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席孝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丽玉0991-78906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9
公告正文

吐哈油田2023-2024年三塘湖原油外输管道4#站光热利用示范工程EPC总承包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三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吐哈油田2023-2024年三塘湖原油外输管道4#站光热利用示范工程EPC总承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州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哈密伊州区吐哈油田销售事业部三塘湖外输管道 4 号站,新建光热系统对站场燃油加热炉系统进行部分替代。在站场东南侧新建菲涅尔光热镜场,在站场西南侧围墙外及站内工艺区新建储热水罐、循环集热系统、原油换热等光热利用工艺设施及其配套供配电设施、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通信等。
2.3计划工期
2.3.1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进行工作对接及现场测量,按照施工工序出具施工蓝图,满足施工需要;具体工作按甲方要求开展,本项目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投产运行。
2.3.2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2.5.1 负责新疆吐哈油田销售事业部三塘湖外输管道4号站新建光热系统对站场燃油加热炉系统进行部分替代,在站场东南侧新建菲涅尔光热镜场,在站场西南侧围墙外及站内工艺区新建储热水罐、循环集热系统、原油换热等光热利用工艺设施及其配套供配电设施、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等。主要工作量:在三塘湖原油外输管道 4#站东南侧新建一套 940 千瓦光热系统,配套电气、自动化及土建工作量,占地面积 29990平方米。保留已建燃油加热炉用于光热不足时辅助加热。
2.5.2 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和文件、技术规格书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项目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等,具体如下:
2.5.2.1 设计部分:4#站光热利用试验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含消防专篇,包括过程审查版和最终版,竣工图)、提供所有设备的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文件资料,施工图设计以遵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三塘湖原油外输管道 4#站光热利用试验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为原则,并进行深度优化,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施工图应按照专业标准及中石油《油气田地面建设标准化施工技术手册》中要求进行相应设计,满足制造加工、安装、检维修需要。竣工图按照行业和中石油标准满足竣工验收和甲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消防专篇)、竣工图,为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5.2.2 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构成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及相关服务(含试验、监造、调试、监检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等的采购;主要设备材料执行不低于业主所列的厂商产品的最低标准及国家标准,符合或高于技术规格要求,配合实施试运行投产等全程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须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强制性规定。物资材料采购包括其运输、保管、施工和调试等。
2.5.2.3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土建工程,四通一平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试运行,调试;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等直至竣工验收及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工作。最终具体工作量以上述内容的施工图及变更为准。项目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施工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建筑安装工程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5.3 协助配合业主办理专项评价、土地手续、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负责或配合业主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办理,负责承包商人员、施工机具与材料等自有财产的保险。
2.5.4 负责工程投运前的管道线路及站场工艺设备的氮气置换工作、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配合实施试运行投产等全程管理。
2.5.5 负责人员培训(包括对业主的理论、运行操作、系统组态等培训)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5.6 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5.7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2.5.8现场实施以甲方审核通过的终版施工图及变更为准。
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培训服务、项目过程中协调管理工作,即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2.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2.1 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2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有相近或相似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完(竣)业绩至少一项。
3.2.3设计单位投标
3.2.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2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有相近或相似设计施工总承包完(竣)业绩至少一项。
3.2.4投标人业绩资料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4项: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页);②提供本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一份),所提供发票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到结果,如无法查询到的发票会被视为弄虚作假,否决其投标,并依据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处理。
3.3 项目经理要求:
3.3.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3.1.1 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3.1.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1.3 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3.2设计单位投标
3.3.2.1具有地面建设与油气储运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2.2 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
3.3.3项目经理业绩资料提供形式: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4项: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页);②提供本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一份),所提供发票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到结果。③项目经理业绩中,本人在项目合同或项目完(竣)工验收资料中有明确的信息。
3.4 设计负责人要求:
3.4.1设计单位投标
具有地面建设与油气储运高级工程师(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4.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4.1要求。
3.5 施工负责人要求:
3.5.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5.1.1 具有机电专业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1.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符合3.5.1要求。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6.1.2 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6.1.3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6.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6.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 其他人员要求
3.7.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投标人需提供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每项特种作业人员至少提供2人。
3.7.2设计单位投标
承诺施工分包商提供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每项特种作业人员至少提供2人。
3.8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后的审计报告)。
3.9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无行贿记录;未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吐哈油田列入暂停准入(吐哈油田准入过期的除外)、黑名单处罚期;未发生农民工欠薪上访事件。
3.10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 19:00:00 至2024年1月4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先在线报名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标书费和保证金的缴纳。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业务管理平台——我的订单——订单详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普通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受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建议:受网速影响以及考虑到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3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或保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并同步推送至招标人企业信息公示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鄯善县火车站镇吐哈石油大院

地 址:新疆哈密市吐哈石油基地井控培训中心

联系人:席孝娟

联 系 人:许丽玉

电 话:0902-2771370

电 话:0991-7890696


邮 箱:xj_xuliyu@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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