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竞争性磋商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16.9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1052022ccs00222
预算金额17.05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诚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雅丽19935167656
中标公司太原胡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1052022CCS00222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 | 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歌舞类 | 场次 | 不限 | 批 | 总报价:169000(元) | 太原胡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4号26幢6层6023号A区 | 91140100325814424K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戏曲类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歌舞类 | 歌舞类 | 、 | 、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小艳,李可,张叶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小店区人民北路59号
联系方式:0351-7262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诚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道长兴南街与和平南路交叉口兰亭财富广场A座1301室
联系方式:19935167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雅丽
电 话:19935167656
附件信息:
文旅局磋商文件4.docx文旅局磋商文件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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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ng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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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1052022CCS00222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体威
山西华诚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shanxihuachengshengdaengineeringprojectmanagementco.LTD
采购人(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二〇二二年十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诚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七章相关附件5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4第五章合同原则31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9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项目编号:1401052022CCS00222项目基本情况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20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采购需求:本项目共设2包,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最高限价:400000元预算金额:400000元
包号 | 演出种类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戏曲类 | 场 | 35 | 229500 | |
2 | 歌舞类 | 场 | 26 | 170500 |
获取时间:2022-10-10至2022-10-17,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含2年)以上。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招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客户端截止时间:2022-10-2015:00:00(北京时间)4、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公告期限会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宏安世纪大厦A座14层1411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客户端时间:2022-10-2015:00:005、响应文件开启
8、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3请参加该项目人员自行佩戴口罩,做好新冠肺炎防护措施。7.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本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7.1发布公告的媒介7、其他补充事宜
名称:山西华诚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1—2211654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北路59号名称: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8.1采购人信息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351-525213917703419495项目联系人:魏女士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5252139地址: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和平路交叉口兰亭财富广场A座1301室
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1.1适用范围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1 |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招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含2年)以上。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1.2 | 资格证明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2、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报价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纳税凭据;5、报价截止日期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凭据;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承诺7、无违法记录声明; |
1.3 | 商务技术 | (1)报价一览表;(2)实施方案;(3)服务人员及演出阵容;(4)演出设备、器材配置;(5)应急方案;(6)服务承诺; |
2.1 | 现场考察 | 否是 |
2.1 | 答疑会 | 否是 |
3.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是,1、第一包:4000元人民币;第二包:3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该保证金须以电汇形式提交。收款人:山西华诚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太原兴华街支行账 号:1392 4778 4065行 号:1041 6100 5359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注: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 |
4.1. | 组建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
4.2.1 | 供应商现场出席 | 不要求要求地点: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和平路交叉口兰亭财富广场A座1310室 |
4.3 | 磋商小组现场出席 | 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宏安世纪大厦A座14层1411室 |
4.4 | 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人数 | 1人 |
5.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是 |
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6.1 | 政府采购政策 | 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6.2 | 代理服务费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 |
其他 | 纸质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相应电子文档1份(U盘)。电子文件应标注单位名称,包含响应文件表格及文字内容,采用Word格式。(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密封于一袋内) |
1.2.5“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1.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2定义
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合格供应商
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
1.6.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质疑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1.5磋商响应费用
1.6.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4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6.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详见采购公告。1.6.2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详见采购公告。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1.6.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1.6.4.6提出质疑的日期。1.6.4.5必要的法律依据;1.6.4.4事实依据;1.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1.3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1.2供应商须知;2.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本磋商文件包括:2.1磋商文件的组成2、磋商文件
2.2.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6响应文件格式。2.1.5合同原则;2.1.4商务、技术要求;
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的编制2.2.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4报价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3.1.1资格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9、中小企业声明函8、磋商保证金凭证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的承诺;5、报价截止日期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凭据;
(1)报价一览表;3.1.3报价及技术文件(15)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2)同类项目案例;(1)供应商情况介绍;3.1.2商务文件
3.1.4政策性文件(6)服务承诺;(5)应急方案;(4)演出设备、器材配置;(3)服务人员及演出阵容;(2)实施方案;
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3.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3.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3.3磋商报价
3.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3.5.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5磋商保证金
3.6.2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6.1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5.3.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3.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3.5.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4.1组建磋商小组4、竞争性磋商程序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3.7响应文件的密封
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2.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组织开标程序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4.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4.3组织磋商程序
4.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4.3.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4.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4.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4.7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4.6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4.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4.4.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相关规定。4.4.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
4.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4.5.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4.5磋商原则4.4.10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4.4.9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4.4.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4.5.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履约保证金6.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1签订合同6、合同授予5.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1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7、合同款的结算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1、评审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 | 评审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0 |
2 | 商务资信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签署的同类项目案例资料,每项同类型业绩以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每一项加3分,加满15分为止。 | 15 |
3 | 技术 | 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详细、完善、重点、难点阐述明确、目标明确,演出剧目优秀,内容丰富体现专业演出水准,突出地方特色等满足本项目需求及采购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评委酌情打分,进行比较,分值分三档。综合评定优良的得15-10分,综合评定较好的得9-5分,综合评定一般的得4-0分 | 15 |
4 | 技术 | 服务人员及演出阵容(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组建团队的人力资源配备情况,本项最高得15分。A、能够全面性地描述在本项目中人员配备情况,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配置合理,时效性高,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5-10分。B、所描述的人员配备情况基本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但描述简单不详细。得9-5分。 C、所描述的人员配备情况不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描述不具体、模糊、不合理。得4-0分。 | 15 |
5 | 技术 | 演出设备、器材配置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情况,本项最高得10分。A、能够全面性地描述在本项目中所投入的设备情况,数量充足,配备合理,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0-7分。B、所描述的设备情况基本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但描述简单不详细。得6-3分。C、所描述的设备情况不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描述不具体、模糊,且缺项的。得2-0分。 | 10 |
6 | 技术 | 应急方案针对本项目现场过程中、设备故障、人员集中等引发的问题和突发、意外事故等应急预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符合程度较高为10-7分,基本符合为6-3分,有明显不足为2-0分。 | 10 |
7 | 技术 | 服务承诺有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后续服务方案,方案可行且能满足需求,酌情打分,满分5分。 | 5 |
2.1.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磋商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服务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资信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分值构成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服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1资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3.1.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3.1.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2.3.1.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3、评分结果2.3.3.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3.3.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2.3.3.1供应商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3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供应商得分3.2.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3.2.1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2、采购内容:1.2项目编号:1401052022CCS002221.1项目名称: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1、项目概况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供应商得分=(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磋商报价得分。
包号 | 演出种类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戏曲类 | 场 | 35 | 229500 | |
2 | 歌舞类 | 场 | 26 | 170500 |
每场演出后,演出单位须将“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公告、注明时间的演出剧照和视频(舞台、观众、场地)、疫情防控责任书、满意度调查汇总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上传“送戏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确认“完成”。每场演出前,承接演出任务的相关单位应发布“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公告,含剧目名称、场次、演出时长及演出单位等相关信息,提前张贴于演出地的醒目位置。演出舞台前悬挂“山西省2022年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条幅,并在开演主持词中向观众说明。(二)严格演出管理。相关单位拟定演出计划后,须登陆“山西公共文化超市云平台”(sxsszwhg.com)提交《“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演出任务申报表》,报主管文旅部门核准,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演出活动。未核准的演出不得纳入“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任务范围。(二)相关单位的剧(节)目,要达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具有引导性和示范性。应体现专业演出水准,突出地方特色。(一)保证艺术质量。综合考虑群众实际需求,演出剧(节)目应结合当地实际,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参演人员应为骨干人员,代表该院团最高艺术水准,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折子戏。综艺演出一般不少于15个节目,演职人员规模,演职人员规模不少于30人3、服务要求:
需方:合同编号:合同草案第五章合同原则(四)做好疫情防控,承接演出任务的相关单位做好自身疫情防控,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三)加大宣传力度。配合当地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演出信息,大力宣传演出效果,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对于一些好的做法、实际、成效要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并及时将有关典型材料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以便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供方向需方提供。一、服务条款供方在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三、货款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
2、供方所提供服务不满足需方要求时,供方应及时进行解决。1、供方依据服务承诺,及时向供方提供服务。六、交验2、地点:。1、时间:。五、供货时间及地点
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服务,符合招标代理行业标准。八、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七、需方责任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3、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1、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绝。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2、保证服务的质量标准,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做及时回访等服务。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谈判采购文件1、响应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份,供方持份,需方持份,财政厅备案份。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方(章):供方(章):
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正本或副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
目录(自拟)二〇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响应文件包号:项目编号: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采购人):报价函(格式)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4、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15、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的;
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日期:供应商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印章):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
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账户信息;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报价截止日期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凭据报价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年月日供应商:(电子印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磋商保证金年月日供应商:(电子印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失信黑名单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特此证明如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意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我单位本次所参加项目,磋商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由我单位的基本帐户(账号:)转出,情况属实。证明此处附电汇凭证磋商保证金凭证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年月日供应商:(电子印章)
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印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电子印章):1.本表后附至少合同首页、金额页及签字复印件。备注: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自拟)
序号 | 项目名称 |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日期:
包 号 | 项目名称 | 总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总报价(大写): ¥: | ||||||
其它 |
应急方案;演出设备、器材配置;服务人员及演出阵容;实施方案;年月日供应商:(电子印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政策性部分第七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服务承诺;
监狱企业声明函(二)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日期: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单位的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日期: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单位的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项目编号:1401052022CCS00222)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
局(单位名称的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
且(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包2(标
的名称,属于文艺演出(采购文件中明机的所属行业):事建(承接)企业
为太原胡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75
万元,资产总额为14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高文化惠民递戏上乡出活动项目包
(标的名称),属于文艺演出(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太原胡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
为五万元,资产总额为14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其责,自有虚假,将情去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太原朝杨大化传媒有限公司(电子印章)
日期: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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