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歇马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一期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康县歇马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一期项目 |
预算价 |
49.3万元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15971164447 |
采购人地址 |
保康县歇马镇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保康县久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内容 |
视频监控、机房设备、及运营维护 |
||
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况说明 |
1.保康县歇马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是保康县综治视频网络共享平台工程的乡镇部分。 2.保康县政法委综治视频网络共享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由保康县久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资443.8万负责建设并运营维护。同时参与了城关、马良、后坪、过渡湾等乡镇雪亮工程系统设备的提供及运营维护。 3.为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视频共享平台联网互通,歇马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一期项目由保康县久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能保证乡村视频监控设备接入全县综治平台网络兼容和原始数据的一致性、连续性。 4. 保康县久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具有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调试、维修和管理的资质。 |
||
向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完善的设计施工方案,60天内完成所有改造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
||
专家的论证意见及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专家论证意见: 经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原保康县综治视频网络共享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是由保康县久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维护。歇马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采购是全县综治平台工程项目的乡镇延伸部分。此项目由保康县久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能保证乡镇综治视频监控设备数据接入全县综治平台,确保网络兼容和原始网络数据的一致性、连续性。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由保康县久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实施。
论证专家情况: 姓名 单位 职称 陈祥润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程师 邓圣进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程师 严文章 保康县财政局 会计师
|
||
其他需要公示的 事项 |
供应商对该项目的相关需求、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
公 示 期:五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采购单位: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971164447
采购代理机构: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方式:0710-599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