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志》编纂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志》编纂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志》编纂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24】011号
3、采购代理编号:LYZC-20240502
4、采购项目预算:1135260元整,超过此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叁年
8、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出具投标供应商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志》编纂项目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志》编纂服务项目包含资料收集、资料长编整理、初纂、总纂、书稿送审及审稿修改、编校及出版印刷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完成时间:2027年6月底前完成公开出版 2、项目现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中标单位完成大纲编制,并报招标人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稿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编制服务整体完工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合体响应。
五、投标保证:
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投标供应商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4年9月10 日起至2024年9月 18 日止,每天上午0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23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
采购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湘潭九华经开区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15873228937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系人:江媛 赵玲
联系电话:0731-58610173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