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2-210100-03596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2-2023年考古项目用工劳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沈河区、法库县用工服务
供应商名称:广东中勘华恒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477号2805
中标(成交)金额:100(%)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浑南区、新民市用工服务
供应商名称:洛阳通地钻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瀍河回族区洛阳市瀍河区马坡村6组28号
中标(成交)金额:98(%)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铁西区、辽中区用工服务
供应商名称:陕西久传文物保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雁塔区西安市高新区紫薇田园都市艺术大街1号32幢192室F区
中标(成交)金额:99.9(%)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苏家屯、和平区、大东区用工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旺地考古勘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崇山西路12-4号1-29-1、1-29-2号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皇姑区、康平县用工服务
供应商名称:江苏文保考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滨湖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阖闾社区虎弄103号闾江小学
中标(成交)金额:9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于洪区、沈河区、法库县
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 (1)中标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文物保护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用工劳务。 (2)中标人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须服从并配合采购人安排,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用工劳务,确保勘探和发掘项目服务的质量。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完成考古勘探、考古发掘等项目的用工劳务,不得无故延长工作时限。 (4)中标人须为每一个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服从采购人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带领本项目人员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5)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均应熟悉并遵守文物保护法规,具备良好的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意识和职业操守。 (6)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考古工地信息,不得私自保管和泄露考古资料,所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施行,2017年第五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公布,2017年第三次修订) 3、《田野考古工作规程》(2009年) 4、《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2017年) 5、《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2009年) 6、《沈阳市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保护条例》(2005年) 7、《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考古勘探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8、《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勘探及发掘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服务范围: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2-2023年考古项目用工劳务,浑南区、新民市用工服务
服务要求:我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文物保护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用工劳务。 我公司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服从并配合采购人安排,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用工劳务,确保勘探和发掘项目服务的质量。 我公司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完成考古勘探、考古发掘等项目的用工劳务,不得无故延长工作时限。 我公司为每一个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服从采购人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带领本项目人员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我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均应熟悉并遵守文物保护法规,具备良好的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意识和职业操守。 我公司应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考古工地信息,不得私自保管和泄露考古资料,所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除上述列出的服务要求外,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
服务范围:沈阳市辖区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
服务要求:1、中标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文物保护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用工劳务。 2、中标人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须服从并配合采购人安排,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用工劳务,确保勘探和发掘项目服务的质量。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完成考古勘探、考古发掘等项目的用工劳务,不得无故延长工作时限。 4、中标人须为每一个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服从采购人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带领本项目人员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5、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均应熟悉并遵守文物保护法规,具备良好的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意识和职业操守。 6、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考古工地信息,不得私自保管和泄露考古资料,所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范围: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相应甲方所有要求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勘探项目验收要求按《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勘探及发掘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验收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验收报告:符合相关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洪英、闻静、孙雅荣、任强、袁佳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27号
联系方式:024-86624453
名称: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10楼1017
联系方式:024-23502406、024-31037558
项目联系人:晋莹、吕亚男
电 话:024-23502406、024-3103755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稿)JH22-210100-03596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2-2023年考古项目用工劳务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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