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海宁市执法办案综合体项目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招标补充文件01号
金额
2890.0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建海宁市执法办案综合体项目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
补充文件
补01号
一、本工程标准预算价修正为:2890.060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修正为:2661.8496万元。风险警戒值修正为2427.6507万元。风险控制价修正为2427.6507万元。本工程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8.8992万元、优质工程增加费(含税)28.1594万元两项价格不作下浮。
二、因设计图纸调整,原工程量清单作废,以答疑清单为准。调整后的图纸已重新上传,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三、本工程品牌表已上传至平台,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四、本工程合同补充条款中作如下修正:1、第15条,保留“严格执行《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晨会实施细则》”其余删除;2、第22条删除;3、第25条删除;4、第29条删除。
五、本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均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即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修正为“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除以下情形外,均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即承包人的投标报价)”。
建设单位: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
代理单位: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3年6月13日
附件: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补充文件
补01号
一、本工程标准预算价修正为:2890.060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修正为:2661.8496万元。风险警戒值修正为2427.6507万元。风险控制价修正为2427.6507万元。本工程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8.8992万元、优质工程增加费(含税)28.1594万元两项价格不作下浮。
二、因设计图纸调整,原工程量清单作废,以答疑清单为准。调整后的图纸已重新上传,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三、本工程品牌表已上传至平台,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四、本工程合同补充条款中作如下修正:1、第15条,保留“严格执行《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晨会实施细则》”其余删除;2、第22条删除;3、第25条删除;4、第29条删除。
五、本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均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即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修正为“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除以下情形外,均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即承包人的投标报价)”。
建设单位: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
代理单位: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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