列金额) | ||||||||||||||||||||||||||||||||||||
01 | X045二那线 | 2060947.00 | ||||||||||||||||||||||||||||||||||||
01 | Y001朝北路 | 1011069.00 | ||||||||||||||||||||||||||||||||||||
01 | Y053三西路 | 1239244.00 | ||||||||||||||||||||||||||||||||||||
C025东西路 | 156361.00 | |||||||||||||||||||||||||||||||||||||
C028前葫路 | 446298.00 | |||||||||||||||||||||||||||||||||||||
标段号 | 工程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含3%暂列金额) | ||||||||||||||||||||||||||||||||||||
01 | X045二那线 | 2060947.00 | ||||||||||||||||||||||||||||||||||||
01 | Y001朝北路 | 1011069.00 | ||||||||||||||||||||||||||||||||||||
01 | Y053三西路 | 1239244.00 | ||||||||||||||||||||||||||||||||||||
C025东西路 | 156361.00 | |||||||||||||||||||||||||||||||||||||
C028前葫路 | 446298.00 | |||||||||||||||||||||||||||||||||||||
3.2.9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þ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万元/标段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现金、支票、银行保函 (1)若采用汇票、转账:投标人应在2022年8月12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下列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户名: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北安支行;子账号:0807210738000346548(特别提醒:收款单位中的括号一定要用英文括号,即半角字符,否则收款单位错误将无法汇出保证金,无法到账,直接影响参加投标活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商业银行开具, 银行应为地市级分、支行以上级别,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保函原件封套中,在2022年8月12日15时00分前送达至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505室递交。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2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 | 本款内容增加:(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资质,互相串通、结盟,伪造虚假业绩、人员、财务、履约情况等,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进行投标者。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þ有,具体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将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 ||||||||||||||||||||||||||||||||||||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要求 | 修改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电子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企业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的投标人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电子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交工日期在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本条款后增加:如不能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查询的业绩,要求如下1.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程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施工业绩证明(项目的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施工业绩证明)。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如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不能查找出满足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数据时,投标人应补充相应的项目法人或相应级别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附外文业绩证明材料需有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并应能证明其完成情况。4.投标人所填报的施工业绩如因企业名称发生变化而与投标人名称不符时,应由其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出具相应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中已经明示的除外)或附有效企业改制等证明材料。5.投标人子公司的施工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施工业绩;投标人填报的业绩若为其总(母)公司或其他公司名称时,应由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若为其兼并或重组的其他公司名称时,应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6.投标人填报某项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时,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 ||||||||||||||||||||||||||||||||||||
3.5.4 | 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1月1日后 | ||||||||||||||||||||||||||||||||||||
3.5.4 |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材料要求 | 修改为: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原件。 | ||||||||||||||||||||||||||||||||||||
3.5.5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应附材料要求 | 本款内容修改为: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缴费明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有)。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相关业绩提供网页截图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原件。如不能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查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的业绩,要求如下: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任职证明的复印件(如有)(任职证明应明确任职职务、任职时间、任职期内的施工内容,出具机构为该项目的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该任职证明中必须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名字,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名字不作评审依据)。未提供任职证明的相关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þ不允许¨允许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提交电子版文件1份(存储载体为U盘)。电子版文件至少应包括:(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Microsoft Excel文件);(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的《投标文件公示内容》(可编辑的Microsoft Word文件);(3)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彩色扫描件(PDF版文件)。 |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书脊上应明确标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标段号;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格式为连续的自然数字(如:1、2、3、4……)。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第一个信封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第二个信封封套: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银行保函封套:(适用于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þ是。将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退回给投标人。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5.2.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5)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标。 | ||||||||||||||||||||||||||||||||||||
5.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 在监标人的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文件的程序:宣布开标纪律;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到场情况;当众拆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开启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开标顺序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将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拆封,现场封存并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个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名。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形式 | 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采用将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在公告媒介上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限:3日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履约担保金额:5%的签约合同价。注意:(1)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时,应由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出具,应由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级别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 ||||||||||||||||||||||||||||||||||||
7.8.1 | 签订合同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不得拒绝招标人对不平衡报价所做的修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此行为作为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
8.5.1 | 监督部门 | 行政监督:白山市交通运输局、靖宇县交通运输局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头道街47号电 话:0439-7236388邮 编:135200注: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2、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证明材料 | (1)本文件中所提及的“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2)为保证评标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明材料(各种文书、证件等)应提供所有有效页。 | ||||||||||||||||||||||||||||||||||||
10.2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 采用下表费率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为基数分段乘以相应费率后累加计算总额后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时一次性将招标代理费汇入招标代理基本账户。中标金额(万元)工程招标费率100以下1.0%100-5000.7%500-10000.55%1000-50000.35%5000-100000.2%10000-1000000.05%1000000以上0.01% |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招标费率 | 100以下 | 1.0% | 100-500 | 0.7% | 500-1000 | 0.55% | 1000-5000 | 0.35% | 5000-10000 | 0.2% | 10000-100000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招标费率 | |||||||||||||||||||||||||||||||||||||
100以下 | 1.0% | |||||||||||||||||||||||||||||||||||||
100-500 | 0.7% | |||||||||||||||||||||||||||||||||||||
500-1000 | 0.55% | |||||||||||||||||||||||||||||||||||||
1000-5000 | 0.35% | |||||||||||||||||||||||||||||||||||||
5000-10000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
1000000以上 | 0.01%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的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不小于1。 |
业 绩 要 求 |
/ |
1、上表中所列人员不得兼职。注: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贰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投标人须知标段:附件:投标文件公示内容摘录表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如职称证中无专业,则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2、“投标人自有人员”指现由投标人为其申报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投标人名称 | ||||||
质量要求的响应情况 | ||||||
安全目标的响应情况 | ||||||
主要人员信息 | 拟任职务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主要人员信息 | 建造师注册号 | 职称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主要人员信息 | ||||||
主要人员信息 | 年~ 年 | 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
主要人员信息 | ||||||
主要人员信息 | ||||||
主要人员信息 | 拟任职务 | 项目总工 | 姓名 | |||
主要人员信息 | 职称证书编号 | |||||
主要人员信息 | 年~ 年 | 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
主要人员信息 | ||||||
主要人员信息 | ||||||
企业项目业绩信息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工程内容 | |||
企业项目业绩信息 | ||||||
企业项目业绩信息 | ||||||
企业项目业绩信息 |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费用承担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3)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格式;(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7)技术规范;(6)图纸;(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施工组织设计;(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8)资格审查资料;(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项目管理机构;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4)合同用款估算表。(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投标函;
(7)项目管理机构;(6)施工组织设计;(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10)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9)资格审查资料;(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
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投标有效期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投标人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所属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本章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本章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投标函、调价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4.1.1项和4.1.2项采用以下条款: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如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4.1.1项和4.1.2项采用以下条款: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4.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如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3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5.开标
5.2开标程序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宣布开标纪律;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2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7)开标结束。(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9)开标结束。
(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5.2.2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8)开标结束。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5.3开标异议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6中标结果公告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方式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8签订合同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冋,或在签订合冋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 工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年月日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是否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或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 |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
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1.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
中标价:元。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名称)中标通知书附表四:中标通知书年月日
特此通知。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项目总工:(姓名)。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期:日历天。
(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确认通知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人:(盖单位章)
附表六:确认通知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第号补遗书,正文共页),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款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上限,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作废标处理。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第5.2.2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分,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及排序。(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3项的规定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4)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检查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况,如有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1)被吉林省级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2)投标人技术施工能力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3)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评分排序在先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高的优先;(2)被吉林省级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投标人技术施工能力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4)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评分排序在先。 |
2.1.1 2.1.3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担保金:a.投标担保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14)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2.1.1 2.1.3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
2.1.2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和公司出资情况证明。(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在评审时进行网上核查,核查结果相符)。(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主要人员:30分其 他 因 素:30分评标价: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施工总体方案 | 15 | 9~15 | 总体方案切实可行,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40分 | 施工总体方案 | 9 | 总体方案基本满足要求。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工期保证、工程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项目风险预测体系或保证措施 | 15 | 9~15 | 内容齐全、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40分 | 工期保证、工程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项目风险预测体系或保证措施 | 9 | 内容完整;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10 | 6~10 | 内容齐全、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40分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6 | 内容完整;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 15 | 9~15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担任过一项类似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加6分,最多加6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分 | 30分 | 9 | 9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要求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 15 | 9~15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加6分,最多加6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分 | 30分 | 9 | 9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要求 | |
2.2.2(3)其他因素 | 其他因素 | 企业业绩 | 15分 | 近五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业绩 | 15 | 9~15 | 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加6分,最多加6分。 |
2.2.2(3)其他因素 | 其他因素 | 企业业绩 | 15分 | 近五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业绩 | 15 | 9 | 满足企业业绩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2.2.2(3)其他因素 | 其他因素 | 信誉 | 15分 | 投标人的信誉等级 | 15 | 15 | 信誉等级AA、A得15分 |
2.2.2(3)其他因素 | 其他因素 | 信誉 | 15分 | 投标人的信誉等级 | 15 | 10 | 信誉等级B得10分 |
2.2.2(3)其他因素 | 其他因素 | 信誉 | 15分 | 投标人的信誉等级 | 15 | 0 | 信誉等级C、D得0分 |
2.2.2(3)其他因素 | 其他因素 | 信誉 | 15分 | 投标人的信誉等级 |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从1到3的顺序认定投标人的信誉等级(如果执行上一条标准,则不再执行后续标准):(1)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通告》(2022年第6号)》中的信用评价等级;(2)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全国综合评价2020年度企业信用等级(如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3)投标人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按信用评价A级评分。若有不良信用记录,按D级对待。 | ||
2.2.4(4) | 评标价 | 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方法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4)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3第二个信封开标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评标结果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发包人:靖宇县恒源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头道街47号邮政编码:135200 |
2 | 1.1.2.6 | 监理人:待定地 址: 邮编: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28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及临时设施:否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书14天前。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7天 |
9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0元/天 |
10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
11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不适用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不适用 |
13 | 15.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的奖励:不适用 |
14 | 15.4 | 原合同条款修改为: 15.4.1 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15.4.2 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5.4.3工程变更执行交通运输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及发包人确认的有关办法和文件。 |
15 | 16.1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合同期内不调价 |
16 | 17.2.1(1) | 开工预付款金额:无 |
17 | 17.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无 |
18 | 17.3 | 工程款支付在合同中约定按发包人下发的有关文件 |
19 | 17.3.2 | 承包人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5 份 |
20 | 17.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不适用 |
21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不适用 |
22 | 17.4.1 | 质量保证金限额:合同价的3%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否 |
23 | 17.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5份 |
24 | 17.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5份 |
25 | 18.2(2) | 竣工资料的份数2份,电子档案1份。 |
26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 |
27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 |
28 | 19.7(1)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年 |
29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 |
30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5‰ |
31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项目法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①承包人应接受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对其施工行为及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凡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均不予以验收和计量支付,对因此发生的拆除、重建、返工、修理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负。同时,还应接受安全监督等机构的监督检查。(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1.10其他义务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承包人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2履约保证金⑥对于由于建筑物等地上附属物的拆除而遗留的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承包人应予以清除,承包人将完成上述工作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⑤承包人进驻现场后,应立即按招标人要求标准完成本标段范围内占地界的定位及界沟开挖工作,承包人将完成上述工作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④凡是标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应与以上项目的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凡是标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管线、电缆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标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凡是标段内地形复杂、路基需深挖高填、场地狭窄的地段,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凡是标段内含有跨河桥梁工程的,承包人应合理安排工期以尽可能避开汛期进行水中施工,确保施工的安全和施工质量。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河道阻塞或者影响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③禁止超限超载运输。如有违反,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②承包人应对标段的雇用劳务、运输、供料等委托单位的经济往来全权负责,在工程结束后撤出现场前均应结算清楚。否则,承包人与其委托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按《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权益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交建管[2021]89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具体形式可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时,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处置,确保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增加合同条款内容:承包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从竣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直接将履约保证金金额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此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返还至承包人法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合同条款细化为:
11.开工和交工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以及发包人的有关要求。10.1合同进度计划10.进度计划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11不利物质条件
①由于承包人失误导致的,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必要的停工;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2.暂停施工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范围:指龙卷风、暴雨、台风、洪水(指大于设计洪水频率)等对工程破坏严重的气候条件。以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为依据。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5.变更⑥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⑤由于进驻现场的主要人员、重要设备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填报的人员、设备不符,而导致的停工;④由于工程进度不平衡导致的停工;③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的停工整顿;②承包人为调整本工程的施工部署,或为了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所需的停工;
17.计量与支付15.4.3工程变更执行交通运输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及发包人确认的有关办法和文件。15.4.2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5.4.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金额:按项目所在地政策法规要求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时间:开工前。17.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7.1.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按发包人下发的有关文件。增加:计量原则按发包人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17.1.2计量方法
20.1工程保险20.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权益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交建管[2021]89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及《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增加(4)条款内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
21.不可抗力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但事故次数不限,保险费率为3.5‰;上述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内。第三者责任险报价标准是招标人对工程保险市场调查后确定的合理标准,是办理工程保险的费用标准上限,工程实施中项目法人将按实际保险费用支付。在第20.4.2款末增加如下内容:20.4第三者责任险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3‰;上述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内。工程一切险报价标准是招标人对工程保险市场调查后确定的合理标准,是办理工程保险的费用标准上限,工程实施中项目法人将按实际保险费用支付。在第20.1款末增加如下内容:
22.1承包人违约22.违约②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单项工程被业主提前使用或占用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但合同中另有规定者除外。①属于本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或损害,但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除外;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③承包人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非法使用农民工的,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②违反本项目招标关于合同用款规定。①承包人提供并经招标人审批的进场主要人员在本项目开工后到本项目的交工证书中写明的交工日期之前的任何时候被替换的数量超过50%(发包人要求更换的除外)。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2.1.1(11)22.1.1(10)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存在借用他人资质或围标、串标行为、对工程进行违法转包或违规分包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随时中止合同,清除现场,同时上报至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①发包人可按签约时合同价格1%~10%的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该违约金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若发生了上述⑥情况时,发包人除扣除承包人的全部履约担保和剩余工程款项之外,并不承担承包人与其他承包人、供货商等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也不赔偿任何费用。22.1.2(4)修改为: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视承包人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措施之一:⑦承包人未经批准擅自撤离工地。⑥无视监理人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⑤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暂时停工,承包人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工期严重延误。④在接到发包人或监理人关于工程进度过慢的通知后的28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分的施工。
当承包人发生了下述违约现象之后,发包人可依据下列具体情况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或工程计量支付款中扣除:25.奖罚增加④如果根据我国法律,认为承包人已强制性破产、企业清理或解散(为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动清理除外),或承包人违反合同条款相关规定,或承包人存在相关违约情况,则发包人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上述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他们认为合适数量的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③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上述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他们认为合适数量的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项按相关条款办理。②发包人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其余部分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格中不应包括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那部分工程的价格。监理工程师应确定由于承包人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其他损失,报发包人批准后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监理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⑥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凡未及时编制出合格的竣工文件,即视为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承包人每迟交一天向发包人提交1000元违约金。⑤若发现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拆除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工程;若施工现场运进了不合格材料,要求清除,同时视情节轻重处罚违约金。在施工期间,承包人若违反施工操作及管理程序,一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发现,按发包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④在计量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有弄虚作假行为,除扣除虚假工程费用外,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虚假工程费用5倍金额的违约金。③在工程变更申报和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虚报工程量,单项工程变更申报工程量与审批工程量偏差率大于20%,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超额部分(超过申报工程量的20%)审批金额2倍的违约金;如发现承包人就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申报工程量,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申报金额的违约金;如发现承包人肢解工程变更,发包人就此项变更不再予以受理。②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所填报的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主要机械及材料、试验、质检仪器设备没有按时进场,每迟到1天,按照该设备台班费的5倍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直到设备进场为止;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和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撤离现场,按该设备的重置价值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①承包人主动提出更换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按项目经理3万/人,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2万元/人,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上述人员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按1000元/人·天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其他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主要人员主动更换按1万元/人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上述人员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擅离工地,按1000元/人·天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并停工整改。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附件格式③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监理人系指同一人。②承包人、乙方系指同一人;①招标人、业主、项目法人、甲方、发包人系指同一人;26.招标人、承包人、监理人
(2)中标通知书;(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合同协议书
(8)技术规范;(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6)通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12)其他合同文件。(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图纸;
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
承包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发包人:盖单位章)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廉政合同附件二:廉政合同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的义务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承包人义务(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违约责任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单位全称)(盖章)承包人:(单位全称)(盖章)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1、发包人职责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格式年月日年月日
2、承包人职责(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3、违约责任(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须填写本表。注: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投标人在所投标标段中标需派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且不允许更换。附件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年月日年月日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安全设施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且担任道路工程师。 |
计划统计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且担任计划统计负责人。 |
试验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试验负责人,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
财务负责人 | 1 | 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公路工程财务工作。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 1 | 从事过类似工程安全工作,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 3m3 | 台 | 1 |
打拔桩机 | 有竖直控制功能 | 台 | 5 |
升降机 | 台 | 1 | |
热熔标线机 | 台 | 1 | |
热熔釜 | 台 | 1 | |
高空作业车 | 10m | 台 | 1 |
载货汽车 | 6t | 台 | 1 |
全站仪 | 台 | 1 | |
水准仪 | 自动安平 | 台 | 2 |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须填写本表。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项目法人提交施工标段配备相关机械设备,经项目法人审核批准后,签订合同协议书。2、本表所列设备类别和数量为最低要求,施工时,项目法人可根据工程需要,有权要求增加相应的设备和数量。注:1、为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填列的设备应不限于以上种类和数量,具体种类、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需要、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填列。
(签字)(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承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致:(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名称):履约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附件七:履约保证金格式年月日
担保人:(盖单位章)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如采用银行履约担保,必须在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级别开具。如发包人接受履约保函采用固定有效期,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应增加保证承包人在履约保函失效日前向发包人出具后续阶段履约保函的约束性条款,直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为止。1.第2条内容可修改为:“本担保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注:年月日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的,在给各工程量清单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工程量清单说明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1工程量清单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投标报价的说明1.7图纸中所列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经财审的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本工程不设暂估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暂列)金额按工程量清单合计金额的3%计列。2.7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定(暂列)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项目法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5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4.其他说明无3.计日工说明2.11工程量清单报价时,投标人应仔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未列部分工程数量及内容作为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其费用包含在报标报价中。2.10凡是标段内与己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办理相关手续及采取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9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3‰;每标段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保险费率为3.5‰。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5.工程量清单4.4在合同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招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中不合理或不平衡的任意单价或总额价进行调整。4.3便道(含便桥)、临时用地、供电、电讯、供水费用等,由投标人现场考察后,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报价;其他未列临时工作均摊入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之中,不在报价中单列。安全生产费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计列。4.2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一栏无工程数量,但子目名称中有“(暂定)”字样,“单价”一栏中投标人也应填写单价。4.1由于需要返工、修理和维修而增加的任何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5.1工程量清单表 | ||||||||||||||||
工 程 量 清 单 | ||||||||||||||||
合同段:01标段-X045二那线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清 单 第100章 总则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101 | 通则 | |||||||||||||||
101-1 | 保险费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
-b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 总额 | ||||||||||||||
102 | 工程管理 | |||||||||||||||
102-3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
104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
104-1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总额 | ||||||||||||||
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1 页 | 共2页 | |||||||||||||||
工 程 量 清 单 | ||||||||||||||||
合同段:01标段-X045二那线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清单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602 | 护栏 | |||||||||||||||
602-3 | 波形梁钢护栏 | |||||||||||||||
-a | 路侧波形梁钢护栏 | |||||||||||||||
-a-1 | Gr-B-2E | m | 5126 | |||||||||||||
-c | 波形梁钢护栏端头 | |||||||||||||||
-c-1 | D-I | 个 | 54 | |||||||||||||
604 | 道路交通标志 | |||||||||||||||
604-5 | 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 |||||||||||||||
-a | 新建 | |||||||||||||||
-a-1 | 单三角形板∮159×10(警告标志) | 个 | 44 | |||||||||||||
604-7 | 附着式交通标志 | |||||||||||||||
-a | 桥梁信息公示牌(530×330×3mm) | 个 | 5 | |||||||||||||
604-13 | 道路反光镜 | |||||||||||||||
-a | 新建 | |||||||||||||||
-a-1 | ∮89×6.5单柱式凸面镜 | 个 | 7 | |||||||||||||
605 | 道路交通标线 | |||||||||||||||
605-5 | 轮廓标 | |||||||||||||||
-b | 附着式轮廓标 | 个 | 1382 | |||||||||||||
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2 页 | 共 2 页 | |||||||||||||||
5.2计日工表(不适用) | ||||||||||||||||
5.3暂估价表(不适用) | ||||||||||||||||
5.4投标报价汇总表 | ||||||||||||||||
投标报价汇总表 | ||||||||||||||||
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01标段-X045二那线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序 号 | 章 次 | 科 目 名 称 | 金 额 | |||||||||||||
1 | 100 | 总 则 | ||||||||||||||
2 | 200 | 路 基 | ||||||||||||||
3 | 300 | 路 面 | ||||||||||||||
4 | 400 | 桥梁、涵洞 | ||||||||||||||
5 | 500 | 隧 道 | ||||||||||||||
6 | 600 |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7 | 700 |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 ||||||||||||||
8 | 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 | |||||||||||||||
9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10 |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11 | 计日工合计 | |||||||||||||||
12 | 暂列金额(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3%计列 8*3%=12) | |||||||||||||||
13 | 投标报价(8+12=13) | |||||||||||||||
5.1工程量清单表 | ||||||||||||||||
工 程 量 清 单 | ||||||||||||||||
合同段:01标段-Y001朝北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清 单 第100章 总则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101 | 通则 | |||||||||||||||
101-1 | 保险费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
-b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 总额 | ||||||||||||||
102 | 工程管理 | |||||||||||||||
102-3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
104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
104-1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总额 | ||||||||||||||
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1 页 | 共 2 页 | |||||||||||||||
工 程 量 清 单 | ||||||||||||||||
合同段:01标段-Y001朝北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清单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602 | 护栏 | |||||||||||||||
602-3 | 波形梁钢护栏 | |||||||||||||||
-a | 路侧波形梁钢护栏 | |||||||||||||||
-a-1 | Gr-B-2E | m | 3046 | |||||||||||||
-c | 波形梁钢护栏端头 | |||||||||||||||
-c-1 | D-I | 个 | 24 | |||||||||||||
604 | 道路交通标志 | |||||||||||||||
604-5 | 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 |||||||||||||||
-a | 新建 | |||||||||||||||
-a-3 | 单矩形板∮159×10(指示标志) | 个 | 1 | |||||||||||||
604-13 | 道路反光镜 | |||||||||||||||
-a | 新建 | |||||||||||||||
-a-1 | ∮89×6.5单柱式凸面镜 | 个 | 4 | |||||||||||||
604-14 | 警示桩 | |||||||||||||||
-a | 道口标柱 | |||||||||||||||
-a-1 | 钢管柱式(A140×4.5×1200) | 根 | 12 | |||||||||||||
605 | 道路交通标线 | |||||||||||||||
605-5 | 轮廓标 | |||||||||||||||
-b | 附着式轮廓标 | 个 | 389 | |||||||||||||
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2 页 | 共 2 页 | |||||||||||||||
5.2计日工表(不适用) | ||||||||||||||||
5.3暂估价表(不适用) | ||||||||||||||||
5.4投标报价汇总表 | ||||||||||||||||
投标报价汇总表 | ||||||||||||||||
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01标段-Y001朝北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序 号 | 章 次 | 科 目 名 称 | 金 额 | |||||||||||||
1 | 100 | 总 则 | ||||||||||||||
2 | 200 | 路 基 | ||||||||||||||
3 | 300 | 路 面 | ||||||||||||||
4 | 400 | 桥梁、涵洞 | ||||||||||||||
5 | 500 | 隧 道 | ||||||||||||||
6 | 600 |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7 | 700 |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 ||||||||||||||
8 | 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 | |||||||||||||||
9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10 |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11 | 计日工合计 | |||||||||||||||
12 | 暂列金额(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3%计列 8*3%=12) | |||||||||||||||
13 | 投标报价(8+12=13) | |||||||||||||||
5.1工程量清单表 | ||||||||||||||||
工 程 量 清 单 | ||||||||||||||||
合同段:01标段-Y053三西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清 单 第100章 总则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101 | 通则 | |||||||||||||||
101-1 | 保险费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
-b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 总额 | ||||||||||||||
102 | 工程管理 | |||||||||||||||
102-3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
104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
104-1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总额 | ||||||||||||||
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1 页 | 共 2 页 |
工 程 量 清 单 | |||||||||||||
合同段:01标段-Y053三西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清单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602 | 护栏 | ||||||||||||
602-3 | 波形梁钢护栏 | ||||||||||||
-a | 路侧波形梁钢护栏 | ||||||||||||
-a-1 | Gr-B-2E | m | 3524 | ||||||||||
-c | 波形梁钢护栏端头 | ||||||||||||
-c-1 | D-I | 个 | 40 | ||||||||||
604 | 道路交通标志 | ||||||||||||
604-5 | 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 ||||||||||||
-a | 新建 | ||||||||||||
-a-1 | 单三角形板∮159×10(警告标志) | 个 | 10 | ||||||||||
-a-2 | 双圆形板∮159×10(禁令标志) | 个 | 2 | ||||||||||
-b | 拆除 | ||||||||||||
-b-1 | 拆除单三角形板∮159×10(警告标志) | 个 | 2 | ||||||||||
-b-2 | 拆除双圆形板∮159×10(禁令标志) | 个 | 1 | ||||||||||
604-7 | 附着式交通标志 | ||||||||||||
-a | 桥梁信息公示牌(530×330×3mm) | 个 | 2 | ||||||||||
604-14 | 警示桩 | ||||||||||||
-a | 道口标柱 | ||||||||||||
-a-1 | 钢管柱式(A140×4.5×1200) | 根 | 18 | ||||||||||
-a-2 | 拆除原有水泥 | m3 | 1.72 | ||||||||||
605 | 道路交通标线 | ||||||||||||
605-5 | 轮廓标 | ||||||||||||
-b | 附着式轮廓标 | 个 | 450 | ||||||||||
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2 页 | 共 2 页 | ||||||||||||
5.2计日工表(不适用) | |||||||||||||
5.3暂估价表(不适用) | |||||||||||||
5.4投标报价汇总表 | |||||||||||||
投标报价汇总表 | |||||||||||||
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01标段-Y053三西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序 号 | 章 次 | 科 目 名 称 | 金 额 | ||||||||||
1 | 100 | 总 则 | |||||||||||
2 | 200 | 路 基 | |||||||||||
3 | 300 | 路 面 | |||||||||||
4 | 400 | 桥梁、涵洞 | |||||||||||
5 | 500 | 隧 道 | |||||||||||
6 | 600 |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7 | 700 |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 |||||||||||
8 | 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 | ||||||||||||
9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10 |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11 | 计日工合计 | ||||||||||||
12 | 暂列金额(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3%计列 8*3%=12) | ||||||||||||
13 | 投标报价(8+12=13) | ||||||||||||
5.1工程量清单表 | |||||||||||||
工 程 量 清 单 | |||||||||||||
合同段:01标段-C025东西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清 单 第100章 总则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101 | 通则 | ||||||||||||
101-1 | 保险费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
-b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 总额 | |||||||||||
102 | 工程管理 | ||||||||||||
102-3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
104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
104-1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总额 | |||||||||||
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1 页 | 共 2 页 |
工 程 量 清 单 | |||||||||||||
合同段:01标段-C025东西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清单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602 | 护栏 | ||||||||||||
602-3 | 波形梁钢护栏 | ||||||||||||
-a | 路侧波形梁钢护栏 | ||||||||||||
-a-1 | Gr-B-2E | m | 322 | ||||||||||
-c | 波形梁钢护栏端头 | ||||||||||||
-c-1 | D-I | 个 | 4 | ||||||||||
604 | 道路交通标志 | ||||||||||||
604-5 | 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 ||||||||||||
-a | 新建 | ||||||||||||
-a-1 | 单三角形板∮159×10(警告标志) | 个 | 4 | ||||||||||
-a-3 | 单矩形板∮159×10(指示标志) | 个 | 2 | ||||||||||
604-14 | 警示桩 | ||||||||||||
-a | 道口标柱 | ||||||||||||
-a-1 | 钢管柱式(A140×4.5×1200) | 根 | 12 | ||||||||||
605 | 道路交通标线 | ||||||||||||
605-5 | 轮廓标 | ||||||||||||
-b | 附着式轮廓标 | 个 | 41 | ||||||||||
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2 页 | 共 2 页 | ||||||||||||
5.2计日工表(不适用) | |||||||||||||
5.3暂估价表(不适用) | |||||||||||||
5.4投标报价汇总表 | |||||||||||||
投标报价汇总表 | |||||||||||||
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01标段-C025东西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序 号 | 章 次 | 科 目 名 称 | 金 额 | ||||||||||
1 | 100 | 总 则 | |||||||||||
2 | 200 | 路 基 | |||||||||||
3 | 300 | 路 面 | |||||||||||
4 | 400 | 桥梁、涵洞 | |||||||||||
5 | 500 | 隧 道 | |||||||||||
6 | 600 |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7 | 700 |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 |||||||||||
8 | 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 | ||||||||||||
9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10 |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11 | 计日工合计 | ||||||||||||
12 | 暂列金额(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3%计列 8*3%=12) | ||||||||||||
13 | 投标报价(8+12=13) | ||||||||||||
5.1工程量清单表 | |||||||||||||
工 程 量 清 单 | |||||||||||||
合同段:01标段-C028前葫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清 单 第100章 总则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101 | 通则 | ||||||||||||
101-1 | 保险费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
-b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 总额 | |||||||||||
102 | 工程管理 | ||||||||||||
102-3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
104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
104-1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总额 | |||||||||||
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1 页 | 共 2 页 |
工 程 量 清 单 | |||||||||||||
合同段:01标段-C028前葫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清单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602 | 护栏 | ||||||||||||
602-3 | 波形梁钢护栏 | ||||||||||||
-a | 路侧波形梁钢护栏 | ||||||||||||
-a-1 | Gr-B-2E | m | 1260 | ||||||||||
-c | 波形梁钢护栏端头 | ||||||||||||
-c-1 | D-I | 个 | 6 | ||||||||||
604 | 道路交通标志 | ||||||||||||
604-5 | 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 ||||||||||||
-a | 新建 | ||||||||||||
-a-1 | 单三角形板∮159×10(警告标志) | 个 | 4 | ||||||||||
-a-3 | 单矩形板∮159×10(指示标志) | 个 | 1 | ||||||||||
-b | 原有标志更换反光膜 | ||||||||||||
-b-1 | 三角形(700×700mm) | 个 | 10 | ||||||||||
605 | 道路交通标线 | ||||||||||||
605-5 | 轮廓标 | ||||||||||||
-b | 附着式轮廓标 | 个 | 160 | ||||||||||
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2 页 | 共 2 页 | ||||||||||||
5.2计日工表(不适用) | |||||||||||||
5.3暂估价表(不适用) | |||||||||||||
5.4投标报价汇总表 | |||||||||||||
投标报价汇总表 | |||||||||||||
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01标段-C028前葫路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序 号 | 章 次 | 科 目 名 称 | 金 额 | ||||||||||
1 | 100 | 总 则 | |||||||||||
2 | 200 | 路 基 | |||||||||||
3 | 300 | 路 面 | |||||||||||
4 | 400 | 桥梁、涵洞 | |||||||||||
5 | 500 | 隧 道 | |||||||||||
6 | 600 |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7 | 700 |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 |||||||||||
8 | 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 | ||||||||||||
9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10 |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11 | 计日工合计 | ||||||||||||
12 | 暂列金额(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3%计列 8*3%=12) | ||||||||||||
13 | 投标报价(8+12=13) | ||||||||||||
投 标 总 报 价 | |||||||||||||
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01标段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投 标 报 价 | |||||||||||
1 | X045二那线 | ||||||||||||
2 | Y001朝北路 | ||||||||||||
3 | Y053三西路 | ||||||||||||
4 | C025东西路 | ||||||||||||
5 | C028前葫路 | ||||||||||||
投 标 总 报 价 |
执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相关部分及现行相关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说明:第七章技术规范第三卷图纸(另册)第二卷
第四卷执行经财审的工程量清单。说明: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如上述技术规范存在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情况时,则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如出现上述技术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工程项目,则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
(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标段施工招标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名称)吉林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九、其他资料八、资格审查资料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六、项目管理机构五、施工组织设计四、投标保证金
3.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日历天。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号至第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7.(其他补充说明)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3) | 10000元/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3) | 10%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不适用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不适用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不适用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无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2) | 无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不适用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不适用 |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3% 合同价格 | |
12 | 保修期 | 19.7(1)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一)授权委托书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版签名代替。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_%;(成员一名称)承担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四、投标保证金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招标人名称):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单独递交,复制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之中,格式如下。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练、内容具有针对性):五、施工组织设计
(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布置附表四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附表三工程管理曲线附表二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二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附表八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附表七临时占地计划表附表六劳动力计划表
年度 | 年 | 年 | 年 | ||||||||||||||||||||||||||
月份主要工程项目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 | 2 | 3 | 4 | … |
1.施工准备 | |||||||||||||||||||||||||||||
…… | |||||||||||||||||||||||||||||
年 度 | 年 | 年 | |||||||||||||||||||||||
季 度 | 一 | 二 | 三 | 四 | 一 | 二 | 三 | 四 | |||||||||||||||||
月 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图例: | 100(%)908070605040302010 | ||||||||||||||||||||||||
图例: | 100(%)908070605040302010 | ||||||||||||||||||||||||
图例: | 100(%)908070605040302010 | ||||||||||||||||||||||||
图例: | 100(%)908070605040302010 | ||||||||||||||||||||||||
图例: | 100(%)908070605040302010 | ||||||||||||||||||||||||
图例: | 100(%)908070605040302010 | ||||||||||||||||||||||||
图例: | 100(%)908070605040302010 | ||||||||||||||||||||||||
图例: | 100(%)908070605040302010 | ||||||||||||||||||||||||
图例: | 100(%)908070605040302010 | ||||||||||||||||||||||||
图例: | 100(%)908070605040302010 |
01020304050607080901000102030405060708090100附表三工程管理曲线2.各个项目的进程可以用线条的长短来表示。注:1.应按各标段实际工程内容填写;
年 度 季季季季 | 年 | 年 | ||||||||||||||||||
度度度度进 度工程完成的百分比(%)工程完成的百分比(%)工程完成的百分比(%)工程完成的百分比(%) | 一 | 二 | 三 | 四 | 一 | 二 | …… | |||||||||||||
度度度度进 度工程完成的百分比(%)工程完成的百分比(%)工程完成的百分比(%)工程完成的百分比(%)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 | 2 | 3 | 4 | 5 | 6 | ||
100 | ||||||||||||||||||||
90 | ||||||||||||||||||||
80 | ||||||||||||||||||||
70 | ||||||||||||||||||||
60 | ||||||||||||||||||||
50 | ||||||||||||||||||||
40 | ||||||||||||||||||||
30 | ||||||||||||||||||||
20 | ||||||||||||||||||||
10 | ||||||||||||||||||||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布置工期历程的百分比(%)工期历程的百分比(%)
生产单位总数(个) | ||||||||||
每生产单位平均施工时间(周) | ||||||||||
平均每单位生产率(数量、每周) | ||||||||||
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平均每生产单位规模( 人,各种机械 台)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 ||||||||||
数量 | ||||||||||
单位 | ||||||||||
工程项目 | ||||||||||
序 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附表八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附表七临时占地计划表附表六劳动力计划表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施工营地、料场、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用 途 | 面积(㎡) | 需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用地位置 | ||||||
用 途 | 菜地 | 水田 | 旱地 | 果园 | 荒地 | 需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桩号 | 左 侧 (m) | 右 侧 (m) |
一、临时工程 | |||||||||
1.便道 | |||||||||
2.便桥 | |||||||||
3.…… | |||||||||
…… | |||||||||
二、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 | |||||||||
1.临时住房 | |||||||||
2.办公等公用房屋 | |||||||||
3.料库 | |||||||||
4.预制场 | |||||||||
…… | |||||||||
租用面积合计 |
用电位置 | 计划用电数量(kw.h) | 用途 | 需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备注 | |
桩号 | 左或右(m) | 计划用电数量(kw.h) | 用途 | 需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备注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六、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工程内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备注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拟分包工程造价合计(万元)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10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备 注 |
银行信贷证明财务状况表(三)近年财务状况表(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2021年 |
一、注册资金 | 万元 | |
二、净资产 | 万元 | |
三、总资产 | 万元 | |
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
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
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
九、净利润 | 万元 | |
十、现金流量净额 | 万元 | |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
1.净资产收益率 | % | |
2.总资产报酬率 | % |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 | |
4.资产负债率 | % | |
5、流动比率 | % | |
6、速动比率 | % |
此项目若未中标,该信贷证明自动失效,无须退回我行。兹开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万元的银行信贷,供(投标人注册地点)(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之前,在需要时使用。我行保证由(投标人名称)提供的财务报表中所开列的作为流动资产的各项中无一项包含在上述提到的银行信贷中。致:(招标人全称)日期:地址:银行名称:
注:银行传真:银行电话:银行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打印)银行主要负责人(签字):银行(盖章):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4.本表由投标人提供,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银行主要负责人应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否则,视为无效。2.如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必须在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级别开具。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的格式与《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序 号 | 第 项 共 项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交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总工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九、其他资料(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证号),在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年 月 日 |
姓 名 | 年 龄 | 专 业 | ||||||
技术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 | ||||||
工作年限 | 类似施工经验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
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说明在岗情况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 | |||||||
备注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标段施工招标靖宇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名称)吉林省
一、投标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函目录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3.(其他补充说明)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号至第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招标人名称):
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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