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宜昌油库油罐机械清洗及含油污水处理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服务)内容:招标人原宜昌油库10座储罐(包含5000m³柴油内浮顶储罐2具、5000m³柴油拱顶储罐2具、3000m³汽油内浮顶储罐4具、1000m³汽油内浮顶储罐2具)机械清洗和污水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宜昌油库储罐机械清罐及污水处理;
(2)原宜昌油库储罐罐底油泥、水杂等固废处理。
以上均包含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办理、转运及无害化处理等。
2.2最高投标限价
(1)储罐机械清罐不超过100万元(含税,税率6%),报价时须同时报清罐总价和各规格油罐清罐单价;
(2)污水处理单价不高于2500元/吨(含税,税率6%);
(3)储罐罐底油泥、水杂等固废处理单价不高于2500元/吨(含税,税率6%)。
2.3主要技术要求:储罐机械清洗严格按《储油罐机械清洗作业规范》和《石油储罐机械化清洗施工安全规范》等国家规范执行。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按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及国家安全施工规范执行;污水处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转运车辆进入库区,需严格按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及国家安全施工规范执行。清罐产生污水总量不得超过80吨。
序号
储罐容积
产生污水控制指标
备注
1
500m³
3吨
2
1000m³
4吨
3
1500m³
5吨
4
2000m³
6.5吨
5
3000m³
8吨
6
5000m³
10吨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服务委托单下达之日起14天内到达指定油库提供储罐机械清洗及污水处理服务。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石油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服务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2.7投标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1.2投标人清罐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工业清洗企业资质证书(储罐机械清洗A级)和工业清洗安全作业证书;
投标人危废处理单位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900-249-08),清罐的含油、油泥的油水混合物。
3.2人员要求:投标人组建项目组,项目经理应具备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清洗项目经理职业技能证,安全员应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住建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需提供相关证书清晰扫描件)。投标人项目人员至少包括1名项目经理、1名安全员、2名持证电工和2名持工业清洗职业技能证的储罐机械清洗工。投标人所有项目服务人员须具有本单位社保参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或提供虚假错误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如投标人尚未取得2021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度的。
3.4业绩要求:投标人中清罐单位须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5个完成的履行金额达到50万元的储罐清洗类业绩;危废处理单位须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3个完成的危废处理类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发票明细或提供合作方盖章确认的对账证明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并加盖公章,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5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5.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6须提供三年内无安全环保事故承诺书。如虚假承诺经核实后取消其资格,并承担责任。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清罐单位;
3.7.2联合体中的清罐单位和危废处理单位应当分别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对应资质要求;
3.7.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7.6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8诉讼与履约:
3.8.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8.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9其它要求:
1)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章节(网站右上角可自行下载),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2)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将招标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盖公章的PDF版)、汇款底单、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hzbzx2021@163.com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购买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将收到标书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2刘成凤252标书款”;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号:102290026050
银行帐号:1001260529022108485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在线报名、发送资料)后,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授权集中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4小时前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年5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8.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4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刘成凤,白晓旭
电话:17765177288;021-31030317
报名解锁联系人:刘娜
报名解锁、开票、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21-31030321;18916347909
电子邮件:shzbzx2021@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