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江镇路灯日常养护管理的比选公告
金额
64.0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2022-f39
预算金额64.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建锋5431322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佳慧139170921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3
公告正文

浦江镇路灯日常养护管理的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Y-2022-F3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浦江镇路灯日常养护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64.080733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
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64.080733万元,采购服务期:服务周期8个月(5月-
12月)。具体需求以比选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江镇路灯日常养护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江镇路灯日常养护管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的团队;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根据财库【2020】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
购;
7.本项目非专门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2日 09时30分到2023年03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城市及道
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打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的
授权书原件: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公告附件内下载)c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0会议室(从1588
号大门进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0会议室(从1588
号大门进入)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
市闵行区浦江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的委托,就浦江镇路灯日常养护管理采
用比选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采购计划经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
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本项目类别为服务类。根据《上海市2021年政
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本次采购的项目为集中采购目
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属于非政府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浦江镇路灯日常养护管理
项目编号:XY-2022-F39
采购内容:浦江镇路灯日常养护管理。预算金额64.080733万元,采购服务期:
服务周期8个月(5月-12月)。具体需求以比选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的团队;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根据财库【2020】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
购;
7.本项目非专门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打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公告附件内下载)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办法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3月26日,每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材
料前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5058弄33号302室购买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比
选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14:30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
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0会议室(从1588号大门
进入) 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14:30时(北京时间)c
2.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0会议室(从1588号大
门进入)
3.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评标场所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
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闵行区沈杜公路2788号
联系人:宋建锋
电 话:543132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
联系人:朱佳慧
电 话: 13917092189
电子邮件: xyz58101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作\±②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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