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42309150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灌江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955133455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42309150001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242309150001003001 | 标段名称 | 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监理 | |||||||||||||||||||||||||||||||||||||||||||||||||||||||||||||||||||||||||||||||||||||||||||||||||||||||||||||||||||||||||||
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3]4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灌江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监理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灌南县;2.2 工程规模: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施工,包含一栋商业办公用房,一栋冷库,两栋交易市场,总投资额约3500万元。2.3 招标范围: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2.4 监理服务期: 10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2.5 监理招标控制价: 4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且总监理工程师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3.10 其它要求:(1)外省企业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未提供承诺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大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并提供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6)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及其它情形应以招标人代表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