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智慧服务终端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智慧服务终端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23ZBTJ086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教务智慧服务终端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智慧服务终端维护服务项目,提供保障自助打印智能服务终端及整体系统的运维服务。包括:自助打印终端设备、前后台系统、数据库的运维服务。提供日常监控、运行状态监管、故障处理、系统维护、补丁升级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上一年度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每年预算20万元,合同签订后付本年全部合同额的70%,合同期到期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30%。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须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标准要求执行。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承诺书,并附《供应商提供关系单位情况说明表》,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打印的结果为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说明:投标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可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院原老校医院一楼1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4092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联系方式:米安平、夏斌022-24327119分机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安平、夏斌
电 话: 022-24327119分机8004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智慧服务终端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23ZBTJ086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教务智慧服务终端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智慧服务终端维护服务项目,提供保障自助打印智能服务终端及整体系统的运维服务。包括:自助打印终端设备、前后台系统、数据库的运维服务。提供日常监控、运行状态监管、故障处理、系统维护、补丁升级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上一年度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每年预算20万元,合同签订后付本年全部合同额的70%,合同期到期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30%。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须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标准要求执行。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承诺书,并附《供应商提供关系单位情况说明表》,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打印的结果为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说明:投标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可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院原老校医院一楼1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4092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联系方式:米安平、夏斌022-24327119分机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安平、夏斌
电 话: 022-24327119分机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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