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游县】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
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空气检测装卸工程试车在建合同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单机无负荷试车消防设施仓储围墙改造建筑节能检验施工现场管理临时设施标段施工绿化养护电动工器具分包工程安全措施物料运输提升关键性工作投料试车人工临时用水试车程序消防水源预制构件税金超大件劳动安全保护规费现场工艺试验地面铺装临时占地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高处防护作业工程堆放新结构工程设备工程照管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材料与设备庭院改造市政工程踏勘现场隐蔽工程检查灭火器材包装民工工资建筑材料设备二次搬运损耗咨询测量放线施工设备劳务试验与检验工程保险交通运输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总承包服务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水准点施工机械给排水建筑垃圾的处理散装水泥开工准备苗木养护测量基准点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文明施工费路面拆除基准线无负荷联动试车庭院景观绿化工程主体结构工期签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场内交通知识产权修复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人行道手提手动构件破坏性试验半成品保护工期延误施工用电商务标编制地勘报告新型墙体材料试验设备临时工程永久占地塔吊超重件构配件工程分包暂估价招标代理服务绿化工程脚手架现场搬运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sg2022--
预算金额412.63万元
招标公司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江先生0570-875762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505700191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龙游县】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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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doc 招标文件-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doc 官潭CAD施工图.zip 官潭CAD施工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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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招标人: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2年6月招标人: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2年6月(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YSG2022--)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
第六章图纸7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6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三章评标办法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2
招标编号:LYSG2022--招标公告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2
2.3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路面拆除、地面铺装、围墙改造、庭院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126351元。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4126351元,建设地点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官潭村。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业绩;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一)投标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2.4本项目适用龙住建发[2021]4号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三)其他:3.7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及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投标方式3.1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含)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5.招标文件的获取4.1公开招标。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杜工,15088719872;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擎洲投标工具请选择擎洲投标工具(衢州版)(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5.3.3投标工具(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网址:http://ztb.longyou.gov.cn/jsgc/login),并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网址:http://ztb.longyou.gov.cn/front/content/9006000000/ecc8211d52024d4ebb821b4265933d9b)中的办理流程办理CA锁。5.3.2CA办理:(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CA通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月日17:00时。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longyou.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6.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gzy.qz.gov.cn)。招标文件400元/份,扫码支付(二维码附后),支付完成后备注公司名称,凭支付记录开具报名费发票。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9时30分00秒。
邮箱:/电话:18868096927联系人:江先生地址:龙游县龙翔路539号招标人: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8.联系方式
2022年6月日邮箱:1418653777@qq.com电话:15057001915/721915联系人:陈先生地址:龙游县阳光水岸10幢206室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游县龙翔路539号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886809692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阳光水岸10幢206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057001915 邮箱:1418653777@qq.com |
1.1.4 | 工程名称 | 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官潭村 |
1.1.6 | 工程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比例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路面拆除、地面铺装、围墙改造、庭院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釆用资格后审。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招标工程 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总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B证:项目负责人;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分管安全副经理任职文件;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8、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专业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证书; 9、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0、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1、投标承诺书; 12、履行影像考勤承诺书; 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14、信用信息报告; 15、符合投标人须知3.1中投标文件的组成的要求。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 提交方式:(http://ggzy.qz.gov.cn)--“业务办理”--报名--提出质疑。 |
2.2.1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 同2.2.1。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其中包含资格审查资料1份;商务标1份) 2、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提供5套纸质投标文件 |
3.2.1 | 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3.2.3 | 工程量清单 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4126351元(其中暂列金额10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人民币5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二、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2.其他: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5)以联保资金支付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联保人提起索赔。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复制件。 5.授权委托书。 6.投标承诺书。 7.投标保证金缴纳(按3.4.1条款要求)。 8.其他内容:按投标文件组成“(三)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 |
3.7.3 (1) |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
3.7.3 (2) |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资格审查资料与商务标所有内容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口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其他: / 。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 9 时 30 分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平台 | 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否 |
4.2.5 | 电子投标文件 的拒收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 其他:/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 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参加开标会的要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5.2 | 开标程序 | 一、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二、开标程序 (一)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二)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 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 (三)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四)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五)投标人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或通过“互动交流”、“私聊”等功能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文字答复; (六)评审各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是否符合要求,评审结束宣读结果。 (七)抽取商务标评分参数,进行商务分计算。 (八)评标结束后,公布商务分得分、诚信分得分及总分。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三、开标特别说明 (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 (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 5 人,根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库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商务总报价评分98分、信用评价评分2分。 |
6.3.1 | 评标基准价 的确定方法 | 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总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限: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其他: / 。 |
7.4 | 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不得超过2%)。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银行、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账 户: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1000013428194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监督部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0570-7888290(县监管办督查科) |
10.1 | 商务标编制 相关规定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
10.3 | 陈述和答辩 | / |
10.4 |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
10.5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符合性内容 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和社保书面资料的;(采用商务入围评审法的,本条不适用)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采用商务入围评审法的,本条不适用) 4、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采用商务入围评审法的,本条不适用) 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包括清单项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6、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 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变动 。 7、投标人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资料的;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 9、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 10、投标人被法院列为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或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黑名单的; 1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清标过程中检测出制作机器码相同的。 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二)商务标内容 初步评审内容: 1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3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和社保书面资料的;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 6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 (三)技术标内容(本项目不适用) 1、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内容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或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
10.6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7.þ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8.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9.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
10.7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7.1 | 不见面开标 特别说明 | 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3、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 http://ggzy.qz.gov.cn/zlxz/008002/008002001/20210122/91f35738-abf6-4a80-bba8-4ff2ab6cfd9d.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9~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 9、 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ggzy.qz.gov.cn/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 0570-3899008 。 10、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 (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1、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 12、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目前不见面开标系统不支持移动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10.7.2 | 商务标报表的格式、内容按提供的电子清单为准; | |
10.7.3 | 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就该报告出具的《招标文件结算条款及预算审核意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工程招标文件结算条款及招标控制价与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就该项目出具的《招标文件结算条款及预算审核意见》不一致的,以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就该项目出具的审核意见为准。 | |
10.7.4 | 本项目适用《龙游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龙监管办〔2021〕13号)。 | |
10.7.5 | 中标企业应在龙游县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 |
10.7.6 | 本项目合同下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应按照浙建【2020】7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在项目开工前申请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的开户,民工工资卡的开卡工作,具体细则按该通知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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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2.招标文件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差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1分包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1.1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投标文件格式;(7)图纸及其他资料;(6)工程量清单;(5)工程规范;
3.投标文件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2)目录;(1)封面;3.1.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2)投标说明(总说明)1)投标总价(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表格格式与电子文档中如有不一致的,以电子文档为准):(5)投标函附录;(4)投标函;
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15)计日工报价表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3)暂列金额明细表12)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汇总表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封面;3.1.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9)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18)主要材料价格表17)主要工日价格表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5)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4)资格审查表(附2);(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1);(2)目录;
(12)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5);(1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4);(11)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专业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10)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附3);(9)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8)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总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B证:项目负责人;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分管安全副经理任职文件(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
注:本工程要求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不少于1人,且不同岗位管理人员不能由同一人担任。以上资格审查为通过式评审,如有缺少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无需提供原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签章),若有一项未按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电子证书可从政务服务网上下载打印,但证书上二维码须清晰,可扫描查看详细信息。项目部人员应与提供的证件一致。(17)其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16)信用信息报告(附9);(1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附8)(14)履行影像考勤承诺书(附7);(13)投标承诺书(附6);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投标报价注: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关资料应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的电子证书扫描件)使用CA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资格审查资料电子签单请勿遮挡相关证书证号,商务标电子签单请勿遮拦清单报价及相关内容,若因此导致评委无法辨认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3.5资格审査证明资料(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6其他见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复制件。3.5.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复制件。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7.4投标文件格式3.7.3电子投标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密封和标记要求。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7.4投标文件格式: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己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盖章。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4特殊情况处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
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
7.2定标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中标通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不再招标(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见须知前附表。
9.5.1异议9.5异议和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9.5.2投诉(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应当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的约定和承诺。按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中标人的此类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唱标记录开标地点: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签字 |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 |
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问题:2、问题:1、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O(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名称):编号: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附表三:问题的澄清年月日(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
.....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编号:
(中标人名称):中标通知书附表四:中标通知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名称)
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期:日历天。中标价:元。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单位盖章)特此通知。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附表五:确认通知年月日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综合评估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年月日投标人:(单位盖章)特此确认。
(二)评审区间确定(一)资格审查一、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己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按规定的方法进入评审区间,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商务评审、其他因素评审、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二、资格审査(六)推荐中标候选人(五)综合评审(四)商务评审(三)初步评审
五、商务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四、初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三、评审区间确定
(一)商务标总报价评分(98分)除信用评价(履约评价)体系评审得分外,商务总报价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评审评分=商务总报价评分(98分)+信用评价(履约评价)体系评审(2分)。综合评审是对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和信用的综合评价。综合评审的内容包括商务总报价、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履约评价)体系评审。六、综合评审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差错外,评标基准价保持不变。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③有效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C的,每高于一个百分点扣1.5分;扣完为止。②有效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C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①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的,得98分;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在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6家及小于或等于10家时,所有投标报价中随机不重复抽取3个报价的平均值再乘以(1-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在有效报价等于或少于5家时,所有投标报价中随机不重复抽取2个报价的平均值再乘以(1-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2)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报价:通过资信技术商务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列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二)信用评价(履约评价)体系评审(2分)市政工程调整系数从-2%,-1%,0,1%,2%,3%六个数值中开标现场抽取。注:在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51家时,所有投标报价中随机不重复抽取10个报价的平均值再乘以(1-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在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31家及小于或等于50家时,所有投标报价中随机不重复抽取8个报价的平均值再乘以(1-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在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11家及小于或等于30家时,所有投标报价中随机不重复抽取6个报价的平均值再乘以(1-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④以总公司投标的单位按已进行信用评价的分公司赋分值计分。③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按联合体中最低企业信用等级认定;②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按最新评定的信用等级赋分,不在最新评定的信用等级中的企业,按B级赋分;①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赋分标准为:AAAAA级企业赋2分,AAAA级企业赋1.9分,AAA级企业赋1.8分,AA级企业赋1.7分,A级企业赋1.6分,B级企业赋1.2分,C级企业不赋分。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按2022年3月30日最新评定的信用等级赋分):
发包人(全称):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验。如査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以行贿罪判决为准)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官潭村。1.工程名称: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
二、合同工期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含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及工程量清单修整等)所包含的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路面拆除、地面铺装、围墙改造、庭院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4.资金来源:。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三、质量标准关于工期的其它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10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实际开工报告为准)
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建造师证号)。五、项目经理4.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建筑业增值税发票。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1)中标通知书;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及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合同备案机构执1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
发包人: (盖章) | 承包人: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监理合同、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以及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现行的有关管理办法或规定等。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见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必填);资质类别和等级:(必填);名称:(必填);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必填);资质类别和等级:(必填);名称:(必填);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必填)。
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必填)。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如有新出文件,对应调整或补充上述内容。)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建建发〔2015〕517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2016〕25号),《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35号)等,省、市、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现行的其他相关规定等。
若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技术标准与规范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如有)或直接发包书面资料(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含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审定预算价(10)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11)监理合同(12)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等。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印章齐全、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印章齐全的纸质施工图(五)套及电子版施工图(如有)和地勘报告壹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前;1.6.1图纸的提供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际需要;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一个月的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且修改或优化方案需报监理人审查批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办理开工许可等所需的应由承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本合同复印件及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复印件等文件需向监理人提供一份。)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与施工有关的必要文件等)。1.6.4承包人文件电子版施工图仅供参考,不作为承发包双方施工或计量等依据。承包人在使用电子版本前,务必与纸质版本核对一致后使用。否则,由于电子版的错误而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的施工图,供发包人及有关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除外)。须经发包人审批的文件的期限:按本合同7.1.1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规划红线作为施工现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红线范围内由承包人在投标前自行查勘现场,及时与发包人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红线范围外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所有。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实际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含技术措施费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15%)及以上。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职务:(必填);身份证号:(必填);姓名:(必填);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
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工程变更的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监管等。通信地址:(必填)。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必填);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的相关约定。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14)天前。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竣工资料(含竣工图)贰套(原件)、电子版壹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供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全套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入馆存档的要求。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a.分别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室至少一间(免费使用),满足发包人和监理人现场办公的需要。(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
姓名:(必填);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联系电话:(必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必填);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必填);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必填);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必填);身份证号:(必填);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应要求限期改正,承包人逾期未改正的,经监理人核实,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承包方需无条件服从。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达到(22)日以上。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严格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产品。通信地址:(必填);电子信箱:;
关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达到(22)日以上。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日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计取承包人违约金30万元,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30万元;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每天计取(3000)元的违约金,每月结算,即罚即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到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每天每人次计取违约金(1500)元,每月结算,即罚即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到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对更换到位的管理人员的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来人员的等级。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10万元;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5万元。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计取承包人的违约金5万元,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国家规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等国家相关法规文件明确禁止的分包工程。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办理期限可约定为合同生效后30日内。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出具,应约定是否计息、利息额度及退还的时限;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办理前须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出具后,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保函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每天按保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履约担保限期未办理的,可按本条上述约定计取违约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分包人。如因承包人无故拖欠分包人工程款,造成本工程进度拖延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按本合同违约的责任处理。
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一间。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规范、本省监理相关规定及本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所有实施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必填);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必填);职务:(必填);姓名:(必填);总监理工程师:
(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令。(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1)监理人超出合同约定权限的指令,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关于监理人的权限:工程开工、停工、复工令签发,工程变更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计量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人员的监督管理等按监理规范和本省住建厅的有关规定通信地址:(必填)。
5.工程质量(3)/。(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通知中应明确隐蔽工程检查的内容和时间、地点,并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
建筑垃圾的处理严格按照龙政办发【2018】19号文件执行。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安全生产的目标,其他事项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承包人应服从、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现场验收照片、影像等资料。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一次性包干,结算不调整。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费用在工程开工后7日内全部付清。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主动接受监理人、发包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3)其他:/。
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日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监理人(或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日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日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日。监理人(或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日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一个月进度计划。
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4)日内,配合完成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等事项。因承包人原因拖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按工期延误进行扣罚。无论承包人是否提交开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起(60)日内,承包人未正式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承包人的所有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归发包人,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日内。7.3.1开工准备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工期签证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日。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日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价格调整的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7.6.1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的,违约金按每天(3000)元计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6.2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的有关约定:/(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溶洞等。(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或地下文物保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
其他需补充的情况...。持续(3)日最高温度达到(38)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1)(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提供材料的(除税/含税)价款在/时期的(税前/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回。本工程中的(/)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9提前竣工的奖励
(5)凡是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注明规格、型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按要求采购和施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办理。(4)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监理人备案审核。(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设备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1)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采购、使用材料设备的,必须按监理人(发包人)的要求整改到位,同时按本合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处理。(7)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的,按招标文件约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更换后的材料设备价格由发包人签证确认。(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须附中文质保书、合格证或实验报告。任何一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复验费由提出方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需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材料采购前先送样品,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样品封存方可批量采购。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应由原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不得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同时明确工程变更具体的办理程序)。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
式中S增——调整增加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S减=Q0*P0-15%*Q0*P0-(Q0*(1-15%)-Q1)*P1S增=1.15*Q0*P0+(Q1-1.15*Q0)*P1工程量增加超过幅度以上部分,单价调整;工程量减少超过幅度后减少部分,单价调整。公式如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增减调整原则及公式(以下公式均按调整幅度15%考虑,如调整幅度为25%按以下公式相应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10.4.1条第(3)款处理。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P0——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价。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Q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最终完成的工程量;S减——调整减少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当S减≤0时,按0计);
②无信息价的材料(衢州市信息价和浙江省信息价未发布的材料),由发包方、监理方、跟审方、承包方根据“龙监管办[2019]10号关于印发《龙游县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共同确认除税签证材料价(除税签证材料价不下浮)。①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计取标准均按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的下降幅度,编制变更项目的结算综合单价,[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口径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暂列金*(1+税金费率)-暂估价*(1+税金费率))/(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1+税金费率)-暂估价*(1+税金费率)),确定后的综合单价中,合同如有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②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变更后材料结算价格的计取顺序是:a投标价;b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对应的《衢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信息价,并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c无信息价材料签证价。被替换材料价格扣除方法:材料结算价格采用(a)时,被替换材料按投标价扣除;材料结算价格采用(b)时,被替换材料按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对应信息价,并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扣除,如被替换材料没有信息价,采用投标价扣除;材料结算价格采用(c),被替换材料按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对应信息价,并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扣除,如被替换材料没有信息价,采用投标价扣除。①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的差价。
②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或增减)部分应重新组价,单价按10.4.1条第(3)款处理。①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10.4.1条第(1)、(2)、(3)、(4)款规定计价。(6)措施项目调整。因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内容及措施费。(5)采用以“项”计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变动(或增减)部分应重新组价,单价按10.4.1条第(3)款处理。(4)如上述条款中工程项目投标综合单价异常,按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口径处理。③如当前施行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通过市场调查等方式提出单价,由发包方、监理方、跟审方、承包方根据“龙监管办[2019]10号关于印发《龙游县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共同确认除税签证综合单价(除税签证综合单价不下浮)。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8)未尽事宜参照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7)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颁发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按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之规定执行。③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由组织措施费计算基数变化,按合同约定费率内容调整。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合同通用条款。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本条约定的调整时间均为在工程施工期范围内。调整计算出的差价部分,只另行计取税金。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2)市场价格约定:A2=施工工期前80%月份《衢州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由于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按合同工期前80%月份计)(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A1=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所在月《衢州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衢住建办[2020]37号文件规定的调价范围和调价方式执行(如有新的政策文件,按新文件约定、执行)。c.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不作调整。b.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低于的金额调减,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1-A2);a.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超出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2-A1);(3)调整方法
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一次性包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对合同价的影响。(2)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人未予以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清单描述中清单内容是图纸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如果图纸(包括投标补充通知)明确的工程内容项目编码所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未明确或不相符的,各投标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相关项目中,不得以漏算、缺算、少算的名义追加。如果设计文件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未明确,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的,按清单描述特征考虑。1.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确定。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5)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元/工日、普工/元/工日计取);(4)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单价按技术工(3)规费费率、税金税率(征收率);(2)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1)综合单价;
(1)工程量按照《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8)、《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8)、《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8)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编制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审核。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c.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
(7)未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条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6)暂定价材料投标报价时,价格和金额不予调整。工程实施过程中,须经发包人确定质量和价格并经签证后方可采购。结算时,仅调整材料暂定价和签证价的材料差价及因材料差价引起的税金,其余均不再另行计取,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增加,按监理、发包人代表签证的工期增加天数调整,费用不再另行增加。(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方案变更的,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按合同专用条款10.4.1条款约定方法调整。(组织措施费除外)(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漏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0.4.1条款约定执行。(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本合同1.13条)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按10.4.1条执行。(2)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款的约定调整。
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8)无价材料价格:按龙监管办[2019]10号关于印发《龙游县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扣回。预付款支付期限: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支付的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扣除暂列金额及其税金,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
12.3.2计量周期:按现行相关工程计量规范。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但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应于每月报送经监理人审批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①按月进度支付进度款,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的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审批后的进度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12.4.1.2项目合同下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应按照浙建【2020】7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民工工资相关支付条款根据五方监管协议执行。施工方应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兑现,决不拖欠,如有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的,则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并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注:竣工结算审核如遇相关部门复审(根据龙政办发(2006)109号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审定造价以复审造价为准。④1.5%余款作为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息,凭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和合法票据原件。承包人如开具结算总价1.5%的保函(银行、保险保函)作为质保金的,工程款支付至100%,保函期限应大于缺陷责任期。③工程结算造价审价后,支付至审定造价的98.5%;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且不大于合同价款的80%),支付的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审批后的进度款;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仅为本期工程款支付依据。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开户行:账号:。如后续承包人进行账户变更的,需提交支付账号变更书面申请资料,变更资料应由承包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发包人认可。12.5支付账户: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现场照片、影像等资料。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提交竣工验收的处理约定:(/)。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日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处理约定:违约金按工期违约同等额度进行处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
(4)结算其它要求:工程结算由发包人送相关单位审核,结算审核基本费由发包人承担;结算金额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费用计算依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及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约定。在承包人无故不支付追加审核费的情况下,可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审核单位,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抵扣,同时由承包人提供符合本合同发票约定的对应金额的建筑业增值税发票。(2)结算审计完成后,承包人提交申请后,扣除应扣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结算付款)。(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和结算资料后,(7)日内完成资料核查确认并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经监理人提交的经核查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和结算资料,(7)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复核,并按规定程序开始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结算审核时间以国家相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为准。因承包人资料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时间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4.2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及联系单的全部施工内容,且通过各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超过(90)日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日,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有资料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可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14.1竣工结算申请方式
14.4最终结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确认审核结算的责任: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后的(28)日内,不确认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已被承包人认可,发包人可当单方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审核的责任: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日内,不开展竣工结算审核手续或未提出意见的,可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已被发包人认可。(5)逾期审核的责任工程结算及工程委托审价按照《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龙政发办〔2006〕109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审核的通知》(龙财审〔2011〕57号)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已经完成的竣工结算审核文件由发包人(或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在30日内,向有关部门报送、备案。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同进度款申请方式。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限(24)个月,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质量保证金:1.5%的工程结算价款总额中扣留;(1)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总额;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是/否)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验收合格期满24个月,到期返还质量保证金(无息)。(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或过程结算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3)本合同未明确的内容,按国家相关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2)无故逾期未返还质量保证金的,按本合同14.2(2)相关条款计取违约金。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签证。(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索赔对应损失的费用。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签证。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1)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5)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4)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30%)以上时,发包人可解除施工合同,扣除承包人所有履约保证金。(3)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保证金的1%。(2)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行为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的50%,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将工程转包的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处以分包项目金额5%—10%的违约金。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约定)(6)承包人未按相关规范、规定履约或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或监理人)合理指令的,发包人每次可向承包人计取(500)元的违约金,即罚即交。
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偿使用。(6)(其他约定)(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发包人要求实施的变更(或签证)的施工内容。否则视作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没收部分乃至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发包人单方面中止承包合同。(4)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施工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承包人不履行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发包人予以没收,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56日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雨雪、政府禁令,以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发布文件为准。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承包人承担。其他保险由承包自行决定是否办理并承担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承包人承担。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后协商选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龙游县人民法院起诉:20.4仲裁或诉讼(需要选定一种)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承担一半。
21.2工程签证单、隐蔽验收资料等必须在十日内报发包人审核签字,逾期不予办理,查验隐蔽项目时无法提供现场及现场资料的,不予办理。(2)为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后保修期内的修补以及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承担所必须发生的一切费用。(1)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应当认为,承包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已经全面、充分的体现和覆盖了:21.1应当认为在正式签定合同以前,承包人已经认真研究发包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经得到发包人的澄清和解答,并对由合同文件所定义的承包人合同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补充条款(合同主体双方还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1.3.5确保民工工资方面:承包人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兑现,决不拖欠,如有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的,则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并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21.3.4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需按照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龙监管办【2021】13号)文件执行及委托方的《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履约考核办法》。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①项目负责人月度驻守工地不得小于22天,其他项目班子人员月度到位率不得少于22天,项目部人员确需离开工地的,应提前一天,将书面报告监理人,得到监理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视承包人违约。②项目负责人月岗率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每天计取3000元的违约金,每月结算,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到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其他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不足约定天数的,按每人每天1500元计取违约金。③承包人在投标申请时自行选定,且经资格后审通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更换。资格后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位,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需更换的,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更换,承包人的项目班子成员应与资格后审通过的一致,并且满足到位率的要求,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需要更换的,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发包人批准,更换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相应职称人员,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项目经理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30万元;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10万元;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5万元;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21.3.3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的(经监理审核属合理工期索赔延期的除外),违约金按每天5000元计取,直至工期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如工期履约保证金全部扣完后仍有工期违约的,以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的1‰扣除工程款(非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除外),违约金计算方法为超出天数×总造价×1‰;若工期延期超过合同工期30%以上时,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的,工期可以延长,但因此引起的费用不予考虑。21.3.2安全文明方面:本工程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其他事项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省、市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承包人应服从、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按政府有关部门和龙游县的相关规定执行。21.3.1质量方面: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竣工后,不能一次性达到质量合格要求的,扣履约保证金的20%,并按规定返工,返工仍未合格的,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直到验收合格为止。21.3履约保证金分六个部分,质量履约占30%、安全文明施工履约占25%、工期履约占15%、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20%、民工工资占5%、廉政保证金5%,如违约按比例或全部扣除。其中:
25.若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合同。24.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到社保大厅办理工伤保险(该项费用由施工方在规费报价中考虑,业主单位不另行支付)。23.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履约,产生的违约金将从各部分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违约金金额超出履约保证金,超过部分将从工程款中扣除。22.一旦发现承包人在本项目有挂靠行为,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该行为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金由承包人交入本工程发包人指定账户,违约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21.3.6廉政保证方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承包人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所有。
附件4: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3: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附件2:不欠薪承诺书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书附件:附件
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承包人:发包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
2、路面工程二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二、保修期保修责任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完工成品,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其它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方承担保修及费用。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三、保修责任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有关竣工备案资料(包括结算)移交给发包人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二年。5、给排水二年;4、绿化养护期二年(养护期内更换的苗木养护时间顺延);3、人行道工程二年;
五、其他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四、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审定结算造价1.5%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三、本单位确保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诉、举报等的调查处理工作。二、本单位确保依法支付所有招用人员的工资,不发生欠薪情况,确保所有员工工资全部按时发放到位。一、本单位确保在所有工程施工中,全员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记工考勤卡制度和其他法律规定的相关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本公司就项目,向业主及政府有关部门郑重作如下不欠薪承诺:不欠薪承诺书附件2: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附件3:年月日承诺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本承诺书由承诺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司章,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本单位不履行上述承诺,发生由欠薪所引发的农民工向业主或政府相关部门投诉、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由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工程的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甲方工作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六)发现对方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五条双方约定(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后止。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责任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必须与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4: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项目经理依法对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安全管理事故管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安全管理目标承诺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考核办法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施工现场塔吊报验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项目部负责人签字:责任期限:本工程自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工程量清单说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年月日
(1)本招标文件;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2.投标报价说明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方案;(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4)计价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浙江省补充条款、《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相关计价依据;(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及本地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其他的相关资料。(9)最新期《衢州造价信息龙游价》、《衢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信息;(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2.6.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6.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费用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1措施项目清单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9规费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8.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注: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费两项费用投标人请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本项目费率按财政审核费率设置。施工方报价时自行考虑中标后不另行调整。2.15.1取费: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项目名称 | 规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税金 |
取费基数 | 人工费+机械费 | 税前工程造价 | |
/ | 下限 | 下限 | / |
市政工程 | 5.625% | 7.556% | 9.00% |
绿化工程 | 9.183% | 3.853% | 9.00% |
3.其他说明2.15.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所有情况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将现场情况的处理以及现场因素引起的其他情况的处理计入投标报价中。如投标人踏勘不详或考虑不周所引起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2.15.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投标须知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对合同价的影响不调整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施工措施费、税金、规费等所有费用。2.15.4暂列金额:10万元(税前);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中标后该项费用由业主掌握。投标人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15.3投标人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2.15.2最高限价:本工程财政审定预算价4126351元,最高限价4126351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约定的变更除外)。3.1.2总价子目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1工程量清单3.1词语和定义
3.1.6规费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5子目特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4子目编码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
3.1.9同义词语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8总承包服务费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3.1.7税金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2.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
第六章图纸4.1工程量清单以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工程量清单为准。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目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按照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说明:本招标文件所附全部图纸为招标图,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不得作为施工详图使用,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负。施工图纸在招标公告下下载。
目录(封面)施工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1、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招标编号: |
工程名称: |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
投标人: (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曰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3.投标函附录;2.投标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证背面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证背面复印件附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报价为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工期个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人名称):投标函日期:年月日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5.如我方中标: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联系地址:联系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7.(招标人可补充其他说明)。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编:电话: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履约担保 银行保函金额 履约担保书金额 | 3.7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施工准备时间 |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3 | 误期违约金额 | 7.5.2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7.5.2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提前工期奖 | 7.9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6 | 施工总工期 | 协议书第二款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7 | 质量标准 | 21.13.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8 |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 21.13.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9 | 预付款金额 | 12.2.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0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12.2.2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1 | 进度款付款金额 | 12.4.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2 |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 12.4.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3 | 保修期 | 15.4.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目录(封面)施工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
招标编号: |
工程名称: |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 (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六、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总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B证:项目负责人;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分管安全副经理任职文件(原件扫描件或打印件);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打印件);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打印件);三、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打印件);二、资格审查表(附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1);
十二、投标承诺书(附6);十一、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5);十、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4);九、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专业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打印件);八、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附3);七、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打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1:十六、其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十五、信用信息报告(附9);十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附8);十三、履约影像考勤承诺书(附7);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资格审查表附2:
投标人名称 | |||
营业执照 |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资质 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资质 □(勾选) |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勾选) |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及有效期 | 证号: 是否在有效期内:是 □(勾选)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及有效期 | 证号: 是否在有效期内:是 □(勾选) |
2、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调换人员属违约行为。注:1、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均列入,岗位证书及三类人员安全合格证书复印件附后。工程名称: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附3:
姓名 | 本工程 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岗位证书 及证号 | 专业 年限 | 职称 | 备注 |
附4: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3、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不少于1人,且不同岗位管理人员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附6: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 ||||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招标人名称):投标承诺书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其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龙游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龙监管办〔2021〕13号)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理解并同意各项条款,如我公司中标,承诺如下:履约影像考勤承诺书附7:年月日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考勤对象请假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建设单位请假并在数据统计日之前将请假报告及相关书面材料报县监管办,数据统计日后产生的请假报告不予受理;3、在建项目因故暂停施工的、考勤设备出现停电、故障、损坏的,我方均应当天报县监管办电话报备,否则视为缺勤;在报备暂停施工后5日内应向县监管办提交暂停考勤书面申请的,否则视为缺勤。2、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每日考勤时间从5点至20点,考勤次数不得少于3次,每次考勤时间间隔不得小于3小时。考勤对象操作不当,或擅自移动考勤设备超出电子围栏的,系统确认缺勤。1、应在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将开工令(报告)报送县监管办,开工令(报告)上必须注明开工时间。如有延期,应出具建设单位的延期开工证明。否则系统后台将自动在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一日开始记录考勤。二、严格履行影像考勤工作程序,保证我方考勤人员按规定履行影像考勤,严格执行开工令(报告)、请假、变更、暂停施工等手续办理。我方明白在影像考勤制度中主要有以下要求:一、按要求配置统一数据制式型号的影像识别考勤设备,并放置在工程项目部,不擅自移动考勤设备,保证考勤终端设备的完好性。
三、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我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9、《龙游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和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规定。8、现场管理人员月度出勤率或出勤天数达不到核定或合同要求的,由建设单位依据考勤情况,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从项目工程款中扣除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的违约金。累计扣除最高额度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没有约定的,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累计扣除最高额度为施工中标价的百分之一、监理单位累计扣除最高额度为监理服务费的全部。7、开工令(报告)至完工证明的时间段低于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工期70%的,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说明原因后由县监管办通报建设单位项目整个工期考勤结果。开工令(报告)至完工证明的时间段低于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工期50%的,县监管办将核查该项目,并将核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6、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变更人员社保关系必须属于中标单位。5、考勤对象请假时限规定为单次请假在15天以内,一年内累计请假时间不超过30天。超过上述规定的,视为该考勤人员无法按规定履职,要求施工或监理等单位变更相关人员。
附8:《龙游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文件下载地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http://ztb.longyou.gov.cn/front/content/9006000000/be019e7b8680430cbbf78c81cebc5bd6)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若我方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龙游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2、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等情况,如有隐瞒的,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有关法规进行处罚。1、承包人承诺: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信用信息报告【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附9:日期:年月日
招标文件备案意见书 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的 龙游县诗画风光带“两江走廊”之官潭村一村一户庭院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LYSG2022- - 已经我办审核。 经审核,该工程招标文件未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内容,同意备案。招标文件时间由交易科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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