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商务厅中亚客商来辽对接采购活动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fk(j)2024-16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省商务厅
招标联系人周丽024-8689229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24-312716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亚客商来辽对接采购活动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J)2024-162
项目名称:中亚客商来辽对接采购活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3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方式:免费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材料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话咨询:李女士、夏女士 024-31271656、024-31282208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商务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联系方式:周丽024-8689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李畅、夏波、魏巍024-31271656、024-31282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畅、夏波、魏巍
电 话: 024-31271656、024-31282208
中亚客商来辽对接采购活动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J)2024-162
项目名称:中亚客商来辽对接采购活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3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方式:免费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材料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话咨询:李女士、夏女士 024-31271656、024-31282208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商务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联系方式:周丽024-8689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李畅、夏波、魏巍024-31271656、024-31282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畅、夏波、魏巍
电 话: 024-31271656、024-3128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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