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芙蓉区数据资源中心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媒体运维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65.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CS-20230927009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安拓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媒体运维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30927009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注:本项目约定服务期三年(2021.09.15-2024.09.14),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三年服务期,第二次续签。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9-15 —— 2024-09-14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数据资源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委派服务工程师至长沙市芙蓉区数据资源中心指定地点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媒体运维服务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97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97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合同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湖南安拓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000916711080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运维服务队伍要求 根据网站及新媒体运维需求,乙方提供4名网站编辑驻场服务,指定其中1人担任服务经理,驻场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构建远程技术运维支撑团队,安排不少于4名技术工程师提供二线服务保障,包括网页设计师、技术实施工程师等;服务经理负责团队的管理与服务管理,服务团队在必要时赶赴服务现场提供支持。 驻场人员具体要求:从事文字编辑相关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新闻敏感度及政治敏感性,有较强的信息整合及选题策划能力,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思维灵活且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全面服从领导的相关工作安排。 5.2.2运维服务基本要求 1、乙方按照投标文件安排项目实施与服务人员。 2、乙方具有完善的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信息安全与保密意识。 3、未能及时完成的服务请求,应向甲方提交书面解释;对于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如果运维工程师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更换,接替人员也必须经过面试、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始试用,如果有两次以上的试用不合格,乙方需进行整改,以公司名义正式提交整改报告。 5、按月度、年度对运维工作进行总结并按时向甲方人提交。 6、乙方为运维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对于运维人员在工作中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甲方免于一切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时提交验收报告,将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乙方按期保质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满意度评价。 3、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可以提出服务变更要求,双方按照变更管理流程解决,若变更导致相应费用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 4、在乙方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甲方应及时支付应付款项。 5、甲方有义务负责内部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使乙方顺利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6、甲方负责将可能影响乙方服务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内部政策和规定告知乙方。 7、甲方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完成运维验收,超过时限未进行运维验收视同通过验收。 8、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有义务保障由甲方提供的其他支持按时到位。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服务直接负责,不得将本项目的运维服务转包给第三方。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达到标准乙方应承担责任。 3、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配合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4、乙方应协调内部资源,确保为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数量、业务素质满足要求。 5、乙方遵守甲方告知的内部政策和规定,如果相关内部政策和规定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或技术支持,确保甲方人员正确使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7、乙方有责任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为甲方提供更加主动、积极的服务。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需求、技术资料、数据、保密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验收不合格: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 网站运维服务 11.1.1架构规划服务 按芙蓉区政府的实际需求,在现有门户网站栏目和内容资源的基础上,开展网站栏目优化、专题策划工作;要求各级栏目页面要分布合理并突出重点,页面层级与栏目内容之间展示明确,各版块内容划分清晰。 11.1.2内容保障服务 依据考核监测指标要求,确定专人对网站的政务信息进行值班阅读、文稿校对,做到当日信息当日审发;依据考核监测指标要求,每月统计各部门对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定时编写阅评报告及运维报告给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11.1.3日常监测服务 利用相关监测工具监测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情况,并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监测上传至网站的信息及时性、安全性、规范性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1.4技术维护服务 及时受理并解决各部门反馈的网站技术故障,协助处理运行中的日常问题;根据各部门要求对网站页面、栏目进行调整修改;依据省、市对政府网站监测考核的要求,负责对栏目进行优化调整;负责对各部门后台权限进行分配与建立,根据需求及时进行调整等;定期对各部门栏目的链接信息、应用系统进行技术巡检并做好记录,主动发现并解决问题。 11.1.5绩效考核指导服务 依据国务院、省、市考核指标要求,对网站内容、功能与评估指标的契合度进行评测并完善;规范子站群名称、域名、徽标和宣传语;及时做好网站迁移、临时下线、变更备案等工作。 11.1.6网站制度建设服务 根据工作需求编制集约化背景下政府网站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建立持续发展的人员培训机制,使政府网站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建立政府网站群中门户网站与子站的上下联动机制,形成较好的指导与维护关系。 11.1.7移动端适配服务 对网站首页及主要栏目页面进行自适应及响应式布局设计开发,当用户通过移动端(如手机、平板)访问政府网站时,页面可自适应移动终端屏幕尺寸,提高用户浏览体验和移动网站实用性。 11.1.8特色专题建设服务 1、根据芙蓉区政府的实际需求,制作网站专题的文字页面、静态图片、表格等,生成HTML静态页面并进行实施; 2、协助完成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运维需求开展美工设计工作,配合网站前端开发人员整合完成网站界面的设计制作; 3、按芙蓉区政府实际需求,做好网站栏目的图片设计及更新,对网站架构的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 11.1.9个性化服务 依据国务院、省、市考核指标要求,参考其他优秀政府网站,进行互动知识库优化、栏目定制、搜索关键词优化等一系列网站轻应用建设。 11.2 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11.2.1基础设置服务 对现有“芙蓉区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基础管理服务,包括账号信息修改、自动回复管理、菜单栏设置、年审管理等。 11.2.2内容保障服务 安排专人每日负责政务信息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与发布工作;政务微信采编内容需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11.2.3内容监测服务 安排专人利用相关监测工具监测芙蓉区全区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情况,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通知各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修改错链错字,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 11.2.4美工设计服务 根据工作需求对政务新媒体的内容进行美化设计,包括日常信息配图设计、H5设计、菜单栏内容设计、专题页面展示设计等。 11.2.5互动管理服务 安排专人每日认真查看网民的回复及留言,认真分析群众的诉求,对于一些群众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转交。 11.2.6绩效考核指导服务 依据国务院、省、市考核指标要求,对芙蓉区全区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功能与评估指标的契合度进行评测,并通知各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及时完善。 11.3其他运维服务 11.3.1运维管理服务 建立健全网站运维管理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建立网站运维应急预案,每季度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对于运维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出具网站运维管理月度及年度运维报告,及时完成我单位安排的与网站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11.3.2应急管理服务 编制网站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规范紧急情况下的事件处理流程、人员联系方式、上报流程等,建立定期演习和测试机制,保证应急管理机制有效。 11.3.3数据备份服务 安排技术人员每周进行2次巡检,及时对网站及新媒体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按计划进行系统备份数据有效性验证。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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