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47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081
预算金额484.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莫尼克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081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羽润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三路269号 4,7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羽润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1.按照《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指南》要求,彭州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资料收集:收集项目相关土壤污染现状;污染源信息;农业种植及灌溉方式;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概况等其他资料和数据。
(2)初步研判:初步研判区域内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重点判断典型的水输入型、大气输入型、水/大气混合型耕地。
(3)现场查勘和访谈:针对在彭州市安全利用耕地周边的污染源,现场查勘及访谈所在乡镇及村的干部和村民,重点了解调查区域的灌溉水及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主要污染源周边的基本情况、调查区内历史及现状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影响因素、区域土壤地质背景等。
(4)定性判断: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彭州市受污染耕地定性判断其历史污染成因及是否仍在延续,是否存在新的污染成因。厘清可以确定的、可以排除的及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类型。
(5)补充调查:在彭州市近10万余亩受污染耕地范围内,划分多个不同调查监测区域,就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兼顾长期评估污染源管控成效及管控目标设定的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监测采集数据。监测对象和参数依照《耕地土壤重金属输入输出因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执行。
(6)数据分析:根据收集的数据和补充监测数据,估算不同途径(包括灌溉用水、大气重金属沉降、及其他途径等)土壤重金属的输入通量,识别主要污染途径;估算土壤重金属污染物输出通量(如地表径流、地下渗滤及作物移除等),为探索设定输入通量管控目标提供支撑。
(7)污染溯源:针对已识别的水输入型和大气输入型污染耕地,追溯现存污染源。根据区域基础情况划定排查单元;通过补充监测数据超标情况排查可能污染源,期间可开展必要的监测辅助判定;据此综合分析确定现存污染源。
(8)管控污染源/途径:对识别并确定的现存污染源/途径,依据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降低重金属向耕地土壤的输入或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9)评估管控成效:探索依据土壤重金属污染物输入、输出通量,设定管控目标(如耕地土壤大气重金属沉降输入明显下降,或土壤污染输入通量小于输出通量)。对已采取污染源/途径管控措施的,因地制宜,再调查再监测,研判土壤污染物输入的变化趋势及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评估管控成效及成因排查的准确性。
(10)再管控再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管控成效不佳的(如未如期实现耕地土壤大气重金属沉降输入明显下降目标的),分析具体原因,进一步排查污染成因或进一步完善污染管控措施,再评估再管控,直至实现管控目标。
(1)提交成果:完成《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补充调查监测方案》、2025年6月前完成《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成因分析报告》、2025年12月前完成《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管控成效评估报告》,以上成果均需通过专家评审。
(2)提交电子版成果一份、纸质版成果八份。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完成并通过评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1)服务质量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
(2)服务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人员、财产及第三方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4,77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瑶(采购人代表)、张彩、李冬林、杜双全、游君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合理利润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定额37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附:
收取方式:转账或现金
收款单位: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剑南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40220320910001120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84.88万元;2.监督部门: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3.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3210200002090[2023]00164。4.采购品目及编码(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镇清林西路28号
联系方式:028-83886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
联系方式:028-83388382-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尼克
电话:028-83388382-818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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