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220102-70-03-013308
预算金额6221.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志微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431-853703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南溪•智融项目一期电力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302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溪•智融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9-220102-70-03-013308,备案流水号:2019121822010003105033。招标人为长春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溪•智融项目一期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溪•智融项目一期电力配套工程施工;
2.3项目规模:南溪·智融项目一期占地总面积164576.65平方米用电总负荷,其中包括地下负一层、负二层及地上部分,用电总负荷为27680kVA。设计主楼常用容量15250kVAR(其中主楼用11250kVA,机房用4000kVA),备用容量为4000kVA(机房4000kVA),新能源设计容量3600kVA、1000kVA、3200kVA,充电桩、园区亮化设计容量630kVA。外线为10KV线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与南四环交汇东地块,四至为东至丙一百路、西至人民大街、南至乙七路、北至丙九十九路。
2.4招标范围:须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达到供电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局维部分:(1)主要设备及设备间:由华庆66kV变电站至新建1号环网柜;新建1号环网柜至新建2号环网柜;新建2号环网柜至新建开闭所:胜约线5号环网柜至新建开闭所:新建开闭所至新建配电室;(新建环网柜2座,新建开闭所1座,新建配电室4座)(2)范围:主电源由华庆66kV变电站敷设电缆至新建开闭所:备用电源由胜约线5号环网柜至新建开闭所:新建开闭所敷设电缆至新建配电室;以上工程所涉及的高压电缆、土建部分、电缆井及所需高压桥架(含地下室电缆桥架)等内容
2、自维部分:(1)主要设备及设备间:由华庆66kV变电站至新建3号环网柜;新建3号环网柜至新建4号环网柜(设备及电缆由局里提供);新建4号环网柜至新建空气源配电室、新建地源配电室、新建充电桩箱变、新建电采暖环网柜、新建电采暖箱变;拟建2号环网柜至新建机房配电室;胜约线5号环网柜至新建机房配电室;新建空气源配电室、新建地源配电室及新建电采暖箱变至总箱;新建充电桩箱变至新建电缆分支箱;(新建环网柜1座,新建箱变3座,新建配电室3座,新建柴油发电机配出柜8台,新建电缆分支箱3座)由华庆66kV变电站至新建4号环网柜(此部分设备及电缆由局里提供);(2)范围:主电源由新建4号环网柜至新建配电室、新建箱变、新建环网柜;拟建2号环网柜至新建配电室;备用电源由胜约线5号环网柜至新建配电室;新建配电室、新建箱变配出低压电缆至总箱;新建箱变配出低压电缆至新建电缆分支箱;以上工程所涉及的高低压电缆、土建部分、电缆井及所需桥架(含地下室电缆桥架)等内容;
3、南溪智融开闭所/配电室内施工范围:(1)含电力图纸范围内的高低压柜,变压器,直流屏及其之间的电缆连接,铜排/母线连接。(2)含防静电地板,基础槽钢(高低压柜,变压器,直流屏),绝缘地板及安装。(3)含电气火灾主机,电力监控主机,模拟屏及安装。(4)配电室内与配电室外设备连接母线有2条,一条为柴发2G2柜至柴发配电室的1B1低压柜,3150A;一条为空气源热泵配电室6AA7低压柜到空气源设备GGD主受柜AA1,3150A。含封闭母线及柜上母线始端箱。(5)不含配电室/开闭所内的装修,装饰,照明等其他一切土建施工。(6)计量表的采购及安装。
4、外线电缆材料及电缆敷设工程:由10kV电力外网至园区电缆材料及费用、施工过程中的过路顶管费用、线路路由规划手续办理、相关市政破坏补偿、线路路由规划手续办理均包含此次招标内。乙方负责电力规划方案、电力施工图等工作与电力设计院、电力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满足项目规划整体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62216048.41元;
2.7计划工期: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04月28日,共计【1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同时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4.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1人;
3.4.2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3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4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类)。
3.4.5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不可以一人多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投标文件内所附人员证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投标人近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在同类项目上无不良记录和法律纠纷,提供相关承诺书;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06日16时00分,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腾讯会议的会议号:8857177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本项目所有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22号
联系人:李志微
电  话:0431-805193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537036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28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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