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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撮镇镇官桥景苑拆迁恢复楼B区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 ||
项目法人: | 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肥东县撮镇先锋社区,仙庵路与先锋路交叉口西北角。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撮镇镇官桥景苑拆迁恢复楼B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5-15 11:12:06 |
撮镇镇官桥景苑拆迁恢复楼B区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公告
(评定分离)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撮镇镇官桥景苑拆迁恢复楼B区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撮镇镇官桥景苑拆迁恢复楼B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投【2022】460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撮镇镇官桥景苑拆迁恢复楼B区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DGZ00925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DGZ00925
2.5 建设地点:肥东县撮镇先锋社区,仙庵路与先锋路交叉口西北角。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肥东县撮镇先锋社区,仙庵路与先锋路交叉口西北角,总建筑面积约88317.4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790.72m2(含架空层面积1361.35m2),地下建筑面积 17526.72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1栋地上14-18层住宅楼、1栋地上3层的社区配套及商业用房、1栋地上2层配电房、地下1层的地下室、室外配套工程等。含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
2.7 项目总投资:约30386万元。
2.8 计划工期:8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答疑等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PC)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2.1施工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投标人仅需提供下列任意业绩之一即满足要求):
(1)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包含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装配式居住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 在建工程: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包含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装配式居住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企业须承诺结构施工已达到5层及以上,且已完部分含有装配式);
(3) 若投标人提供的为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须在该项目中承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其中含有装配式。
3.2.2设计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投标人仅需提供下列任意业绩之一即满足要求):
(1)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 若投标人提供的为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须在该项目中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在一个月内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在一个月内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单独配备。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1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2要求。
(2)联合体双方须符合本公告3.6条要求。
(3)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单位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注明。
3.8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 998 0000。
4.3 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7日10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0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51-67896618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398号A座5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善鸿
电 话:0551-65191761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23701021001095993243572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525370021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
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5日
0天0小时13分5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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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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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5-150天0小时13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